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0:30 | 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相关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子栏目。联系方式: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莆田市机关大院1号楼一层121室),联系电话:0594-2688958,传真:0594-268170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回应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切,不断满足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需要,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识。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共公开许可项目办结审批清单94条。建设项目受理公示信息20条,拟审批公示信息19条,审批决定公告信息13条。每月公开“双随机”检查情况,共公开“双随机”执法检查信息12条、93家次,行政处罚决定书168家次。通过“在线访谈”、政策解读等栏目,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市局领导参加在线访谈栏目直播,就“聚焦民生福祉,守护饮水安全”主题与公众进行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采取文字、图片等多形式解读,如《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落实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莆田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措施,均及时进行了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7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网上申请20件、信函申请4件。从申请内容看,主要以建设项目的批复和污染减排等内容,其中同意公开25件,不予公开2件。对公民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按规范答复,未引起行政复议及诉讼。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网站信息报送程序,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发布审核把关,确保上网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网站管理人员坚持每天查看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及网站信息和系统安全情况,顺利通过省委、市委网信办及省厅组织的三次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切实加强了应对网站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平台建设情况

  切实加强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重新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分类、梳理整合,专栏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后台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全过程统一办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多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在“莆田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微博发布新闻动态1342条。

  (六)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工作人员。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流程管理,对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载体管理情况进自查自纠,确保制度执行刚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5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8

行政强制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2

2

(七)总计

27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形式相对单一;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不足,群众参与热度不够。下一步,我局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市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涉及的14条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已全部完成。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等相关费用。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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