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对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公布。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相关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子栏目。联系地点为莆田市人民政府1号楼121室,联系电话:0594-2688958,传真:0594-2681708。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和公众互动模式,依法依规严格审查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照要求认真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杜绝发生信息泄密、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着力打造环保生态云建设,大力推行便民利企工作机制,让行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社会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明确了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及时分解工作任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着力加强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数字云平台应用,不断提升行政许可服务及公开水平。2020年,我局共公开许可项目办结审批清单112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公示28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信息25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公告信息25条。建设项目固废环保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受理公示信息7条,建设项目固废环保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拟审批公示信息7条,建设项目固废环保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公告信息7条。
2、不断深化行政处罚与强制信息公开。一是将全市21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3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1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34家涉重金属排污单位的执法监测情况全面进行公开,全年共公开相关信息5条。二是每月公开“双随机”检查情况,将企业名称、执法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全年共公开“双随机”执法检查信息10条。三是公开企业违法信息。2020年,我局共公布了3家次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1家次企业查封(扣押)决定书。
3、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开展信息公开。一是着力开展生态环境投诉调处专项行动,建立实行“五合一”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将各类平台转来投诉件办理情况在市局网站平台的监察执法栏目上公开,2020年全市共办结12369环保举报平台的投诉件665件、全市办结市局受理来信来访的投诉件33件、全市办结省厅厅长信箱的投诉件20件、全市办结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投诉件500件。二是开展政策解读。今年,我局转载了1条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政策解读文件。三是做好在线访谈。12月3日我局张平生副局长参加在线访谈,为大家解读生态环保两个“正面清单”,回应公众关切。并在网站上链接了《“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相关情况》和《职称评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三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在线访谈,增进群众的环保知识。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0件,其中9件为网络申请、1件为信函申请,主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监测等政府信息,同意公开7件,无法提供3件。已全部按规范答复。
(四)信息管理情况
1、对标对表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的规定,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进行统一格式调整、加强规范,已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加强规范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五)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局网站平台建设。认真做好“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
2、充分发挥媒体专业技术优势,集中反映莆田市各级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上级各项生态环保工作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各阶段重点、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方面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环境违法行为曝光、政策解读、环保业务与知识普及等方面的动态新闻。2020年以来,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中国环境报发表相关报道2篇;福建日报发表相关报道12篇。其中发布于《福建日报莆田观察》第59期1版的《木兰溪治理站上新起点》入选全省十大生态环境宣传典型案例。在湄洲日报刊发相关报道116篇;莆田广播电视台播出相关新闻32条;在“莆田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新闻动态1015条。
3、在莆田广播电视台《莆田新闻联播》节目中不定期采编环保热点、焦点新闻在栏目动态报道,深入宣传生态环境整治成效及工作进展,2020年共播出相关新闻32条。
(六)严格监督保障
对于公开的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严格执行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批程序,由信息制作人、相应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对信息是否公开,公开范围等逐级进行保密审查,并提出明确意见;严格考核评议措施,做好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
2020年,我局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经保密审查,切实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4 |
1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0 |
减1 |
11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 |
增4 |
17 |
|
行政强制 |
0 |
2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2283.7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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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机构、人员队伍的理论化、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跟上形势发展需要。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对出台的重要决策制定、执行和落实情况继续加强监督推进,切实着力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建设,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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