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4 15:20 信息来源:STHJJ--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莆田市秀屿区鲍鱼科技产业园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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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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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鲍鱼科技产业园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 |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工业园区莆田市秀屿区鲍鱼科技产业园(岭美南街1998号) |
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莆田天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站服务范围为莆田市秀屿区鲍鱼科技产业园入驻企业的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设计总规模为20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调节→气浮→A2/O→MBR膜→混凝沉淀”组合工艺。设备分两期使用,土建一次建成,一期处理能力1000m3/d,二期处理能力1000m3/d。 |
一、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开挖和建筑用材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扬尘,施工过程中实施洒水抑尘,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扬尘局限在小范围内,对周围敏感点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运营期水处理部分格栅池、提升池、调节池、气浮池、生化池、MBR膜池、污泥池和污泥脱水区采用密封加盖并设置气体捕集口,连接臭气收集管路,恶臭气体收集后经1套光氧催化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环评预测,在采取以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科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水平。 二、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及洗涤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不排放。施工人员在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可利用乡镇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排放。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产业园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入驻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经本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包括各种建筑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现场进行合理规划,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声影响;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类水泵、废气治理风机等的运转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的基础上,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条例运至指定地点处置,运至市政建筑垃圾消纳点处置;开挖的石方回用于鲍鱼产业园区厂区道路填埋使用;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运营期栅渣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经叠螺脱水机脱水后外运处置;废包装袋、废生物膜统一收集收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在线监测废液、废化学试剂瓶、废润滑油、废紫外灯管和废活性炭统一收集暂存危废间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五、环境风险管理: 项目设置容积为240m3的事故池,能够满足收集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废水处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而出现废水事故排放的要求,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工程的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594-2658930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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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3000200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