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莆田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23-2035年)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4 11:37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莆田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23-2035年)》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如您对区划有意见建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4-2586816)。
附件:莆田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23-2035年)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4日
闽公网安备 3503000200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