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4 10:02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县(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因机构改革、内设科室及派驻纪检组调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朱正扬(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钱奕新(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环境科研课题研究、技术评估、排污权储备与管理技术核定等工作。
分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科学学会、市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
挂钩联系秀屿生态环境局、湄洲岛建设交通局、北岸生态环境局。
张平生(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环境法制、生态保护环境督查和污染源普查、生态环境形式分析、环境监测等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科、法规与督查科、污普办、市环境监测站。
挂钩联系城厢生态环境局。
陈国水(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精神文明、综治平安、绩效评估、工会、共青团、妇联、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生态环境科技、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对台港澳合作交流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科技与财务管理科、综合科、大气环境管理与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科。
挂钩联系仙游生态环境局。
林荔煌(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水功能区划、水污染防治、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信息技术等工作。
分管水生态与海洋生态环境科、土壤与生态保护科、市环境宣教中心。
挂钩联系荔城生态环境局。
陈小宇(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主持驻局纪检组日常工作。
分管监察室。
方昭连(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环境执法、环境信访及投诉、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环境应急处置、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技术管理等工作。
分管市环境执法支队、局扫黑办、应急办。
挂钩联系涵江生态环境局。
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制,张平生与陈国水,张平生与方昭连,钱奕新与林荔煌。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