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木兰 220 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4 号主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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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华亭镇山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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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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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木兰220kV变电站内扩建1台4号主变,容量为1×180MVA,新增10kV并联电容器组3×6Mvar,并将已建#5、#9电容器组迁移至10kVⅣ段母线。项目总投资23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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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表水:
此施工废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利用站内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置,定期清掏,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二、大气:
变电站施工将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为变电站设备基础开挖及回填、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期扬尘均为无组织排放。施工时,通过采取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材料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喷淋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为无功补偿基础开挖、设备安装等会产生施工噪声,运输车辆运送材料、设备时产生交通噪声,施工噪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使用高噪声设备和车辆,但变电站仅涉及运输车辆等少量高噪声设备,无功补偿基础开挖位于配电装置楼内,且开挖量较小,利用已有楼体及围墙阻隔,产生噪声影响较小,施工时采取低噪声施工设备,利用已有围墙阻隔,不在夜间进行施工。随着施工期结束,声环境影响也将随之消失,故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电磁环境:
运营期本工程站址及线路评价范围内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应符合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五、固废:
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不在站内暂存,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置。
六、生态:
本期扩建工程在现有变电站围墙内预留位置进行,不新征占地,对站外野生动植物无影响。 木兰 220kV 站内区域前期已平整。站内前期已完成主变基础底板、主变构架及主变集油坑施工,本期仅需进行电容器组等设备基础施工,且电容器组位于配电装置室内的电容器内,因此本项目基本不会产生水土流失。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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