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6:15 | 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相关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子栏目。联系方式: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莆田市机关大院1号楼一层121室),联系电话:0594-2688958,传真:0594-2681708。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向社会公众传递及时、准确、权威信息。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行政许可服务及公开水平,2021年我局共公开许可项目办结审批清单95条。建设项目受理公示信息14条,拟审批公示信息17条,审批决定公告信息14条。不断深化行政处罚与强制信息公开,每月公开“双随机”检查情况,共公开“双随机”执法检查信息10条、114家次,行政处罚决定书119家次。二是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制定实施《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促进我市制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莆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并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积极服务“六稳”“六保”,有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三是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通过“两微一端”转发权威疫情防控新闻动态100余条,采编推送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部署、一线战疫新闻、个人防护新闻等条目、贴文、视频等原创图文100余条,累计阅读量超7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提升服务意识,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12件、信函申请1件。主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污染减排和环境监测等内容,其中同意公开12件,不予公开2件,已全部按规范答复。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审签制度,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发布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发布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移交、季度统计等工作。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建立以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单位)根据职责职能分工负责责任栏目信息维护更新、宣教中心提供技术支撑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加大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中国环境报发表相关报道4篇,其中生态环境部将《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文章作为典型案例在部网站专题展示;福建日报发表相关报道21篇,如《科技赋能治水木兰溪水清又美》获大家肯定;在福建学习强国APP刊登相关新闻4条;福建电视台播出相关新闻61条;同时,我局与本土传统主流新闻媒体(湄洲日报、莆田市广播电视台)及新媒体运营团队合作,在湄洲日报刊发相关报道95篇;莆田广播电视台播出相关新闻61条;在“福建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莆田市生态环境相关新闻29条;在“莆田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微博发布新闻动态690条。

  (六)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领导小组名单。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对于公开的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考评议等进行修改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1年度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的内容不够与时俱进,社会参与度不高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提升不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格式和载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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