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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T00202-0300-2025-00005 | 文号 | 莆环保〔2025〕10号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4 |
标题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PT00202-0300-2025-00005 | ||
文号 | 莆环保〔2025〕10号 |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2-14 | ||
标题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中共莆田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动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为总抓手,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预期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原著原文和党内法规,夯实干部法治思想根基。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部署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中期评估和“法治督察驱动 服务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细、按期完成。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试行)》及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分析等业务培训,制定实施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岗位培训计划,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规定,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以及其他法治重点工作集体审议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8件,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推行律师协助、强化审核机制,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做好行政处罚、复议和应诉工作,共办理行政复议答复5件、行政应诉案件9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规范环境信访投诉办理。推进城市餐饮油烟、扬尘、噪声扰民等问题整治,共受理环境信访件3187件,同比下降40.2%。四是推广应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线上全流程办理,录入行政检查2137件、行政处罚164件。推进“综合查一次”制度,梳理“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清单,制定“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及行动方案,并按期完成检查任务。组织线上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4年共有19名干部报名参加,17名已通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完成生态环境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三)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积极开展《莆田市餐饮业油烟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将餐饮业油烟防治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目前已通过市人大一审。二是优化服务政策。完善服务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接续措施17条,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全市共划分3类158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依托福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平台,一次性告知有关准入要求,共查询项目260余个,服务湄洲湾电厂(三期)等项目落地。三是提升审批质效。持续落实“一个窗口对外”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台账、实行领导挂点帮扶、专班专人跟进等措施,全市共审批办结环评、排污和辐射安全许可证581件,全程网办率达100%。推进“一窗受理”改革,探索审批服务创新,告知承诺制环评审批23件,制鞋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审批办结29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制定出台《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试行)》,统一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办案流程及执法文书格式,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办案程序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二是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清水蓝天”行动、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散乱污排查整治、扬尘污染整治、夜间噪声扰民问题整治等,查处违法企业248家次,罚款1579.4万元。三是推进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出台《莆田市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试行)》,办理不予处罚案件26件,涉及免罚金额192万元。四是严肃纠治搞“一刀切”问题。聚焦“小切口”为民办实事,深入开展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开展排查2839件次,发现问题线索8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归纳总结民生实事案例17个。五是提升执法效能。在木兰溪流域整治、“清水蓝天”交叉执法等实战中练兵,组织参加全国现场监督帮扶获得生态环境部表扬,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获执法技能竞赛团体三等奖、个人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上半年环境执法效能评估结果在全省排名第四,实现突破。
(五)深入推进法治宣传与教育。一是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纳入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对象、普法方式、宣传时间、责任单位。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为契机,多形式开展世界节水宣传、低碳宣传、全国生态日宣传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在主流媒体上发布生态环境宣传报道,其中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相关报道21篇、省级111篇;同时,在湄洲日报刊发相关报道151篇;在省、市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微博、今日头条发布新闻动态2800余条;共处置网络舆情32件;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线下活动75次,接待实地参观1469人。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执法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需强化法律法规、业务能力等学习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提升办案质效;法律专业人才占比偏低,队伍力量相对薄弱;宣传形式还不够创新,宣传成效还不够显著,需积极探索、创新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持续推动《莆田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相关措施落实落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效能提升。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学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形式,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执法案卷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案水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拓展宣传形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推动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陈扬航,联系电话:139595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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