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工作思路和重点

发布时间:2021-03-01 10:56 点击数: 字号: T | T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机遇,实施木兰溪综合治理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把握大局大势中,对标对表市委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取得新成效”的目标,找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定位,科学谋划和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一以贯之抓好下阶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持“12245”总体思路:即“一统领”,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市委“双轮驱动”服务保障;“两个样板”,打造“数字木兰溪”和“生态湄洲岛”两个生态文明建设莆田样板;“两攻坚”,攻坚木兰溪国控三江口断面低溶解氧和臭氧污染仍然易发高发问题;“四个做优”,围绕“强产业、兴城市、惠民生、优生态、保稳定、重党建”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做优生态环境品质、做优生态文明样板、做优环保监管服务、做优生态环保铁军;“五项重点工程”,计划投资31亿元实施“数字木兰溪”建设、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综合分析服务、城乡供排水一体化试点、“生态湄洲岛”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5个重点工程项目。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市实施“双轮”驱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坚定不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生态市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和保护好湄洲岛的嘱托,主动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切实抓好全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重点抓好以下8项工作:

  (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倒逼作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疫情后经济“绿色复苏”和高质量发展。逐步构建“空间+准入”生态环境源头决策体系,推动市级“三线一单”成果编制及发布应用。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控制新上六大高耗能行业项目,淘汰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以减污降碳为重要抓手,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制定实施全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从源头治理环境污染。

  (二)深入实施碧水工程。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推进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源头治理,确保干流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稳定在83.3%以上、支流省控小流域水质优良率力争达到100%。完成“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推动《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完成立法,继续依托“5+X”会商和“4+3”考评机制推进木兰溪流域水质提升。一是攻坚木兰溪三江口断面水质不稳定问题。开展木兰溪国控三江口断面低溶解氧问题专题研究,解决制约流域水质改善的最大短板。启动木兰溪主要汇水支流延寿溪、仙水溪“美丽河湖”试点,建设6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完成现有企业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实施“身份证”管理。推行“拆、截、清、治、引、构”模式,推动仙游县沧溪、枫慈溪、涵江区三叉河等水质不稳定达标的入海小流域达到优良水质。推动“数字木兰溪”建设,2021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27座木兰溪主要汇水支流河口和乡镇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二是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全面摸底排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巩固提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成效,完成供水人口千人以上万人以下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基本完成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三是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莆田市和仙游县治理试点工作,以城乡供排水一体化试点为契机,由一家国有企业作为主体,推动城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以及存量增量一体化,实现供排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和统一运维。

  (三)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坚持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治理,编制实施“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计划。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5%以上。一是加大VOCs整治力度。完成制鞋、家具、石化、化工行业及全市港口和码头有机物料储罐等重点污染源VOCs治理任务。依托生态云平台和热点网格,精细化分析本地、周边城市工业污染源及交通污染源对莆田臭氧超标的影响,特别是针对臭氧前体物排放贡献较大的鞋业行业,从工艺提升、VOCs减排、治理设施的运维提升等方面提出具体的管控治理要求。深化企业环保用电设备监测分析服务。二是加强工地扬尘、道路跑冒滴漏管控。研究出台“黑名单”惩治办法,将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扬尘污染防治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强化扬尘违法行为日常监管执法。三是提升科学研判能力。与气象部门共建气象信息共享平台,从环境气象会商联动、人工影响天气、精细化预警预报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有效提升全市环境空气污染的预警、研判和应对能力。持续推进大气点网格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长效机制。

  (四)深入实施净土工程。编制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企业用地优先管控名录,持续推进“守护净土”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逐步开展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摸排,推进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实施医废处置设施提标扩容,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做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行动,完成50个以上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推动莆田市和仙游县治理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确保70%村庄建成绿盈乡村。

  (五)深入实施碧海工程。陆海联动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兴化湾、平海湾、湄洲湾三大湾建立“湾(滩)长制”。开展海域海滩海岸垃圾攻坚整治行动,推动建立市级海上环卫队伍,推行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健全“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机制。全面启动沿海17个乡镇入海排污口“全口径”整治,分类推进入海河流、入海沟渠、入海排污口规范和治理,2021年底前主要入海溪流消除劣Ⅴ类水体。加强平海湾和湄洲湾(莆田段)生态保护和整治修复,推动妈祖城蓝色海湾项目和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建设,率先建设“美丽海湾”。

  (六)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21年我市将迎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统筹抓好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书和《八闽快讯》通报等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特别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移交的剩余5件信访投诉件,要抓紧办理、及时销号。要通过《湄洲快讯》(专报)每月通报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倒逼整改落实,确保2021年年底前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减碳、秀屿污水服务片区污水收集处置、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19个问题整改到位。

  (七)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水平。要抓紧制定我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保障。按照《莆田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重点对水、大气在线监测监管能力及莆田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监测能力进行提升。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运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办法,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八)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健全各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推进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相关工作。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注重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有益经验,加大互学、互比、互看力度,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努力创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莆田经验”。

  同志们,目标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面对新形势,肩负新使命,我们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快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努力争当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排头兵,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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