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莆田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4 16:56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县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湄洲岛生态资源局,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相关单位:
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2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并征求各县区局和相关科室意见后,我局制定了《2025年度莆田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共计113家,分别有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51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17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39家、噪声重点排污单位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2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37家,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相关单位(科室)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其做好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对符合相应筛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自取得排污许可证之日起暂按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纳入监管,待名录更新时纳入名录。
列入《2025年度莆田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附件:2025年度莆田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