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对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公布。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相关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子栏目。联系地点为莆田市人民政府1号楼121室,联系电话:0594-2688958,传真:0594-2681708。
一、总体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安排,采取多种措施,按照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信息公开职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清楚。
(二)严格监督检查
对于公开的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由信息制作人、相应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对信息是否公开逐级进行保密审查,并提出明确意见;今年以来,我局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经保密审查,切实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平台建设。认真做好“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
2、打造全方位宣传矩阵。在湄洲日报开辟“守护壶山兰水 推进建设美丽莆田”新闻报花,署名“市生态环境局协办”,定期发布环保工作动态,2019年,湄洲日报社共刊登环保相关动态新闻95篇,在头版刊登42篇文章,获得了较好的反响。在莆田市广播电视台《莆田新闻联播》节目中开设小专栏《守护壶山兰水 推进建设美丽莆田》,不定期采编环保热点、焦点新闻在栏目动态报道,深入宣传环境整治成效。采写环保深度报道在《壶兰监督》电视栏目中播出。
(四)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9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4件,其中22件为网络申请、2件为邮箱申请,主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质量政府信息,同意公开12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其他类型9件。已全部按规范答复。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及时在网上发布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信息。2019年以来,我局在单位网站上传了4份政策解读文件。
2、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一是公开污染源监测信息。 按照《福建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规定》,对21家水重点排污单位,15家气重点排污单位,全部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二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按要求每月公开“双随机”检查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执法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等。2019年我局共检查了66家次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均已依法处理。三是公开企业违法信息。2019年,我局共公布了13家次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2家企业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3、“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政务服务。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自己批、网上办”审批服务新模式,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并制定审批导图,覆盖我局29个审批服务事项。运用市行政服务中心数字云平台,在受理项目环境评价文件时,利用云平台上电子证照库平台和高拍仪设施,直接读取库内企业营业执照和原件拍照存档,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同时将审批结果等信息上传云平台供其他部门提取,实现共享。二是围绕行政权力运行核心。2019年,共公开行政审批决定政府信息50条、行政处罚政府信息13条,同时对现有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的梳理,对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我局官网公布的办事指南按照修订的内容进行修改,做到对外公开办事指南信息与文件实时同步。三是依法依规公开环评信息。2019年在莆田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上受理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46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信息46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公告信息46条。建设项目固废环保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受理公示信息13条,建设项目固废环保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拟审批公示信息13条,建设项目固废环保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公告信息13条。
4、群众关切信息公开。一是每月公开“12345”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来信来访办理情况,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情况。2019年1-11月份我局在莆田市环境保护局的监察执法栏目上公示,我局办结12369环保举报平台的投诉件8件、全市办结市局受理来信来访的投诉件45件、全市办结12345平台转来市局的投诉件2件、全市办结省厅网络的投诉件35件、全市办结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投诉件548件。二是做好在线访谈。2019年4月11日,我局张平生副局长参加在线访谈,就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新机制主题与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解答网友关心的问题。在网站上链接了“污染源普查工作专题”和“交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福建省开展督察相关情况”等两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在线访谈,增进群众的环保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2条。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设置、资金监管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环境质量和环保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环境监管和执法等3个子栏目。
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环境新闻报道、微信、微博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1 |
1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 |
增4 |
1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1 |
244695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新《条例》的学习贯彻还有待进一步深入;二是政策解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专业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下一步我们将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进环境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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