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转发《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8 22:16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设区的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2011-2030年)》(以下简称《战略与行动计划》)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第126次会议审议通过。环保部以《关于贯彻落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办〔2010〕134号)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现根据环保部要求,将《战略与行动计划》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全面掌握战略与行动计划的实质内容
《战略与行动计划》是指导今后20年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要充分认识《战略与行动计划》对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进一步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和领会《战略与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掌握其精神实质,充分发挥地方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主体的作用,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切实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力度
今年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生物多样性年,各地要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机遇,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工作协调机制,为《战略与行动计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做好《战略与行动计划》的宣传贯彻工作,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知识。有关重点区域要针对珍稀物种和遗传资源丧失与流失的突出问题,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配合做好《福建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
我厅将于近期开展《福建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编制工作。请各地积极配合,并做好所辖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等工作,协助提供本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等有关资料,确保编制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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