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莆田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1 15:42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湄洲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2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各县区局和相关科室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26年度莆田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本年度共纳入重点单位123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53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18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3家、噪声重点排污单位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4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44家。现予以发布。
请各相关单位(科室)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对符合相应筛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自取得排污许可证之日起,暂按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纳入监管,待名录更新时正式纳入。
列入《2026年度莆田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附件:2026年度莆田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 3503000200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