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1〕11号)的要求,2022年第一季度,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污染源执法监测相关工作,强化质量控制,严格三级审核,准确录入数据,编制第一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测范围
对辖区内不少于5%的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全年安排不少于1次全指标监测。
二、监测开展情况
本季度组织对辖区内1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执法监测。
三、排放达标情况
本季度执法监测企业废气排放达标率为100%,其中,二氧化硫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氮氧化物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颗粒物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
附件: 2022年第一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2022年第一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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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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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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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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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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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结果
(达标情况,超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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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未监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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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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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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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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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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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6#排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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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非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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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炉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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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汉聚 联系电话:0594-2603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