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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参加“木兰溪治理25周年”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共谋绿色发展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4-08-14 17:56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推动木兰溪治理25周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木兰溪全流域高质量发展,8月13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参加由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木兰溪治理25周年”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

 

  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丽青,莆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志洪,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郑健欣,省水利厅河湖处处长谢光球,福建高院生态庭庭长王江凌出席会议并讲话。涵江区委副书记、区长郑群星出席会议并致辞。福建高院、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河务管理中心有关领导,莆田中院分管院领导、各县区法院院长及全市法院从事生态审判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市人大代表陈志华、市政协委员林木棋应邀参加会议。会议由莆田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永煌主持。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关键部门之一,在会上积极发言,分享了在木兰溪治理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经验与成效,并就进一步加强司法与行政协同、构建多元共治体系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会议高度评价了木兰溪综合治理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强调这一成功实践不仅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也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了“木兰溪样本”。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将继续以木兰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工作重点,深化与法院、水利、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合作,共同探索生态修复、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新机制、新路径。

  会上,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还就如何在司法审判中更好地融入绿色发展理念、如何强化生态环境修复的执行力度等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还提出了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环保意识的建议,以期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会后,与会人员还深入蓝色海湾·木兰溪流域(暨入海口)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和木兰溪口湿地红树林保护区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莆田法院和相关部门联动保护木兰溪的机制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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