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01 10:09 点击数: 字号: T | T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1〕11号)的要求,2022年第一季度,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污染源执法监测相关工作,强化质量控制,严格三级审核,准确录入数据,编制第一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测范围

  对辖区内不少于5%的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全年安排不少于1次全指标监测。

  二、监测开展情况

  本季度组织对辖区内1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执法监测。

  三、排放达标情况

  本季度执法监测企业废气排放达标率为100%,其中,二氧化硫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氮氧化物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颗粒物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

  附件: 2022年第一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2022第一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

序号

所属辖区

企业名称

污染源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

(达标情况,超标项目)

备注

(未监测原因)

1

秀屿

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废气

1#、2#、3#、5#、6#排放口

达标(非全指标)

4#炉停产

 

(联系人:朱汉聚   联系电话:0594-260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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