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1 17:17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莆环保〔2023〕10号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开展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法规与督查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的开展;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以及其他法治重点工作集体审议程序,制定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主要任务、具体要求以及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执行与落实;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完成2022年度述法报告。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次,集中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宣传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生态法治培训班、执法大练兵数字信息执法、知识竞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辐射安全管理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环境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和执法水平;积极组织执法考试培训,2022年我局有14名干部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
(二)优化行政管理的法制环境
一是积极推动《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的普法宣传,以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小山”、“小水”为原型,围绕条例相关条款推出环保公益宣传动漫,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广泛宣传,引导公众守护最美家乡河。二是积极推动《莆田市平海湾海域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于11月23日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审定,12月21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是探索创新鞋业治理规范模式,制定出台《莆田市制鞋行业治理技术指引》,推动制鞋行业VOCs治理由“末端治理”向“源头削减”提升,由“达标改造”向“超量减排”提升。
(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环评报告书技术评估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报告表技术评估时间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环评申请材料由2个缩减为1个。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市生态环境系统36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提升了企业网办体验感。三是推动“一件事”服务。制定《制鞋企业环评与排污许可“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实施方案》《食品生产企业“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实施方案》,实现制鞋企业环评和排污许可证联动审批,打通服务食品生产企业最后“一公里”。四是完成全市首个区域环境影响评估。审查通过《莆田市高铁新城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符合片区规划的交通运输业、医疗卫生、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公共基础设施、河湖整治等十大类30小类建设项目豁免环评,直接共享区域评估成果,实现整个区域环评“一本制”管理。
(四)强化生态环境监管
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建设。制定《莆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共确定行政执法事项232项(行政处罚事项210项、行政强制事项22项);印发《莆田市生态环境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二是规范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2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9件,罚款995.0812万元;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5件,移送拘留案件8件。三是强化信访法治化建设。以“事要解决”为根本,推动化解信访矛盾,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群众投诉7831件,处理率100%。四是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在本局门户网站设置专题专栏,定期公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以案示法”,以执法威严震慑一批违法犯罪企业,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2年共公布12期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其中针对静夜守护噪声执法典型案例公布2期。
(五)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工作。修订我局公文办理单,设立规范性文件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栏目,落实起草单位初审、局办公室把关、法规科审查的规范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做到“有件必备”。2022年以来,我局共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对2022年以前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中,拟保留13份,拟修改1份,拟废止4份;本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中,保留15份,废止5份。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级组织的生态环境法治专题讲座,深入学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认识,增强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自觉性。
(六)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一是配合落实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二是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1件,较2021年降低35.29%。
(七)着力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同审核等其他重大事项的处理,积极推行律师协助,强化审核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合法规范运行。2022年我局法律顾问共参与合同协助审核42件。
(八)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一是强化考核督促。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列入2022年党政领导生态环保责任书考核内容,通过量化考核倒逼工作,干出实效。二是提升业务水平。召开2022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学习总结交流经验,积极探索生态损害赔偿模式;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业务培训会,统一案件办理流程;积极参加并邀请有关市直单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办人员及专家参加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全面提高我市办理生突然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大案件办理。目前我市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48件,已办理完成43件,正在办理5件。
(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环境保护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纳入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对象、普法方式、宣传时间、责任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二是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为契机,多形式开展低碳宣传活动、全民健康跑、“城市公益彩绘”、“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激发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积极进园区、进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活动;结合纾困帮扶工作,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活动,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超越。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工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普法方式还比较单一,创新性不足,宣传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力量不足、年龄结构不合理,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业务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按照《莆田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将法治思维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
(二)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加强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与使用,强化执法人员、经费、服装配套保障。
(三)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环境执法、监测、监管高效联动,开展环保专项治理行动,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四)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将普法与生态环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率,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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