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概况 > 领导分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11:31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县(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湄洲岛生态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调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陈龙贤(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钱奕新(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环境科研课题研究、技术评估、排污权储备与管理技术核定等工作。

  分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市环境科学学会、市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

  挂钩联系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陈国水(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精神文明、综治平安、绩效评估、工会、共青团、妇联、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生态环境科技、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对台港澳合作交流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科技与财务管理科。

  挂钩联系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陈小宇(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

  陈仁山(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综合性规划、安全生产、环境应急处置、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技术管理、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信息技术等工作。

  分管综合科与监测应急科、市环境宣教中心。

  挂钩联系莆田市湄洲岛生态资源局。

  陈  泓(党组成员、莆田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协助分管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分管市环境监测站。

  挂钩联系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陈国英(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大气环境管理、固体废物及化学品污染防治等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管理与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科。

  挂钩联系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胡海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协助分管环境执法、环境信访及投诉、扫黑除恶等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局扫黑办。

  挂钩联系莆田市北岸生态环境局。

  张平生(二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环境法制、生态保护环境督查等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科、法规与督查科。

  挂钩联系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林荔煌(二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水功能区划、水污染防治、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海洋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

  分管水生态与海洋生态环境科。

  挂钩联系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方昭连(三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

  分管土壤与生态保护科。

  挂钩联系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制,钱奕新与林荔煌、陈国水与方昭连、陈仁山与胡海强、陈仁山与陈泓、陈国英与张平生。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31日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使用帮助 | 站点地图

主办: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594-2688958 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 邮编:351100

Copyright@2008-2011 闽ICP备12019235 网站标识码:3503000052

sthjj.puti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统计:{{pvCount}}

闽公网安备 3503000200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