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11-02 10:03 点击数: 字号: T | T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和关于保护好湄洲岛的嘱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上半年,木兰溪、萩芦溪两大流域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0%;小流域14个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近岸海域22个国省控点位一、二类水质比例为95.5%,均居全省第1位。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8%,较去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统筹“四水”共治,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突出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统筹推进饮用水、流域水、内河水、近岸海水“四水”共治。一是着力破解“卡脖子”问题,针对枯水期国控园头桥断面2月份出现总不稳定达标问题,开展木兰溪中上游突出水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动污染溯源从定性向定量延伸,分类施策开展系统治理,自3月18日园头桥断面水质恢复至Ⅲ类并保持稳定。二是大力开展“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创建,“木兰溪支流延寿溪(城厢段)河道综合治理”和“湄洲湾湄洲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分别作为我市优秀案例选送生态环境部参评。三是推进“智慧木兰溪”建设,加快木兰溪流域主要支流河口和乡镇交界断面水质简易自动监测站建设,新建成投运13座自动监测站。四是强化源头管控,完成6个“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开展千人以上万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核定千人以上万人以下水源地54个;常态化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累计完成入河排水口规范整治2.09万个。五是制定出台全市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采用“无人机+人工”空陆结合的方式开展全面排查,统筹推进海漂垃圾专项治理,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清理存量垃圾约495吨。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空气环境质量。一是着力提升科学研判能力委托中国科学院厦门城市环境研究所每月分析环境空气质量并提出防控建议,开展VOCs及颗粒物走航工作。在重点企业集群区域布设22台空气微站设备,持续开展“热点网格”智能监管。二是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重点涉VOCs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开展涉VOCs企业免错峰条件落实情况排查,将160家未达要求的企业移出免错峰企业名单。三是全面强化扬尘污染管控,组织扬尘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联合住建、城管部门成立督查组,对25个在建工地开展现场督查,并通报存在的问题。四是强化轻微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莆田蓝”发布预警函11份,全市启动轻微污染天气应急响应34次。

(三)严控土壤污染风险,让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一是着手编制“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持续推进“守护净土”行动,开展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及涉镉企业排查整治,规范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二是强化建设用地环境准入,荔城区恒赫五金电镀厂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已通过评审,完成19宗用途变更地块土壤环境调查、1宗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三是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完成24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是开展“绿盈乡村”实地走访,对标新修订的“绿盈乡村”建设指标,组织开展普查和技术指导服务,全市已走访约80%行政村。

(四)以督察整改为抓手,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好市领导包案整改、季度联席会议、第三方监督评估等机制,统筹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共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2项,剩余7项需长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转办的357件信访件已办结及验收销号353件,办结销号率98.88%。省环保督察4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6项。《八闽快讯》(专报件)通报问题35个,已完成整改32个。规范环境信访举报投诉办理,落实“五合一”信访台账机制,上半年全市受理环境信访投诉3608件、处理率100%。组织开展“清水蓝天”“静夜守护”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夜间噪声污染、餐厨油烟扰民等问题。

紧扣中心大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一是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我市制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提升制鞋业项目环评审批效率。二是做好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上半年完成包括永荣科技、三利谱等环评事项审批153件,其中告知承诺件12件。三是开展“下沉式”服务,选派业务骨干挂钩服务石门澳产业园区,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华峰集团绿色纤维再生利用项目环评审批、石门澳产业园区热电联产排污权指标等问题。四是改进监管执法方式,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处罚67件,罚款833万元,关闭停产“散乱污”企业25家。其中6月初与公安机关协同办案,查获一起非法收集处置废铅酸蓄电池造成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涉案废旧铅酸蓄电池35.72吨。多方位推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在部里作为典型案例展示推广。五是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请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莆田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实施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推进莆田市环境监测监察与应急指挥业务用房(一期)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科学研判、监测监管、信息化等支撑保障能力。

(六)从严抓好干部队伍建设,锻造过硬环保铁军。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开展5个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干部职工到闽中革命烈士陵园缅怀英烈、参观“白鸽木兰——莆田英烈伉俪薛介民姚明珠尘封半个多世纪的事迹”展览,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力量,将党史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经验做法得到省委第五巡回指导组的高度肯定。二是开展市、县两级生态环保干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督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持续推进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抓好仙游、城厢、涵江、北岸四个县区生态环境局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完善财务、考勤、规范选人用人等方面制度,推动在全系统范围内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三是着力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推动作风实现从“下发文件、通报问题”到“一线指导、一线解决问题”转变。今年4月市局被省厅党组记集体三等功,3个基层生态环境局被授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1名同志获评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步我们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坚定信心,真抓实干,突出重点,迎难而上,全面完成“十四五”开局之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一)紧盯绿色转型目标,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倒逼作用。逐步构建“空间+准入”生态环境源头决策体系,推动市级“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提升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效力,促进园区低碳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控制新上六大高耗能行业项目。以减污降碳为重要抓手,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从源头治理环境污染。

(二)更加突出“三个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碧海“四大工程”。抓好木兰溪流域水质提升,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快“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加强黑臭水体及脏乱河道治理,扎实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确保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坚持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治理,与气象部门共建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强化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对全市20%的涉VOCs企业开展测管联动行动,攻坚整治施工扬尘,力争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以上。全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守护净土”排查整治行动,确保70%村庄建成绿盈乡村。陆海联动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开展海域海滩海岸垃圾和入海排污口整治,率先建设“美丽海湾”。

(三)坚持帮扶执法并重,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服务。全面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做好下半年省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统筹抓好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责任书和《八闽快讯》通报等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施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企业走访帮扶,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方式,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制度,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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