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4 17:37 信息来源:STHJJ--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配套送出线路工程 |
秀屿区平海镇、埭头镇 |
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莱嘉技术有限公司 |
新建220kv输电线路长度约4.2km,全线采用单回塔架设;在天云220kv汇流站扩建出线间隔1回,接入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220kv升压站。 |
一、地表水: 施工期废水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灌注桩基时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上层清水回用于施工路段路面洒水,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修建简易沉淀池,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 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开挖、土石方填方和建筑用材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扬尘。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前期准备阶段等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行驶及施工人员活动等产生的噪声。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安装消声器、隔振垫等措施。本项目施工时间短,对周边噪声影响较小。 四、电磁环境: 运营期本工程线路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应符合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五、固废: 开挖土方用于回填。施工废物料及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分别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六、生态环境: 本项目新建 220kV 输电线路穿越二级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约1.47km,立塔 6 基,采取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最大限度减少林木砍伐,对 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开挖临时堆放、牵张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在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594-2658930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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