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环境监管和执法、环境质量
索 引 号 | PT00202-0200-2025-00014 | 文号 | 莆环保〔2025〕78号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环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31 |
标题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的报告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PT00202-0200-2025-00014 | ||
文号 | 莆环保〔2025〕78号 |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环保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7-31 | ||
标题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的报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5〕1号)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前期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第二季度,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强化质量控制,严格三级审核,准确录入数据,编制第二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法监测组织方式
我局由综合与监测应急科抽取全年的污染源执法监测名单,牵头组织市监测站、仙游站开展污染源执法监测。市监测站负责承担除仙游县外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的执法监测工作,牵头组织落实执法监测采样和具体监测工作。驻市站联合环境执法支队对附表中的重点排污单位至少开展一次污染源执法监测。
二、监测范围
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相关堆场、尾矿库等。
三、监测数量和项目
按照省厅年度监测方案要求:具体监测排污单位的比例根据环境管理需求确定;监测项目按照执行的排放标准、环评及批复、排污许可证或管理需求确定。
四、执法监测开展情况
2025年第二季度,我局和驻市站组织对辖区内5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执法监测;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5家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开启运行。执法监测数据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福建省污染源监测数据综合管理系统”。
五、排放达标情况
第二季度,我市执法监测的企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为100%。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厅2025年度监测方案的要求,继续认真组织做好我市执法监测各项工作。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31日
附件:2025年第二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表
(联系人:陈力,联系电话:0594-223866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第二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表
序号 |
所属辖区 |
企业名称 |
污染源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结果 |
备注 |
(达标情况,超标项目) |
(未监测原因) |
|||||
1 |
涵江区 |
福建省莆田市东泰皮革有限公司 |
废水 |
车间排放口、废水总排口 |
达标 |
— |
废气 |
锅炉废气 |
达标 |
— |
|||
2 |
荔城区 |
莆田市荔城区木兰域牲畜屠宰有限公司 |
废水 |
综合废水排放口 |
达标 |
— |
3 |
涵江区 |
莆田市山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污水总排放口 |
达标 |
— |
4 |
涵江区 |
福建长城华兴玻璃有限公司 |
废气 |
废气排放口2 |
达标 |
— |
5 |
北岸管委会 |
国投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 |
废气 |
#2、#3机组废气排放口 |
达标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