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 09:41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县(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湄洲岛生态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调整,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陈龙贤(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钱奕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环境科研课题研究、技术评估、排污权储备与管理技术核定等工作;
分管莆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挂钩联系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郑志伟(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陈仁山(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精神文明、综治平安、绩效评估、工会、共青团、妇联、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水功能区划、水污染防治、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海洋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水生态与海洋生态环境科;
挂钩联系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陈 泓(党组成员、莆田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工作;
分管莆田市环境监测站;
挂钩联系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陈国英(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大气环境管理、固体废物及化学品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生态环境科技、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对台港澳合作交流、环境法制、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等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管理与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科、土壤与生态保护科、行政审批科、科技与财务管理科、法规与督查科;
挂钩联系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黄向阳(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环境执法、环境信访及投诉、扫黑除恶、综合性规划、安全生产、环境应急处置、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技术管理、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信息技术等工作;
分管莆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综合与监测应急科、莆田市环境宣教中心;
挂钩联系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陈国水(二级调研员):协助陈国英副局长分管土壤与生态保护科。
胡海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主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日常工作。
挂钩联系莆田市北岸生态环境局、湄洲岛生态资源局。
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制,钱奕新与黄向阳、陈仁山与陈国水、陈泓与陈国英。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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