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6:37 | 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信息在“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j.putian.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莆田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1号楼121室,联系电话:0594-2688958,传真:0594-2681708,邮编:351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质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4件),本年度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公开许可项目办结审批清单189条。建设项目受理公示信息29条,拟审批公示信息27条,审批决定公告信息27条,行政处罚案件24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0件,其中同意公开16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3件,均已办结并规范回复。未出现因受理不及时、回复内容不准确、不规范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做好政策文件梳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新一轮清理,开展涉及国旗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已全部通过“规范性文件”专栏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

  二是强化政民互动交流。就海漂垃圾治理、美丽海湾建设、美丽河湖建设、木兰溪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围绕制定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餐饮油烟防治条例等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就《莆田市餐饮业油烟治理指导意见》《关于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等文件进行解读。

  三是加大媒体传播力度。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以及政策阐释等,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在“莆田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上发布2824条新闻资讯,在中国环境报、福建日报、湄洲日报、央视网、福建新闻联播等平台发布290余条新闻。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做好门户网站栏目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务公开和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进行同步更新,加强网站日常巡查,做好错别字、敏感词、更新率等方面的监测,杜绝涉敏内容、表述错误、超期未更新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职责,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认真做好第三方评估自查完善工作,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自查、梳理、完善内容,对不符合考评体系的内容和工作做到及时更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8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5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0再处理其政府信息0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质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更新及时性不足,等等。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等相关情形。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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