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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与监测应急科

发布时间:2019-12-18 11:06 点击数: 字号: T | T

  组织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和其他部门综合性规划涉及生态环境内容。牵头研究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重要问题。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组织编制和发布生态环境统计信息。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的综合协调。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的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预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和发布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信息。

  指导各地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环境的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按规定负责核安全与核事故的预防、应急、组织指挥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承担履行核安全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职责相应的责任。拟订并具体实施核应急预案及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对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承担核事故应急工作人员培训,开展核安全、核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起草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放射性物品运输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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