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6:53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为切实开展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法规与督查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召开专题研究会议部署工作,制定并公布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确定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具体要求以及保障措施,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都能得到有效执行与落实。二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积极组织我局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一直保持在100%。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习《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福建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莆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实地参观、观赏电影、主题活动学习等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机关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一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新的分类管理名录,对告知承诺制进行了优化调整,印发《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莆环保函〔2021〕3号),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关系民生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环境影响较小的18类44小类行业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1个工作日转变为即办件,大大缩短审批时限。二是促进制鞋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印发《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促进我市制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莆环保〔2021〕11号),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两证合一”、优化环评重大变动认定等八条措施,减少办事手续,提升企业获得感。三是做好重点项目服务。主动对接项目业主等相关部门,完成莆田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纤维再生等重点项目环保手续审批,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投产。四是试行区域评估。在高铁新城试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估,区域内项目环评由“独立评”转变为“集中评”,实现区域内成果共享,加快项目落地。
(三)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保障措施。制定《莆田市环境保护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开展日常监管污染源随机抽查,及时公开检查情况。制定《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执法帮扶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污染防治情况,帮促企业完善环保治理体系,加强大气污染物管控。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清水蓝天”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公安部门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重点排查整治各类“散乱污”企业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静夜守护”专项行动。联合住建、城管、公安等7部门,通过源头管控、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等措施,加强部门联动,着力解决城市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配合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做好无证排查和证后监督检查工作。三是规范举报投诉办理,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严格遵守《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认真办理群众诉求,以抓环境信访办理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四是强化应急预案管理,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备案。组织开展政府层面、园区层级和生态环境部门综合应急预案修编,推动满3年的企业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督促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经常性开展多形式、多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环境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备案工作
一是按照《莆田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使相关决策出台前更加注重和落实决策前的充分酝酿、科学论证、公众参与及依法审查制度,监管措施更加到位,有序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规范性文件两年一清理的要求和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开展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1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份(《莆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促进我市制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并在局户网站上进行公开与政策解读。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19年3月30日印发《关于组建莆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的通知》(莆委编〔2019〕14号)文件,核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事业编制127名(含市环境执法支队15名、仙游大队30名、荔城大队17名、城厢大队25名、涵江大队20名、秀屿大队13名、北岸大队7名,其中参公90名)。支队内室5个科室,下设6个大队,配备支队长(副处级)1名,副支队长(正科级)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内设科室5名、6个大队长6名)。没有新增编制和其他部门转隶人员,国土资源、农业与农村、水利(水务)、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整合至市环境执法支队。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依托福建省生态云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全市共有执法记录仪13台,其中市本级4台;录音设备25台,其中市本级4台。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了《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莆环保〔2019〕141号),对案件审议规则进行重新修订,本局实施的所有行政处罚及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进行集体审议。市局现有执法人员25人,案件审查委员会成员10人。
(七)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我局于2017年11月23日联合中共莆田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制订了《莆田市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机制的工作意见》,全面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健全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机制,进一步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的工作保障。二是召开联席会议。2021年2月25日下午,市政府与市法院召开联席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化解城乡建设矛盾、加强生态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八)做好行政处罚、复议和应诉工作
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对行政处罚、复议等案件按照本局规定提交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审议,保证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截止目前,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1件,罚款1264.21万元;办理查封扣押35件、移送行政拘留2件、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3件;作出行政复议答复书10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7件。
(九)优化行政管理的法制环境
完成《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于2021年10月22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十)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贯彻落实《莆田市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莆田市生态损害赔偿调查启动管理办法(试行)》、《莆田市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时梳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清单,形成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021年5月7日,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局际联席会议;6月28日,印发《莆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评估专家库》;7月15日,我局召开生态环境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7月27日-28日邀请市直相关单位共同参加生态环境部局办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12月1日-2日邀请市直相关单位共同参加生态环境部举办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培训班。先后5轮摸排核查线索88条,形成案例6件,目前均已缴纳赔偿金。4个案件正在进行磋商。
(十一)着力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从2016年开始,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同审核等其他重大事项的处理,确保行政权力合法规范运行。
(十二)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新闻报刊、机关显示屏、展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21年5月30日,由市生态环境局、湄洲日报社主办的以“坚持人水和谐 共护青山绿水”为主题的水生态环境新闻沙龙通过多部门多群体共话水生态环境保护,现场答疑解惑,为推动“双轮”驱动奠定扎实基础;6月5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纪念六五环境日暨“碳普惠”启动仪式顺利举行。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联合全市七个“党建+”邻里中心共同传唱《让中国更美丽》和《党啊!亲爱的妈妈》,把活动推向高潮,大家共发声,同唱一首歌;积极响应省厅多媒体宣传的要求,摄制《缘溪而行 呵护绿水青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莆田实践》、《莆田市生态环境系统重点排查梳理以下九类可能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线索》、《谁持彩练当空舞》、《“电眼”智能化治污》等宣传片,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主题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多渠道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莆田市木兰溪保护条例》等宣传。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执法能力较为薄弱、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够健全、行政执法监管水平有待提高、普法宣传成果还不够多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培训,落实学法培训制度,对环保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掌握环境法律法规知识情况进行考核,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文明素养。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加快推进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着装正规化、管理制度化建设;结合综合执法改革实际,进一步厘清交叉部门职责,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及时更新相关执法事项。
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践行“强精气、求精准、重精干、出精品”的执法理念,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零容忍,敢于亮剑、铁腕执法,切实维护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是做好执法监管服务。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主动服务企业。健全完善第三方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常态化正面清单管理等制度,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依法依规推进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
五是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和民间组织参与环保工作的渠道,发挥莆田环境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力量,及时报导莆田环保工作动态,提高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的环保意识;采取多种方式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传导环境执法的严肃性和执法力度,增强企业主的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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