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3 09:21 信息来源:STHJJ--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己内酰胺制己二胺项目—备用能源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己内酰胺制己二胺项目—备用能源站工程

福建 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石门澳产业园

 

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现有一期工程厂区内,天然气供气量5256万Nm3/a。项目占地5207.05m2,总投资约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

①施工扬尘主要为土地开挖及回填产生的扬尘、砂石水泥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粉尘、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卷起的扬尘。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超载运输;大风时对车辆进行覆盖或喷淋处理,施工主干道采取硬化措施,定时清扫和喷洒水;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运营期无废气产生。②运营期槽车卸车过程中,会有微量天然气泄漏排放,定期对管网压力进行统计,做出合理预测,从而及时调整进气方案,尽量减少系统超压放散情况。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

①施工期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试车期间设备及管道清洗试压废水单独收集后送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处理。②运营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一并送往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置。

三、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项目施工现场与周边居民区的最近距离超过700m,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居民区影响总体较小。②运营期: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装置;对机泵类采取消声、阻尼、减震等措施,并尽量集中布置;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对高噪声的机械和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厂区内绿化。

四、固体废物处理

①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堆放,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处置。②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滤芯,定期外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机油,依托一期现有工程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风险

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加强储罐及管道的操作、维护维修管理;按“无泄漏工程”的标准,采用焊接连接并建议易燃、易爆介质、有毒介质、腐蚀性介质管道焊缝按100%进行射线探伤检验;所有压力容器、可燃气体检测仪器、安全阀以及远近距离控制阀等,应按规定周期定期检验,确保安全、灵敏、可靠;加强运输管线的检查(防泄漏、防腐蚀、阀门封闭等情况),设专人对管线进行巡查,查看管线的防泄漏(应特别关注焊缝、管道变径及弯头处)、防腐蚀以及阀门等设备的完好情况。

装置、罐区按规范设围堰、防火堤、集排水系统,外设切换阀,做到事故时能够正常切换到事故应急池。本项目依托现有一期工程已建23500m3事故应急池、硫铵装置180m3初期雨水池、雨水总排放口、相应切换阀门和雨污水收集管网。现有二期工程已建30000m3事故应急池,一期、二期事故池进行联通,能够满足本项目运行后全厂事故状态下收集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的需要。

按规范定期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594-2658930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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