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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全市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发现问题的清单

发布时间:2025-02-17 17:15 信息来源:STHJJ--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2020年至今,省对我市审批的23份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主持人予以失信记分,市局对各县区局审批的39份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主持人予以失信记分,具体问题清单如下: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审批

部门

环评编制单位(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编制人员(含职业资格管理号或信用编号)

对编制单位处理意见

对编制人员处理意见

抽查复核时间

文件名、文号

环评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莆田市涵江区奕帆家具有限公司家具擦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莆田金舟环保咨询有限公司(91350302MA346LAW1G)

编制主持人:洪东银(BH017151)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0年12月7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和危废处置项目环评专项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21号)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等不符合相关规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未按照大气二级评价要求进行大气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等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调查评价范围内的有环境质量标准的评价因子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或进行补充监测,用于评价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的要求。

2

莆田市绿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储存、转运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贵州远景工程管理服务中心(91520303MA6HYW8H6G)

编制主持人:赵崇山(BH014676)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0年12月7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和危废处置项目环评专项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21号)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未明确罐体容积、形式以及废矿物油最大贮存量、收集转运及作业规律等,且油罐数量前后表述不一致。

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未说明储油周转次数,周转时间等,废气污染源强计算参数取值未说明取值依据,核算结果不可信;废水污染源遗漏罐区初期雨污水、地面冲洗和洗车废水等;固体废物中遗漏废气处理设施的废活性炭。

3

莆田市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废机油4000吨、废液压油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91640100MA75WPKN2L)

编制主持人:许福刚(BH011075)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0年12月7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和危废处置项目环评专项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21号)

1、污染源强核算错误及内容不全。储罐大小呼吸有机废气排放核算错误;项目洗地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SS,但污染物浓度取值与生活污水相同,不合理;未识别储油罐产生废油渣;未分析车辆冲洗废水排放等。

2、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对油罐区防渗要求仅提出防渗系数≤10-10cm/s,未具体说明采取哪些防渗措施;未对储油罐产生的废油渣提出处置措施。

4

莆田市荔城区朱震鞋底加工场聚氨酯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智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350300MA2XR86F03)

编制主持人:龙水贵(BH001485)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1年4月23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1〕4号

1、降低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环评以项目的MDI贮存量(0.45t)<临界量(0.5t),判定“环境风险潜势为 I,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而项目MDI两天的生产用量为0.5t,因此实际MDI的最大存在量≥临界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环境风险》(HJ 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应为Ⅲ级,对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2、所提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未考虑聚酯多元醇可燃物料的泄漏量以及可能的雨水量,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环境风险》(HJ 169-2018)10.2.2中关于事故废水“应急储存设施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储存设施的雨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的要求。

5

莆田市涵江区鑫雄达塑胶喷漆有限公司电脑配件喷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福建闽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104MA35BEE044)

编制主持人:冯淼(BH022741)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1年10月21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一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1〕10号)

1、评价因子中遗漏建设项目相关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关污染物。本项目使用的油漆稀释剂中除含有甲苯、二甲苯等外,还含有25%的乙苯,评价因子遗漏《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规定的相关“苯系物”。

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遗漏喷枪换色、洗枪及管道清洗等废溶剂产排污情况;遗漏环境风险事故消防废水产生量。

3、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本项目使用的油漆稀释剂中含有35%的二甲基甲酰胺(DMF),二甲基甲酰胺为水溶性,水帘柜循环水存在二甲基甲酰胺高浓度富集的情况,报告提出“水帘柜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依据不足;遗漏事故消防废水的收集及处理措施。

6

莆田市涵江区东恒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电子塑料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宇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F8C4D8Q)

编制主持人:张小栋(BH042560)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3月14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三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2〕1号)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对项目生产工艺描述,缺失与产排污相关的注塑过程加热升温和冷却等工序流程和环节。

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废气污染源强核算中,仅考虑了注塑工序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遗漏混料废气、注塑挥发废气中的颗粒物和恶臭污染物。

7

莆田市嘉业光电电子有限公司显示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智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350300MA2XR86F)

编制主持人:刘珊伯(BH024828)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10月11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一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2〕6号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错误。“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中的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将本项目行业类别错误表述为“属于鞋业制造,是园区主导产业之一”;未针对项目已建成运行的情况,分析明确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2、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已建成运行,未结合相关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污染源源强核算并分析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8

福建钜能电力有限公司福建莆田钜能电力超高效异质结太阳能2GW量产项目(第一批首台套技术装备应用示范)环境影响报告书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辽宁丰木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91210703MA10Y8DY7E)

编制主持人:牛勇(2016035650352015650101000006)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1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10月11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一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2〕6号)

1、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大气评价范围“以项目排放源为中心,边长 5km 的矩形区域”(附图是以排放源为中心,2.5km为半径的范围),不符合大气环评导则的规定(即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向厂界外延2.5km的矩形区域);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三级,大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以风险源为中心,3km 为半径的范围内”,不符合环境风险评价导则“距建设项目边界一般不低于3km”的规定。

2、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果错误。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表明有一个监测点位的氨氮、亚硝酸盐氮超过Ⅲ类标准,但仍给出“项目区地下水……氨氮、硫酸盐、亚硝酸盐氮……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结论。

3、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项目PECVD 沉积工序中使用硅烷、磷烷、乙硼烷等高毒物质,未分析并明确其转移途径和流向,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中“4.2.1污染影响因素分析”的相关规定。

4、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危险物质Q值计算,仅计算了扩建工程部分,对与扩建工程相关的现有危险物质未计入Q值计算,且对盐酸Q值计算未按盐酸(浓度37%)在厂内最大存在量进行取值;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中,降雨量、雨水汇水面积等相关参数的取值偏小,不符合项目和当地情况。

5、未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

9

福建越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越特原料储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辽宁丰木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91210703MA10Y8DY7E)

编制主持人:代静(BH052550)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12月16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

第二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2〕8号)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未介绍原料转运方式,工艺过程遗漏包括倒罐、清罐和装车等操作流程。

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结果错误。遗漏物料装卸过程中物料挥发产生的废气,储罐清洗废水、清罐产生的罐底残液等。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核算结果错误,按表4-4、表4-5的计算结果,扩建项目储罐大小呼吸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应为0.547t/a,而环评核算的总量仅0.0942t/a。

10

莆田市城厢区利峰鞋材加工厂RB鞋底、PU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91440300MA5HCH4RXE)

编制主持人:马翠林(BH051295)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3年8月16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

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3〕7号)

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项目配套一台2吨生物质锅炉用于PU鞋底生产线(年工作300天,每天10小时)烘道加热,给出的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仅10t/a,核算锅炉烟气量仅20.8m3/h,未说明核算依据,核算结果明显不符合实际,由此导致错误的锅炉大气污染源强核算结果。

11

福建天石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天石源智能化光伏加工设备和工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博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91440300MA5HFTAC4X)

编制主持人:张银铭(BH047925)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3年8月16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

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3〕7号)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项目属发生重大变动而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的在建项目,对变动前后工程内容、生产工艺、设备等变化情况以及项目建设进展等阐述不清;对物料的贮存方式、危险物质与生产设备的分布情况,以及烘干工序生产工艺流程及其废气的产排污情况等未描述或介绍不清。

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或者错误。环境风险潜势研判中,风险物质氨基磺酸镍年用量50吨,而贮存量仅按100kg取值(平均0.6天的用量)明显偏低;镀镍工序产生的HW17表面处理废物类危险废物废槽液和槽渣,其废物代码应为336-055-17,而非336-064-17或336-066-17;未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进行生态影响因素分析,而仍使用已废止的HJ19-2011。

3、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采用燃料液化石油气产排污系数计算天然气燃料废气源强,核算结果错误;机加工切削液使用量5吨/年,核算的废切削液产生量仅0.05吨/年,核算结果不可信。

12

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荔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森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HMB3P5N)

编制主持人:王忠军(BH035169)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3年12月26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3〕13号)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有关要求。

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遗漏配套管网等环境影响因素。

13

福建省大司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及机制砂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森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HMB3P5N)

编制主持人:王忠军(BH035169)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3年12月26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3〕13号)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未分析项目建设与《福建省机制砂行业企业规范》的符合性,采用湿法还是干法作业表述不清。

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不符合相关规定。项目排放特征污染物TSP,未开展大气环境中的TSP现状调查监测。

3、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未按《福建省机制砂行业企业规范》有关要求提出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14

中石化(福建)是有有限公司莆田城关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金中闽环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91350111054335412K)

编制主持人:康战锋(BH024843)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4年6月6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4〕2号)

1、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加油机噪声源强产生强度、排放强度核算缺乏依据。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有关要求。

2、所引用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不符合相关规定。该加油站已设置有常规地下水监测井,却引用4800m外的地下水监测数据。

15

莆田市涵江区力丰铁件加工场铁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谦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802MA8UPJYQ6N)

编制主持人:丁扬(BH045357)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1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4年6月6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4〕2号)

1、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未分析铁件淬火、回火热处理加工使用的淬火油维护、更换,以及水淬火循环使用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

2、未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

16

莆田创造科技有限公司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HRU9P22)

编制主持人:王凤芝(BH053155)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1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4年6月6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4〕2号)

1、大气非甲烷总烃源强核算结果错误。项目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是EVA颗粒(乙烯-醋酸乙烯聚合物),大气污染源强核算错误采用PP(聚丙烯)加工的废气排放系数。

2、未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

17

福建天石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矿山切割设备及工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创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D19HUU3K)

编制主持人:徐香(BH040282)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4年12月27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4〕10号)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扩建工程建设内容描述不清,工艺流程、产排污环节均遗漏调漆、晾干等相关工序,缺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布置图。

2.大气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未根据现有工程实际产排污情况和改扩建后治理设施、排放形式变化情况等,核算颗粒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源强变化情况。

3.环境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不明确或者错误。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中显示项目500m范围内有数个村庄,而在“废气影响分析”中却表述为“项目5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缺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的描述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

18

福建省正巽绿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91500230MA5U6KRW4L)

编制主持人:谭艳来(2014035440350000003512440380)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0年6月29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莆环保函〔202078号)

存在原辅料分析中遗漏脱模油使用情况及其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环境影响分析和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等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标准有误、项目未对蒸压釜蒸汽排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等问题。

19

福建省鑫堾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利用污泥生产一类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安徽易安环保有限公司(91340100MA2TEGUD43)

编制主持人:姜伯枫(2013035120350000003512120106)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0年7月16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易安环保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编制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莆环保函〔202087号)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缺少城市干化污泥饼恶臭污染源的因子分析,缺少原料红土来源情况介绍,缺少所用的城市干化污泥饼泉州市泉港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置的范围介绍。

2、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进行判定。未进行评价范围识别。

3、环境影响、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缺漏。缺少营运期恶臭对环境影响分析,未对工业炉窑废气处理提出要求,未对城市干化污泥饼的暂存提出防渗要求。

20

莆田市三豪鞋材有限公司橡胶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91350000158178896F)

编制主持人:林建西(10353543508350133)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0年7月16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易安环保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编制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莆环保函〔202087号)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硫化车间供热系统依托三迪公司,但未提供本项目的供热需求情况,未提供三迪公司可提供本项目的热平衡图等。

2、现状调查不清。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风险敏感目标有居住区未进行人员居住情况调查、有多个学校未对其规模进行调查。

3、大气源强计算错误。原料中的黄白胶也是胶料,在计算原强时报告未纳入计算;有机废气收集率80%,不符合收集率应大于90%的相关规定。

4、源强核算采用的是非甲烷总烃、执行环境质量标准却是TVOC;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及估算模式均以非甲烷总烃为源强,但却是以TVOC 为标准算占标率。两者概念不清。

21

莆田市远飞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洗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刺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504583145462L)

编制主持人:陈超(2015035110352013110707000071)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0年7月16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易安环保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编制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莆环保函〔202087号)

1、工程分析有误,没有明确50KG的洗衣机数量,用水量有误,污染源强核算有误。

2、未对生产废水中特征污染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及达标排放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认定。

22

莆田市涵江区鑫典工贸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扬州苏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91321002672500497T,原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张海英(2014035310352013310102000616)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0年7月16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易安环保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编制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莆环保函〔202087号)

1、评价标准有误。项目所在地莆田市涵江区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处萩芦溪流域的九里洋河网,水质应执行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而报告书中却写成北洋河网执行IV类标准。

2、二甲苯的环境质量标准有误。二甲苯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02-2018)附录D中的环境质量标准(0.2 mg/m³),而报告表中却采用0.3 mg/m³进行评价,占标率计算有误。

3、报告所提的铜板清洗废水循环回用论据不充分,不具有可操作性。项目铜板加入硫化钾进行浸泡清洗,清洗废水中含有铜离子,报告未对废水中的铜离子源强进行分析,未明确铜的处理工艺,也没有分析项目清洗水的水质要求,所提的废水循环回用不具可操作性。

4、焊接烟气类比分析缺少依据。

23

福建莆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维修10000t脚手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福州博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102MA31X86A5W)

编制主持人:葛东华(2016035350352013351006000236)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0年7月16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易安环保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编制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莆环保函〔202087号)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没有明确是否有夜间生产,关键的喷粉室、烘干室没有相关设计参数,无法判断后续的废气收集及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是否准确。固体废物种类没有分析滤芯更换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

2、评价标准有误。喷涂有机废气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而报告表却采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敏感点噪声标准错误,周边居民区声环境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而报告表中却采用4a类标准控制。

24

城厢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福建瑞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1350503MA32MR3H6Q)

编制主持人:张丽惠(2016035130352013133194001363)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0年11月12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福建瑞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文件专项检查(莆环保函〔2020〕139号)

存在遗漏项目周边敏感点、未对噪声源强和营运期的噪声影响进行分析评价、未明确两个加氯点具体位置、未提出营运期加氯点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未明确施工期相关环保措施及其可行性进行分析等问题。

25

福建省众嘉康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福建盖尔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206MA336UH08M)

编制主持人:张鑫(2017035370352015370721001416)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1年6月3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福建盖尔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编制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莆环保函〔2021〕51号)

1、大气、水环境质量现状、水文资料等引用错误。

2、未对江口污水处理厂的现状进行调查,水环境影响分析不可信。

3、项目为扩建性质,报告未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未提出“以新代老”的整改措施。

4、未明确各工序的有机废气收集方式,未对各工序的大气污染源强进行分类汇总,所分析的大气污染源强不可信。

5、未明确固废储存场面积及可行性分析。

26

福建台基机械有限公司数控机床钣金、结构机床部件、喷漆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福建盖尔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206MA336UH08M)

编制主持人:张鑫(2017035370352015370721001416)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1年6月3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福建盖尔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编制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莆环保函〔2021〕51号)

1、未对现有项目进行回顾性分析,未提出“以新带老”的整改措施,未进行“三本帐”核算。

2、未区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厂内控制点及厂界监测点的标准值。

3、未明确固废储存间面积。

4、水环境质量调查和现状引用错误。

5、环境功能区划错误,应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水功能区划的批复》进行划分。

27

莆田市畅嘉鞋业有限公司畅嘉鞋面印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智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350300MA2XR86F)

编制主持人:刘珊伯(2014035230352014230002000770)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1年6月3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福建盖尔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编制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莆环保函〔2021〕51号)

未对污染源强进行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在换版时,未明确是否需要对印刷丝网进行清洗,未明确是否会产生清洗废水或清洗有机溶剂废液,缺少对该工艺过程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28

莆田市万紫达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浙江菲拉幕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30109MA2GN7WQ6B)

编制主持人:徐爱丽(2016035210352015211501000349)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1年6月3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福建盖尔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编制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莆环保函〔2021〕51号)

1、项目二期为新租用农村旱地,位于原来厂界外面,未进行敏感点调查;同时项目现状调查与实际不符。

2、未对项目填埋井容量可行性进行分析。

3、污水实现零排放措施的分析结果不可信。舍外垫料发酵舍按照存栏数量每头配套规模为 0.3m³,项目设计存栏数50000头,但是项目设计垫料总体积为5250m³,环保措施不可信。

4、监测报告里的分析方法前后不一致。

29

福建安恒致远鞋业有限公司成型鞋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91350100154381643C)

编制主持人:文屹(10354443509440119)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1年10月22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1〕107号)

1、污染源强核算结果错误、环评结论不正确。原料的用胶量不实,鞋产量增加1200万双,总规模是现有810万双的2.5倍,生产线增加31条,胶水用量增加不到2吨。由于用胶量不实,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有机废气源强核算结果错误,环评结论不正确。

2、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有误。现有工程技术改造后使用水性胶还是有有机废气的排放量,三本帐核算错误。

3、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改扩建工程提出的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与闽环保大气〔2020〕6号和莆环保大气〔2020〕134号文件要求“新建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不采用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不符合,报告表中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仍用UV光解。网板清洗废水采用“絮凝沉淀+脱水”处理后回用于洗板工序不可行,废水应是有排放的。

30

正淼(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河北沧狮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91130922MA0G31BN9W)

编制主持人:田坚坚(2016035320350000003511320043)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1年10月22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1〕107号)

1、污染源强核算结果错误、环评结论不正确。原料的用量不实,工程分析中扩建前后产品同样是水性涂料,产品产量翻倍,原辅材料中各种原料用量相差很大,没有说明原因,物料不平衡。由于原料用量不实,造成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有机废气源强核算结果错误,环评结论不正确。

2、遗漏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关污染物。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遗漏GB 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TVOC因子。

3、项目为扩建工程,环保措施在扩建时有以新带老变动,但“三本账”未分析清楚。

4、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结果错误。项目所在地为秀屿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详细分析却引用仙游县的。

31

莆田涵江鑫雄达电脑喷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福建闽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104MA35BEE044)

编制主持人:冯森(06351423506140181)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1年10月22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1〕107号)

1、源强缺漏、影响分析不全。报告表中废气处理先经过水帘幕捕集漆雾,但在工程分析中缺漏水帘除漆雾的水要定期更换的二次污染因子。

2、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未对定期更换的废水进行影响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对排放的危险废物漆渣的量未考虑含水率问题导致污染物排放量不实,对设定危险废物暂存间是否可以满足要求无法判定。

32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闽顺鞋材加工厂年加工印刷20万双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深圳华越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91440300MA5FYRT2XK)

编制主持人:张素娟(2017035210352014211501000673)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1年10月22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1〕107号)

1、评价范围内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不全,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项目主要污染源是大气污染源,但项目在报告中未按要求对环境现状特征污染源进行调查,周边环境敏感点仅调查到130米,调查范围不足,未附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图。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缺少危废面积说明并评价内容。

2、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区域污染源调查内容不全。因为未对现状环境特征污染物进行调查和监测,故大气环境影响无法叠加本底值判断其敏感点的可达性。

33

华胜鞋材厂EVA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厦门翼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211MA344JHU3B)

编制主持人:张朝华(2015035150352014150825000172)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59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2〕17号)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错误。项目为迁建项目,报告中对迁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情况采用2016年12月5日— 6日数据,数据已过时,且未明确监测时该项目的生产负荷情况,项目在污染源强核算时未与现状项目产排情况进行核对,而是用估算方法进行计算。

2、锅炉烟窗高度设置缺乏依据。锅炉烟窗高度按标准是“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高度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但报告中未对200m距离内的建筑物进行调查,定烟囱高度为8m,缺乏科学性,无法达到国家提出的烟窗高度要求。

34

雄进组合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厦门翼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211MA344JHU3B)

编制主持人:张朝华(2015035150352014150825000172)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59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2〕17号)

1、污染源强核算不全。组合鞋底稀释剂中含有15-20%的乙酸乙酯,工业涂装标准中也有乙酸乙酯控制因子,报告表中没有分析乙酸乙酯的源强计算及控制要求。

2、环境要素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噪声预测中没有考虑室外风机的位置、距厂界的距离、拟采取的隔声降噪措施,噪声预测结果不可信。

35

海绵、聚氨酯泡沫塑料、鞋垫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GPC5D85)

编制主持人:明亮(07353643507360201)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59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2〕17号)

1、未进行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所在地为笏石工业园区,报告表未对项目选址与笏石工业园区的产业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进行分析,无法得出选址可行的结论。

2、遗漏污染源源强。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过程中发泡工艺遗漏恶臭污染物源强分析。

36

莆田市鑫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锅炉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GPC5D85)

编制主持人:明亮(07353643507360201)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59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2〕17号)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项目为扩建项目,报告中未对现有项目的工程概况进行介绍,特别是生产时间,现有项目的蒸汽用量情况、蒸汽平衡情况等进行描述。未对现有项目生产时间是否变化进行描述,说明建二台 4t/h生物质锅炉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报告未结合项目现状生产时间、蒸汽用量、蒸汽平衡等核实生物质用量,并通过用量情况核实污染物排放源强。

3、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结果错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大气环境:常规污染物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项目中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为引用全市大气环境公报数据,未结合项目所在位置引用项目最近的常规数据。

37

福建莆田市中通塑料有限公司电子礼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东莞虹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41900MA56DYP98D)

编制主持人:唐永顺(05353723505370659)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9月29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2〕51号)

1、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已批项目工程内容描述缺失,已批工程污染物排放量缺失,三本帐分析内容缺失,VOCs倍量替代有误。属于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2、水性漆、油漆、天那水挥发组分计算错误,水性漆含有丙烯酸,不仅2%挥发份;油漆大部分挥发份可表征为非甲烷总烃,报告非甲烷总烃仅按10%计算;天那水助剂不明,未能明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因此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结果错误。

38

莆田市鑫龙鞋业有限公司成型鞋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贵州盛新巨迈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91520402MA7CLMAH82)

编制主持人:邢芳芳(12351143511110162)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9月29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2〕51号)

1、处理剂挥发性有机物大于94%,而报告表按64%计算;PU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83%,而报告表按50%计算;调漆及喷漆流水线、描漆流水线油性油墨、乙酸乙酯含量19.05t,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中未计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计算总量;污染物源强核算结果错误。

2、项目生产用水点较多,报告未分析各生产废水回用可行性,特别是水洗水无限循环适用不符合水洗常理;项目清洗网板废水处理会产生污泥,报告未提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因此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

39

莆田市兴洋鞋业有限公司成型鞋加工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贵州盛新巨迈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91520402MA7CLMAH82)

编制主持人:刘进达(07351323505130058)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9月29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2〕51号)

1、PU胶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低于83%,报告表中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含量仅按50%计核算;处理剂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低于94%,报告表中按64%核算,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

2、扩建项目制鞋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报告表未考虑扩建后全厂总产能规模、废气排放总量与依托工程处理能力的匹配性,未开展依托工程的可行性分析,提出的废气处理设施可行性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

3、报告依据现有工程监测数据核算扩建前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原环评核算量差距较大,未合理说明数据来源,基础数据不翔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正确,应根据现有工程物料及扩建工程的物料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

40

莆田市城厢区利峰鞋材加工厂利峰鞋材RB 鞋底、PU 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辽宁丰木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91210703MA10Y8DY7E)

编制主持人:牛勇(2016035650352015650101000006)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9月29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2〕51号)

1、该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气中含有二氯甲烷有毒有害污染物,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的要求应开展大气专项评价,但该报告表未提供大气专项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出现重大遗漏。

2、该建设项目核算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6874t/a,二氯甲烷产生量为6t/a,但未把二氯甲烷的量加到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中,导致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源强核算结果错误。导致所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不能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

3、未分析可能产生的火灾事故消防废水产生量,也未提出消防废水的收集及处理措施。

41

莆田市东方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建设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厦门翼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211MA344JHU3B)

编制主持人:张朝华(2015035150352014150825000172)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9月29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环评文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2〕51号)

项目使用防锈漆9.1t/a,稀释剂1.5t/a,总量10.6t/a。环评文件形式判断有误,把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判断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降低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42

莆田晶润泽电子有限公司石英晶体谐振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莆田市科龙环保有限公司(91350304569266321P)

编制主持人:李洪民(2017035130350000003512130614)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12月9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环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莆环保函〔2022〕72号)

1、项目工程分析部分缺少二氯甲烷平衡。

2、回收机沉渣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是否为危险废物需进一步鉴别。报告表中危险废物的废物代码错误。

3、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文中提出清洗废液循环使用,不外排。但未描述清洗废液循环使用设施处理规模、处理工艺、处理后清洗液应达到的指标要求、沉淀池容积等具体内容,未进行清洗废液循环使用可行性论证。

43

远信钢材及模具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德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41900MA56NX8K1B)

编制主持人:刘建平(2015035420352013423070000430)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12月9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环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莆环保函〔2022〕72号)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的。报告表遗漏油淬产生的淬火油油渣,盐淬池底部产生的沉淀渣等固体废物分析。

2、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报告表在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中,识别了“项目使用的乙炔、甲醇、润滑油及防锈油属易燃品,遇明火、高热可以发生燃烧的物质,甚至会引起爆炸。在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处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伴生/次生污染。”但未分析可能产生的火灾事故消防废水产生量,也未提出消防废水的收集及处理措施。

44

再生PET前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环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H8PQ17F)

编制主持人:伍志梅(2016035210352013211503000113)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3年3月16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3〕40号)

1、再生PET前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紧邻再生功能性纤维生产线项目(莆环审秀〔2022〕29号批复,同为福建赛纤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且生产废水依托后者既有污水处理系统。因此前者应为后者的扩建工程,报告书未对现有工程进行介绍,未明确废水等依托可行性,未按扩建项目核算污染源“三本帐”。

2、项目废水污染物 COD、氨氮、BOD5、SS、石油类浓度,废气污染物NH3和H2S 产生量类比《福建赛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绿色纤维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型项目不合适,源强核算不准确。

45

鞋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佛山市圣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40606MABMCWDR36)

编制主持人:杨霜(2017035210352015211501000494)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3年3月16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3〕40号)

1、工程分析不全。项目基本情况表勾选了“技术改造”、“属于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但工程分析仅描述本次取消原有织带及鞋带的加工,保留年产高频印刷鞋材300万双产能,未就现有工艺、设备和配套环保设施是否发生调整及如何调整进行说明,技改污染处理设施全与现有工程的处理设施是否存在关联不明。

2、污染物排放“三本账”未对现有工程排污、本工程实施后全厂变化进行核算。

3、环境准入中未明确仙游经济开发区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未开展相应的符合性分析。

46

鞋灯、发光闪耀器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91350100154381643C)

编制主持人:张春林(2013035130350000003510130317)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3年3月16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3〕40号)

1、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报告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较地方标准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宽松。且对照DB35/1782-2018标准对排气筒高度的要求还应核实评价中关于执行“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 50%”要求的准确性。

2、锡焊烟尘为细颗粒,由于含有锡及其化合物,具有一定危害性,报告仅要求简单无组织排放,未对是否必要采用布袋除尘器等设施收集有组织排放进行论证分析。所提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性不足。

47

莆田市新刚鞋材有限公司鞋底组合、喷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河北诚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91130108MABN5YWW34)

编制主持人:代静(07352143505210090)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2年12月9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部分环评质量靶向复核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莆环保函〔2022〕71号)

1、大气现状补充监测数据引用《莆田市建立工贸有限公司年加工8万件鞋材、鞋底、工艺品项目》检测报告(编号:闽中科环检〔2019〕021009号)中“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数据,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6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要求。

2、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文中喷漆废气采用喷淋塔+活性炭处理,未论证以水为介质采用喷淋塔处理有机废气的原理及可行性,未明确提出如何采取措施避免喷淋塔带出的水雾浸湿后端活性炭、堵塞活性炭孔隙,降低活性炭吸附效率。喷淋废水中含有水性油墨和油性油墨,水性油墨可溶于水中。未进行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可行性论证。

48

莆田市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5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91440300MA5HCH4RXE)

编制主持人:马翠林(07352223507220051)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3年6月15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文件检(莆环保函〔2023〕45号)

1、根据文中描述,该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五里岭片区(工业区内),实际情况是该项目选址不在五里岭片区工业区内。

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的。4.3.1章节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分析中: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结果计算错误。

3、3.2.1水环境质量现状章节:引用数据为“沧溪2019年沙溪桥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超过3年。

4、环境保护目标遗漏:P31环境保护目标为枫慈溪,实际为沧溪、梅岭水库,文中未描述沧溪、梅岭水库与该项目的距离等具体情况。

 

49

莆田沐源机械有限公司扩建1条清洗流水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博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91440300MA5HFTAC4X)

编制主持人:张银铭(BH047925)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3年8月25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季度环评审批文件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莆环保函〔2023〕70号)

1、固废污染源章节分析中遗漏油雾净化器产生的废油处置分析。

2、项目工艺流程和产排污分析中遗漏分析“油冷”环节是否产生废冷却油;“烘干”环节遗漏分析采取何种供热方式及是否有废气产生。

3、源强分析原辅材料无介绍水的用量,清洗液浓度等情况。

50

福建鼎集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博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91440300MA5HFTAC4X)

编制主持人:张银铭(BH047925)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3年8月25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季度环评审批文件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莆环保函〔2023〕70号)

1、原辅材料介绍了“乳化剂、稳定剂、改进剂”,但在生产工艺及污染源强分析中均未提及;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补充监测,苯并[a]芘、臭气连续监测 3 天,不符合补充监测至少7天的要求:

3、D1、D2排气筒高度37米,执行标准按40米错误(应用内插法计算);D5、D6沥青罐排气筒高度15米,无列出执行标准。

4、沥青罐加热保温至160-170℃,15米排气筒预测点源参数按常温预测不准确;

5、缺年排放量核算表。

6、文中“4.5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章节分析中遗漏沥青罐加热保温过程废气治理设施“电捕焦油器”产生的焦油处置分析。

7、未开展初期雨水及地坪日常清洗产生废水的处置及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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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亿泰塑胶材料有限公司鞋底及鞋用材料生产加工项目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HRU9P22)

编制主持人:王凤芝(BH053155)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3年8月25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季度环评审批文件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莆环保函〔2023〕70号)

1、大气监测2天,不符合报告表编制指南不少于3天的要求;

2、硫磺年用量5吨/年+400吨/年,最大存在量0.5吨不可信。

3、“4.1.1大气污染源分析”章节“表4.2-1和表4.2-2中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总产生量前后数据不一致。

4、“4.2.2废气排放达标性分析”章节中“项目投料、密炼工序实际排气量约120000m3/d,开炼、硫化定型工序实际排气量约240000m3/d”排气量数据未说明来源。

5、表4.2-6中非甲烷总烃预测结果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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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新力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硫化鞋冷粘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HRU9P22)

编制主持人:王凤芝(BH053155)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3年11月29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季度环评审批文件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3〕95号)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准。表4.1-2中处理剂的有机成分挥发率按58%计算,与表2.3-1的成分组成中有机成分挥发率较多不符,且三苯也未计算到NMHC中,项目的NMHC源强计算偏小。

2、核算结果有误。该项目有机废气风量高达10000m3/h,不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基准排气量2000 m3/t胶的要求,因此要计算按基准排气量的折合浓度,但该报告表对密炼、开炼、硫化废气(DA001,NMHC排放量为22.605kg/a)进行折合计算时基准排气量按18000m3/t胶计算,NMHC折合排放浓度达4.19 mg/m3, 若按2000m3/t胶计算,则NMHC折合排放浓度将达到37.71mg/m3,超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浓度≤10mg/m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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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福建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104MA324K3R09)

编制主持人:赵玖(BH004602)陈颖(BH042016)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各失信记分5分

2024年10月22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4〕6号)

1、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不符合相关规定。项目排放特征污染物TSP,未开展大气环境中的TSP现状调查监测。

2、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未分析论证冷却塔用水及防黏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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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途冷粘鞋及鞋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福建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104MA324K3R09)

编制主持人:赵玖(BH004602)陈颖(BH042016)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各失信记分5分

2024年10月22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4〕6号)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遗漏鞋材印刷制版工序的原辅材料耗用、工艺设备配置及可能的产排污情况分析,未分析所使用胶粘剂、油墨与相关挥发性有机物管控要求的符合性。

2、污染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未核算印刷网版及配套设备的清洗废水污染源强,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未按相关技术规范,细化明确有机废气治理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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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巨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谦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802MA8UPJYQ6N)

编制主持人:丁扬(BH045357)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4年10月22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4〕6号)

1、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水污染物排放量、危险废物产生量核算结果前后不一。

2、所引用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无效。项目排放特征污染物TSP,所引用的TSP现状数据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数据有效性的规定。

3、所提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有机废气排气筒按所提供参数核算的出口流速不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5.3.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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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功能性纤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福建继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111MACDLM5C59)

编制主持人:肖小云(BH051612)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1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4年10月22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4〕6号)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采用类比法估算污染物源强,未说明可类比性以及源强参数的选用依据;遗漏真空煅烧工段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源强核算。

2、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未针对废活性炭危险特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 6.2.3、8.1.5等规定提出废活性炭贮存污染控制措施;未提出设置事故废水应急储存设施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3、未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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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深圳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CNLC4J88)

编制主持人:战友(BH047739)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4年10月22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4〕6号)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项目性质为扩建,现有工程概况及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等情况不清楚;根据平面布置图标示内容,项目组成可能包括调味包生产,但未见相关内容介绍。

2、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所提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缺乏可信的论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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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恒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水泥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郴州中乐乐咨询有限公司(91431000MACUX67314)

编制主持人:关婉珠(BH067288)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4年8月21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第一、二季度环评审批文件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4〕55号)

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或者布点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所引用数据无效。具体事实和理由:根据报告表第四章分析,项目主要废气为含尘废气,包括卸料粉尘、上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水泥筒仓含尘废气、搅拌粉尘、焊接烟尘、运输车辆粉尘等等,其污染特征为颗粒物。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报告表应对排放的颗粒物所对应的特征污染因子TSP开展现状调查,报告表中未开展相关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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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旺昕鞋材加工厂橡胶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福建继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111MACDLM5C59)

编制主持人:肖小云(BH051612)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4年8月21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第一、二季度环评审批文件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4〕55号)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的。具体事实和理由:项目以顺丁橡胶、丁苯橡胶等橡胶料总用量513t/a;其余粉料总用量456.5t/a,通过炼胶、硫化等工艺生产橡胶鞋260万双/年。报告表在4.2章节核算项目橡胶鞋配料/投料、密炼、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时,类比同类企业环评报告核算取值,计算项目投料、密炼工序粉尘产生总量为1.1595t/a(表4.2-2中计算该废气颗粒物产生浓度29.3mg/m3)。根据《工业源系数手册(试用版)》1954橡胶鞋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核算,硫化工艺的颗粒物产污系数为5450mg/双产品,按照本项目产能核算颗粒物产生量约14.17t/a(计算颗粒物产生浓度应为358 mg/m3)。颗粒物产生源强与《工业源系数手册(试用版)》推荐产污系数核算量相差较大,导致污染源强核算错误。

2、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具体事实和理由:项目橡胶鞋底生产中密炼、开炼工段、鞋底描漆、烘干工段均有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按照《莆田市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所有产生VOCs的生产车间(或生产设施)必须密闭,禁止露天和敞开式作业。不能密闭的部位要设置风幕、软帘或双重门等阻隔设施,减少废气排放。……所有可能产生VOCs的生产场所和工段均应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将废气收集到位并导入废气治理设施。集气管路应标明废气走向。”报告中未说明鞋底描漆、烘干在什么场所进行生产、也未说明该工段对VOCs废气的封闭、收集等措施,仅在提出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报告缺少VOCs废气的收集措施,不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和《莆田市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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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维达轻工制品有限公司日用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立恒环境技术评估有限公司(91440300MAD70WTN7E)

编制主持人:韩志敏(BH055519)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4年8月21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第一、二季度环评审批文件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4〕55号)

评价因子中遗漏建设项目相关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关污染物。具体事实和理由:1、报告中有套产水2t/h反渗透设备,在源强分析中遗漏识别产生的浓水计算和相应排放执行的标准;2、报告中未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2023年1月1日开始生效),而是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未说明理由。

61

莆田市云宏鞋材有限公司鞋材丝印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长沙成智格环境评估有限公司(91430111MADJKC2M21)

编制主持人:毕鸿亮(BH065618)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4年8月21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第一、二季度环评审批文件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莆环保函〔2024〕55号)

1、具体事实和理由: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的。具体事实和理由:项目属于丝网印刷,未明确制版、制网等环节是依托或自制,导致遗漏如网纱及其用量、识别废网纱、废制版等产排污环节;项目共有14条印刷生产线,未明确每条生产线每小时的产能和油墨等主要原辅材料用量。

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具体事实和理由:未说明每双鞋材印刷面积、平均耗用水性油墨或油性油墨的量,致使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和污染源强核算内容的准确性无法判别;未开展物料或挥发性有机物平衡核算(油墨损耗未明确);集气收集效率按90%计未明确依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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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超鞋业成型鞋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福建继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111MACDLM5C59)

编制主持人:肖小云(BH051612)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2024年12月6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4〕9号

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的储存、使用,未提出污染消防水等事故废水的收集及处理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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