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2-27 09:42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和保护好湄洲岛的重要嘱托,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工程,坚决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一以贯之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努力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这一年,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不断深化。木兰溪流域获评全国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木兰溪治理实践先后10次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莆田入选“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和全国首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市。湄洲岛获评全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优秀等次,湄洲岛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这一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空气质量达标率97.3%,综合指数2.53。主要流域20个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5%,小流域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县级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近岸海域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7%,位居全省第三位。这一年,服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突破。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绶溪片区开发项目入选第二批国家EOD模式试点,获得国开行授信44.3亿元支持。发布高铁新城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是全省单个区域规划面积最大、涉及项目最多的区域评估成果。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省生态环境厅去年7月份通报,莆田排查整改进度居全省第一。

  (一)坚持高位推动责任落实。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常态化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2年先后研究、部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木兰溪流域“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平海湾海域环境保护条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无废城市”建设等重要议题。制定《莆田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修订《莆田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市直部门责任清单。通过《湄洲快讯》(专刊)定期通报并调度各县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倒逼整改落实。坚持把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正在办理验收销号手续。

  (二)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启动开展“三线一单”成果动态更新细化、平台数据衔接和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发布《莆田市高铁新城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符合片区规划的十大类30小类建设项目豁免环评。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持续优化环评审批,2022年共办理环评审批252件、办结告知承诺制审批件56个。以生态环境项目带动生态环境治理,共谋划上报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整治、农村环境整治、海洋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等7个方面39个环境治理项目,总投资106亿元,年度投资36亿元。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方面,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帮扶指导涉VOCs企业372家次,督促整改问题160个。出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完成柴油货车路测、入户抽测1800辆以及生物质锅炉整治41台。加强工地、道路扬尘管控,联合检查发现43个工地未严格落实“6个100%”,全部完成整改。碧水保卫战方面,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向农村延伸,新完成263个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推动涵江区完成水产养殖场退养43家,仙游县45家全面推开尾水深度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动工72个村庄治理工程,总结出“政府主导、乡镇主责、村居主体、群众参与、规范运行”的治理经验。开展入河排污口第二轮“全口径”排查试点,范围覆盖每家每户,共排查排口5538个。推动完成泗华溪水环境治理,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得到省人大常委会肯定。净土保卫战方面,完成28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现场排查、18家市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125个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完成省级石门澳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共安全处置利用工业危险废物5.51万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率高于96%。碧海保卫战方面,建立海漂垃圾治理工作量化考评机制,全市共清理海漂垃圾8300吨,全市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密度208.74平方米/公里,远低省目标要求(330平方米/公里)。完成入海排口“一口一策”整治65个,入海溪流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

  (四)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深化推进“静夜守护”行动,创新建立产噪业主温馨提醒、微信群调度打卡等制度,噪声投诉量同比下降22.44%。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行动,推动基层环境治理落到最小治理单元、最后责任主体,共处理基层环保事项8446件,群众生态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会同福建省莆田环境监测中心站聚焦重点污染问题开展14个专题监测,有针对性地进行溯源整治,做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坚持严格执法与包容审慎并重,创新“双随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整治“散乱污”企业68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9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委托起草编制《莆田市平海湾海域环境保护条例》,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41件。

  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莆田市建市40周年,是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助力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之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党政目标责任书考核为抓手,以实施木兰溪治理提升三年行动为主线,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主要指标任务,努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让莆田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一)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制定实施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依托“数字木兰溪”精准监测监控技术,攻坚木兰溪主要汇水支流水质消劣。全面完成木兰溪流域水产养殖深度治理,同步推进在线监控安装。年内完成29场规模生猪养殖场“异位发酵床”模式改造,解决粪污“零存整取”问题。开展农田退水布点监测,实施5个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工程。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创建,启动木兰溪、萩芦溪、湄洲岛湖石淉等3个“美丽河湖”建设。全市域推开入河排污口第二轮排查整治,完成主要流域入河排污口第二轮“全口径”排查和50%以上整治任务。做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动工仙游县城污水处理厂、秀屿土海2个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完成闽中、湄洲岛2个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统筹推进城乡污水治理,2023年推进70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任务,完成134个村庄提升治理;上半年完成木兰溪仙游段全部110个村庄农村污水治理。深化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推进4个海湾“美丽海湾”建设,确保入海溪流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进一步巩固提升近岸海域水质。

  (二)精准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强化轻微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压实各相关部门责任,努力做到预报预警及时准确、应急响应快速有效、指导帮扶突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VOCs治理工作,指导帮扶71家5条生成线以上的鞋企按照技术指引,实施2.0版VOCs治理提升改造,整体提高鞋业企业治理水平。持续开展汽修行业VOCs整治。加强科技支撑,继续委托中科院厦门城环所开展每月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开展VOCS及颗粒物走航工作,对我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进行快速检测,全面、快速、精准诊断我市VOCs及颗粒物污染的整体分布情况,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持续抓好柴油货车路测和抽测、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积分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力度,持续抓好工地、道路扬尘污染整治。持续开展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

  (三)持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继续做好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开展莆田市秀屿区平海蓄电池厂地块、佳源气体有限公司遗留地块和涵江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扎实开展“绿盈乡村”创建工作,2023年累计创建占比达88%以上,新增初级版“绿盈乡村”25个,中级版50个。注重固废污染防治与“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衔接,持续推进创建国家“无废城市”,制定“无废啤酒”“无废轮胎”“无废鞋企”等指标体系,促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单位为小微企业提供危险废物管理延伸服务。

  (四)助推高质量发展超越。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无纸化审批,推动环评、排污许可纳入医疗、食品等行业“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试点,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做好重大项目服务和告知承诺制审批。统筹落实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区域环境影响评估、“三线一单”成果细化更新及落地应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动态更新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力争事项最少、流程最优、环节最简、时限最短。严控“两高”项目落地,严格落实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坚决防止落后项目转入。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要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策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以项目实施支撑环境治理,以环境治理攻坚问题整改,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严格落实定期调度、通报督办等机制,全力抓好省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和第二轮中督问题验收销号,确保整改高质高效。同时举一反三,常态化排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按县区梳理区域性年度攻坚任务,并以《湄洲快讯》进行通报调度,倒逼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扎实做好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认真梳理近年来群众信访投诉比较集中的区域、问题,分区域、有侧重地开展综合整治,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莆田市大数据调度指挥平台应用,打通多个业务场景、打破数据“孤岛”,提升环境监管智慧化水平。制定规范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办法,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大力开展环保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广用电监控、自动监测、视频等技术手段,规范非现场监管程序,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推广应用“南阳实践”经验,委托第三方对36家较大环境风险企业进行全面环境风险评估,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切实扛起生态环保铁军在加快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中的使命担当。用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等载体,持之以恒推进理论武装。深化实施“党建引领 夯基惠民”工程,鼓励党员干部深耕基层生态环境治理一线,推动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持续打造环保铁军队伍,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持之以恒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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