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1 18:01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对历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莆环保〔2020〕17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具体目录详见附件)。
二、《莆田市环保局关于印发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环保〔2016〕86号)、《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莆田市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莆环保〔2019〕4号)、《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农业农村局、莆田市水利局、莆田市林业局、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启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莆环保〔2019〕149号)、《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莆田市区域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莆环保〔2020〕197号)等4件宣布予以废止。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5件)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标题 |
1 |
莆环保〔2020〕17号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 |
2 |
莆环保〔2020〕58号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 |
3 |
莆环保〔2021〕29号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莆田市交通运输局、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4 |
莆环保〔2021〕98号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莆田市企业落实环境治理责任情况动态评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5 |
莆环保规〔2024〕1号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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