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4 09:32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县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湄洲岛生态资源局,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相关单位: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组织制定了《2022年度莆田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分别有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27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50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2家,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相关单位(科室)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其做好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对符合相应筛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自取得排污许可证之日起暂按重点排污单位纳入监管,待名录更新时纳入名录。

  列入《2022年度莆田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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