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12 09:56 信息来源:STHJJ--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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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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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书峰(大蜚)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重大变动) |
福建 省莆田市 仙游县榜头镇、盖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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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书峰~盖尾 220kV线路工程#63-盖尾变线路工程因线路路径调整,涉及重大变动,调整后线路全长5.132 km,双回路架设,建设杆塔 28 基,配套建设光缆通信工程,目前该段线路工程已完成塔基基础建设和铁(杆)塔组立,尚未完成导线架设。项目总投资约74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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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扬尘主要为线路施工开挖、回填、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期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苫盖等抑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采用适时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对土石方采取覆盖、适时洒水、及时回填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 ①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②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 ①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并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加强施工过程管理。②运营期:架空线路建设时选用适宜的导线、金具减少电晕放电,并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降低运营期噪声。 四、固废废物处理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方和生活垃圾。①加强对施工期固体废物的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并及时进行清运处置。②架空线路基础开挖土方均已回填。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五、电磁环境 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 六、生态 项目变更段线路已完成塔基施工和杆塔组立,塔基施工和杆塔组立施工过程中已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合理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施工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并对临时占地的原有土地使用功能进行恢复。后续架线施工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牵张场等临时用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工程建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临时占地因地制宜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维持生境的连通性。本工程线路范围内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594-2658930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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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3000200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