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5-08 22:1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字号: T | T
闽环然函〔2010〕31号
各设区的市环保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环保部等部委《关于编制〈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有关事宜的通知》(办规字〔2010〕156号),请各设区市环保局认真对照《易灾地区范围表》(表一),组织有关县(市、区)做好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并于11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汇总表格报送我厅自然处。
联系人:林峰艺
联系电话:0591-28379877 ;0591-87868328(传真)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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