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08 10:37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
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的报告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第一季度,根据省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福建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闽环保科〔2019〕15号)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0〕2号)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相关工作,强化质量控制,严格三级审核,准确录入数据,编制第一季度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监测范围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福建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闽环保科〔2019〕15号),我市共有36家省重点排污单位,其中水重点排污单位21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15家。根据要求,2020年前三季度,应对辖区内列入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范围的企业,按全指标安排不少于一次监测。
2.监测完成情况
本季度监测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家(排放标准规定每季度监测一次),其它企业未安排监测。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完成率为100%。
3.排放达标情况:气重点排污单位排放达标率为100%。
附件: 2020年第一季度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日
(联系人:柳彩霞 联系电话:0594-2680187)
附件
2020年第一季度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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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 辖区 |
企业名称 |
监控 类型 |
污染源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结果(达标情况:超标项目) |
备注 (未监测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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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秀屿 |
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气重点 |
危险废物 |
1#、2#、4#、5#、6#排放口 |
达标 |
第一季度3#炉未监测(停炉检修) |
附件下载
闽公网安备 3503000200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