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发布时间:2023-12-21 10:07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截至12月20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十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莆田市27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FJ202312100066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山前村,飞成养猪场,距离居民区不足200米,臭气刺鼻。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经排查,飞成养殖公司存在臭味扰民问题。2023年11月30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厂区东侧、南侧、西侧水渠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水渠水质中养猪特征污染物之一铜离子未超出地表水环境治理标准。2023年11月30日以来,荔城区相关部门在夜间、雨天不同时段开展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及影响周边耕地的情况,同时要求飞成养殖公司停用应急池。

2.该公司共建有21幢猪舍,2023年11月3日开始清运存栏生猪,自中督闽信转〔2023〕81号-1信访件反馈至今,已再清空一幢猪舍、清运1000头生猪。目前5幢猪舍用于育肥,生猪数量1700头左右,3幢限位楼有600头左右母猪,1幢产房有300头左右母猪,实际存栏数约2600多头,另外12幢猪舍未养殖。

3.该公司手续齐全,并采取多种措施防止产生臭味。由于受村里民房高度、风向等影响,与该公司猪舍直线距离最近的为埭头镇武盛村,2023年12月10日走访7位村民,大部分反映有臭味。2023年12月14日-15日,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再次对飞成养殖公司周边及武盛村居民点内开展养殖废气检测,进一步跟踪养殖废气排放情况。

部分属实

1.依据2023年12月14日的养殖废气检测依法处置。

2.飞成养殖公司减少生猪存栏量,转型为专业的育种场。

3.荔城生态环境局、北高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及执法监管,确保养殖场废气整改到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荔城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臭味,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销售育肥猪800头,2024年1月31日前将育肥猪完全出售,把气味较大的育肥生产环节转移到其他猪场,该养殖场转型为专业的育种场。

2.2023年12月14日、15日市生态环境局再次委托2家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飞成养殖公司周边及武盛村居民点内进行养殖废气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依法处置。

3.荔城生态环境局督促飞成养殖公司重新调整饲料配方,降低猪粪的氨气和氮气产生排放;及时清理猪舍中的粪污,喷洒除臭剂,最大程度降低臭味的排放。

4.市荔城生态环境局、北高镇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巡查监督与执法监管合力。

阶段性办结

2

D3FJ202312100065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园路与沟西路交叉路口莆田市农商银行对面的育华小区1号1楼,秀萍脚手架租售铁料加工店,加工切割、运输搬运脚手架,时不时刺耳噪声扰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城厢区秀萍铁料店,主要从事脚手架租赁、销售业务,在经营过程中,搬运脚手架时铁件相撞会产生发出声响,因脚手架尺寸不符合规格进行加工切割作业也会发出声响,产生一定噪声。

属实

防止噪声扰民,建设和谐社区。

1.2023年12月11日,城厢区联合执法组向店主陈某萍夫妻宣传《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噪声污染的政策法规,要求店主在经营过程中减少噪声污染,不得在店外占道进行加工切割作业,应在室内作业并尽可能降低声响,午间、夜间不得进行加工切割作业。陈某萍夫妻接受并整改,保证不发生噪声扰民行为。2023年12月12日-14日,城厢区联合执法组对该铁料店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没有发现噪声污染情况。

2.霞林派出所制定《关于“整治噪声污染提升平安三率”行动实施方案》,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阶段性办结

3

D3FJ202312100056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丁厝村,1.土海公园里的水沟被污染,水体发黑。2.土海公园东侧、南侧1千多亩农田被侵占用于盖房,无法耕种。

莆田市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经核查:

1.土海公园位于秀屿区笏石镇,有1处湖泊、3条支流,涉及主城区及周边14个村庄。2023年12月11日,秀屿区组织有关单位对土海流域及其3条支流沿线全面排查,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口,但有3处截污管因垃圾堵塞未及时清理导致污水溢出。

2.土海公园东侧有2个建设项目:①莆田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3月取得福建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同意将4.6781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项目占地面积约4.6781公顷。②拟建秀屿区博物馆项目(未供地),该项目于2023年11月取得福建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同意将0.3424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该项目暂未开工,项目占地面积约0.3424公顷。土海公园南侧有3个建设项目:①世茂云玺项目,该项目于2011年5月取得福建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同意将1.1142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项目占地面积约1.4473公顷(含原有建设用地0.3331公顷)。②七度地产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1月取得福建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同意将11.0295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项目占地面积约6.0042公顷。③秀屿区土海生态公园配套项目,该项目于2011年11月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同意将3.4957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项目占地面积约2.8812公顷。

上述5个建设项目均取得上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并依法开展土地征收。经比对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图,5个项目用地性质均为建设用地,不存在占用耕地的情况。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力度,保护耕地和水资源。

1.2023年12月11日,秀屿区住建局、笏石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土海流域沿线3处截污管堵塞情况进行管道修复,已于当天全部整改到位。

2.笏石镇人民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坚守耕地红线、维护水体环境。

阶段性办结

4

D3FJ202312100050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刘厝村,1.坑下自然村、上林自然村、刘厝自然村、营边自然村的耕地保护区,被倾倒大量渣土,导致无法耕作。2.刘厝村五马山基本被铲平,目前仍在开采石头,破坏生态。3.高铁站广场原为林地,目前主要种植地瓜。

莆田市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经核查:

1.群众提到的4个自然村均归属秀屿区笏石镇刘厝村,目前,刘厝村已列入高铁新城开发片区范围内,片区内现建设有站前广场交通及配套工程、秀永高速改扩建新增莆田站互通及连接线工程、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莆田市境内)工程等3个项目,分别于2023年1月取得福建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2023年5月、2020年3月取得自然资源部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经排查上述项目及周边,未发现农户耕地上被倾倒渣土情况,但发现项目周边道路存在一些渣土未及时清理。

2.“刘厝村五马山”为刘厝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在地,占地面积16180平方米。该项目地块于2021年8月取得福建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同意将4.2492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2021年11月,秀屿区政府批复同意划拨66198.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秀屿区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刘厝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做好项目场地平整,2020年12月,莆田市秀屿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体现五马山消纳土方89.89万立方米、石方67.02万立方米。经公开招投标,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中标。经现场核查,该地块仍在平整当中,系合理处置土石方,未发现超范围消纳的情况;但现场发现该项目存在超审批范围毁林问题。

3.“高铁站广场”位于秀屿区笏石镇岭美村、刘厝村,拟建设高铁站北广场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面积216.22亩,该地块已于2020年10月依法征迁到位;经比对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地块土地性质为耕地。因建设用地申请未批复,目前该地块土地性质仍是耕地,经现场核查。目前该地块用于种植地瓜,符合土地用途。

部分属实

1.完成高铁新城开发片区范围内项目周边道路渣土清理工作。

2.完成超审批范围毁林问题调查处置工作。

3.加大林地、耕地及矿山的巡查执法保护力度。

4.加强卫生保洁,提高群众生活品质。

1.2023年12月20日前,笏石镇政府对高铁新城开发片区范围内项目周边道路的渣土清理到位。

2.由笏石镇政府、秀屿区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于2024年12月31日前对刘厝棚户区改造项目超审批范围毁林情况予以依法处置。

3.笏石镇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占用林地、耕地及非法采矿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渣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问题清理到位。

阶段性办结

5

X3FJ202312100149

莆田市秀屿区栖梧村、东庄村、苏田、白山等村庄约32900亩海域滩涂被湄洲湾国投(福建公司)石门澳(产业园)填海造地项目征用;国投石门澳一期造路工程,侵占栖梧村110多亩永久基本农田。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一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2023年12月11日复核时,经比对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图,未发现石门澳产业园有新增围填海行为,填海规模与2015年原国家海洋局办公室确认的范围一致。群众反映的“莆田市秀屿区栖梧村、东庄村、苏田、白山等村庄约32900亩海域滩涂被湄洲湾国投(福建公司)石门澳(产业园)填海造地项目征用”问题系合法合规开发建设,未超审批范围围填海。

2.2023年12月11日复核时,该道路维持原状,经比对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图,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群众反映的“国投石门澳一期造路工程,侵占栖梧村110多亩永久基本农田”问题系合法合规开发建设,未超审批范围建设。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全力保护水资源。

东庄镇政府建立林地耕地监督巡查机制,加强耕地(基本农田)日常巡查保护。

已办结

6

D3FJ202312100049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汀塘村汀坪自然村124号,在大门口耕保地内养殖鸡鸭,粪便堆放在124号后面居民家门口,臭味扰民,夏季更为严重,且耕保地未设置排水沟,雨天污水流入东侧村民家中,臭味刺鼻。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东峤镇汀塘村汀坪自然村124号大门口耕保地的鸡鸭养殖,为东峤镇汀塘社区许某美户自家屋后围墙内的鸡舍,经比对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图,该户鸡舍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许某美户鸡舍位于该户的化粪池上,未设置排水沟,但中间留有一条缝隙用于粪水流入,不会外流;舍内圈养有13羽鸡类家禽。根据秀屿区政府相关规定,许某美户处于可养区范围且不存在超数量养殖情况。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许某美户屋后居民家门口有粪便堆放,但鸡舍内粪便未及时清理,存在异味。

部分属实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

1.2023年12月11日,东峤镇政府组织对许某美户鸡舍内的粪便清理至农田消纳,当天清理到位。同时,要求许某美户每日及时清理鸡舍粪便、垃圾等,避免产生异味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2.东峤镇政府建立畜禽养殖监督巡查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落实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到位。

阶段性办结

7

X3FJ202312100147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国投城市广场C区后面,距离莆田火车站轨道10米左右,公园绿地被侵占兴建200平方米的豪华坟墓和一栋水泥房。

莆田市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该件反映的墓地为陈云路墓,该墓地建于明崇祯甲戌年,于2005年8月15日经莆田市文管办论证应予以保护。2017年7月,因莆田动车站项目建设需要,征迁安置于现墓地位置,水泥房为放置骨灰、杂物的配套附属房,与墓地主体一同安置。经比对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影像图,墓地及附属房用地性质均为特殊用地,不属于公园绿地。

2.经核查,上述陈云路墓及附属房均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鉴于该墓所在地块处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该区域尚未编制地块控规,根据《关于莆田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的指导意见》(莆清违领〔2015〕2号)及《秀屿区“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的实施意见(试行)》(莆秀清违领〔2017〕2号),该墓属“相关规划编制颁布实施前已建成的建(构)筑物”,暂予保留;其配套附属房已于2023年12月11日前,由笏石镇政府予以拆除清理。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保护力度。

1.陈云路墓配套附属房已完成拆除清理。

2.笏石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阶段性办结

8

X3FJ202312100128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沟口村沟口壶兰祠338号右侧第二幢的4层厂房(制鞋),生产时胶水臭味刺鼻,多次反映未果。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系双荣高频厂,主要从事鞋面高频、热压和丝印加工,未办理经营许可证及环保审批手续。一层配有高频机、热压机,二层配有丝印流水线,三、四层房屋均未用于生产经营。经现场检查,该厂已停产,现场未堆放生产原材料,近期无生产痕迹,未发现刺鼻臭味,但在鞋面高频、热压和丝印加工期间,确会产生刺激气味。

2.经查阅近期12345投诉件、信访件,均未涉及该厂。

部分属实

新度镇沟口村的双荣高频厂2024年1月28日前完成搬离工作。

1.考虑到企业此前就已停产,目前正在打包变卖的生产设备,该厂负责人承诺在2024年1月28日前将设备自行搬离完毕,新度镇政府做好后续工作跟踪,直至整改到位为止。

2.新度镇政府入户走访宣传,出台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常态化巡查。

阶段性办结

9

X3FJ202312100127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岐厝村岐厝246号,东远轮胎,粉尘、臭气、噪声扰民。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莆田市秀屿区东远轮胎有限公司建设于2011年,其轮胎翻新、修补项目于2016年12月30日通过环保备案,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经距离衰减等综合消声措施后排放。该公司2023年12月6日起对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进行调试。2023年12月7日,秀屿生态环境局对臭气、噪声及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测试,结果显示臭气、噪声数值均正常,但企业排气筒内非甲烷总烃数值偏高。12月8日,该公司继续停产整改。

2.2023年12月13日现场复核时,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未嗅到臭味,未听见噪声,未发现废气排放及粉尘污染,根据2023年12月7日的测试结果,企业恢复生产后排放的废气对周边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秀屿生态环境局强化企业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秀屿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拟恢复生产时须提前报备,且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调试稳定后才能正式恢复生产;并在其恢复生产之后,立即开展测管联动,若发现污染物超标情况,将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2.秀屿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巡查执法,督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未办结

10

X3FJ202312100125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下柯自然村与柯朱村两村之间的苏山,生态林被砍伐,山体被挖掘,矿山被盗采,生态环境严重破坏。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苏山场地平整项目为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城厢区健康养老中心、莆田第十八中学迁建和灵川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等三个民生项目,均于2017年2月获原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其中生态林面积17.3652公顷。桂山村、柯朱村分别于2019年4月和2020年4月申请林木采伐,属于审批范围内因项目建设需要依规开展的正常采伐行为。

2.该地块于2017年12月经福建省政府批复,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根据闽政办〔2019〕41号规定,“因工程需要进行开山、掘进和平整场地所形成的砂石料,用于供应项目自身使用的、不需办理采矿许可证和缴交资源费用”,灵川镇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公开招标,有偿化处置多余砂石土,由中标方中建豪城建筑有限公司负责现场施工。

3.该项目2021年6月21日获批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2月24日获批水土保持方案,2022年7月28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备案。经现场查看,该项目范围内表土裸露区域采用防尘网覆盖,但存在不同程度破损与移位;加装了1台扬尘监测仪,实时监测扬尘情况;开挖作业区周边安装了12台雾炮机正常运作;为防止水土流失,已在开挖区四周开挖截水沟,依照作业地势,对应修建沉淀池。

部分属实

灵川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对照水土保持方案和环评批复报告要求,严格落实好相关环保措施,防止影响生态环境。

1.施工单位强化人员宣传教育,引导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项目施工区域安装扬尘监测仪器,加强扬尘监测防控设备培训学习;采用移动洒水车实时喷洒降尘;使用可移动雾炮机对施工现场加强湿法作业。

2.灵川镇政府督促施工单位对未覆盖到的裸露区域及时覆盖,有破损的及时进行补缺补漏;完善苏山场地平整项目环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

阶段性办结

11

X3FJ202312100121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疏港公路东峤段东峤派出所西侧原莆田盐场四工区对面公路南侧,建有一家大型洗沙场及水泥浆拌站,出售矿产资源,每天车辆进出导致扬尘,绿地修车场内的废品料加工厂,污染严重。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洗沙厂”为秀屿区东峤智顺砂石场,占地40亩,原为洗砂厂,现从事砂石销售,未办理审批手续,用地性质为草地。现场检查发现场内无固定建筑物,筛砂机等机械设备已闲置,但堆放有砂石堆、土石等,未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存在扬尘污染。巡查场地周边未发现有水泥搅拌站。

2.群众反映的“绿地修车场”为秀屿区东峤绿地汽车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0亩,场内有一处简易搭盖的130平方米修车棚,未办理审批手续,用地性质为草地。现场检查发现堆放有土石、机械设备、集装箱等,其中土石未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存在扬尘污染,机械设备、集装箱系厦门中瑞海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临时停放用于建设海上风电项目的施工设备,并非废品料加工设备。

部分属实

1.完成秀屿区东峤智顺砂石场场地内砂石堆、土石清运及筛砂机等机械设备拆除。

2.完成秀屿区东峤绿地汽车服务中心场地内简易搭盖修车棚拆除及堆放的砂子堆、土石、集装箱清理。

3.东峤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日常巡查整治力度。

1.东峤镇政府组织对砂石场及汽车服务中心场地内的砂石、土石进行清理,于2024年1月11日前整改到位。

2.东峤镇政府组织对砂石场场地内堆放的筛砂机等机械设备进行拆除搬离;对汽车服务中心场地内未经审批搭盖的修车棚进行拆除、对堆放的集装箱进行清理,于2024年3月1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3.东峤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未办结

12

X3FJ202312100124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X3FJ202311250033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河道上水泥盖板未拆除,整改不到位。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二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群众反映的实为后积村岐厝自然村的一条雨水排水沟。原先排水沟旁仅有一条不足50厘米宽的小路供村民通行,通行不便且存在安全隐患。2023年3月,后积村万灵宫董事会董事长等乡贤为方便周边村民、学生出行和交通安全,自筹资金将该段露天排水沟改为涵洞,扩宽排水沟旁的道路,并对该道路进行硬化,全长32米,宽度1.5米。排水沟改为涵洞后,水沟跨径(宽1.3米、高1.5米)保持不变,不影响排水功能。

部分属实

北高镇政府建立常态化机制,将加强日常巡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1.北高镇政府2023年12月13日组织干部走访周边部分群众,群众反馈该涵洞是为保障村民及学生出行安全及通行方便,系当地万灵宫民俗文化活动的重要通道,建议保留。鉴于该涵洞不影响排水,不影响生态环境,对群众通行及安全有利,故予以保留。

2.北高镇加强日常巡查监督。

阶段性办结

13

X3FJ202312100120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先锋村耕地被填平用于堆放集装箱作水泥仓库(建明水泥店),扬尘及车辆、机械噪声扰民。要求复耕。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为莆田市秀屿区东峤建明水泥店,位于秀屿区东峤镇珠川村尾山自然村村道东边,占地面积约330平方米,场地内放置有5个集装箱,部分土地被硬化成为集装箱底座,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经比对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图,该水泥店用地性质为耕地。

2.该水泥店位于公路旁空旷处,与最近的居民楼直线距离约30米。经现场核查走访,除运输水泥的三轮车外无其他机械设备。该水泥店进货时由厂家大卡车送达,售货时由三轮车运送,采用人工搬运,且仅在白天经营,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但在搬运水泥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

属实

1.东峤镇政府完成东峤建明水泥店场地内集装箱清理、集装箱底部水泥硬化破除及土地复耕,并加大耕地巡查保护力度。

2.秀屿生态环境局强化扬尘管控。

1.东峤镇政府于2023年12月11日组织清理水泥店场地内的集装箱,破除集装箱底部水泥硬化部分,并对该地块进行复耕,2023年12月12日已完成整改。

2.东峤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3.秀屿生态环境局建立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加强水泥店的日常巡查跟踪。

阶段性办结

14

X3FJ202312100129

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江村,再生纸厂,刺鼻废气扰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为莆田市山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纸品制造加工。该公司迁建项目环评于2006年12月21日通过审批;第一条生产线于2011年12月19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第二条生产线于2021年4月9日通过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配套使用2台锅炉(一用一备),废气经处理后排放。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点约280米。

2.2023年12月12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因机器检修未生产,锅炉未运行。2023年12月13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水处理站能闻到异味;锅炉及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未见锅炉黑烟排放,未闻到刺鼻气味。

部分属实

莆田市山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废气达标排放,防止废气扰民。

1.2023年12月13日,涵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锅炉废气、厂界无组织臭气进行采样检测,结果达标。

2.涵江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废气扰民。

阶段性办结

15

X3FJ202312100115

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煎包店、朱俊先餐饮店,未安装油烟管道,油烟直排,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2023年12月11日涵江区政府组织人员现场核实,朱某先餐饮店(煎包店与朱某先餐饮店系同一家店)已安装油烟管道及环保型油烟净化器,但发现其环保型油烟净化器在经营期间处于未通电、未运行状态,存在未净化处理油烟的现象,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

部分属实

朱某先餐饮店在经营期间保持环保型油烟净化器处于通电运行状态,并做好油烟净化器运维记录。

涵东街道工作人员现场责令朱某先餐饮店业主立即整改,正确规范使用油烟净化器,经营期间保证环保型油烟净化器处于通电运行状态,并做好油烟净化器运维记录,确保正常运行。同时出台《涵东街道餐饮业油烟长效管理实施细则》,加强餐饮业油烟管理,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

阶段性办结

16

X3FJ202312100109

莆田市城厢区常青养猪场,毁坏林场建猪场,污水排入山下农田,异味扰民严重。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林某训家于2000年在东青村竹坑山头建场养猪,为保护东圳水库水资源环境,根据相关文件,2010年7月20日,常太镇政府与林某训妻子陈某萍签订常青养猪场拆除《协议书》。该养猪场于2010年8月28前自行拆除到位,2010年9月3日验收合格,补助金与奖励金也已发放到位。通过现场核查和无人机拍摄,拆除后的养猪场现已自然复绿,经实地核查无养猪行为。

2.该养猪场于2010年8月拆除后至今,未发现复建和养殖行为,且周边均为林木,不存在污染源、污水和异味。

部分属实

常太镇政府和东青村村委会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防止畜禽养殖反弹复建。

常太镇政府和东青村村委会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贯彻落实《常太镇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成效,防止畜禽养殖反弹复建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已办结

17

D3FJ202312100042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榜头村,天喔食品厂旁100多平方米耕地被村民蔡某闪占用修建房屋,西枋自然村村口300多平方农田也被该村民违规侵占用于建设房屋。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蔡某闪于2012年底无审批手续情况下在自家耕地上违规占地274平方米建设一幢一层的房屋(天喔食品公司北面围墙外),经比对二调地类,该地块建设前地类为农村宅基地41平方米,耕地233平方米。因该房屋在全区2013年4月“两违”清理整治开展前建设,按历史遗留问题予以保留。比对三调地类,该地块地类为宅基地。

2.群众反映的另一处房屋位于榜头村西枫自然村3队,户主为榜头村村民蔡某闪两个儿子蔡某华和蔡某荣。该两户房屋原为一层“石板房”,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因未确权,只能按新建申请建房审批手续,该两户2015年2月通过建房审批,占地共180平方米,该两户于2017年4月份开始动工,合建一栋,实际建设占地面积约326平方米,超批准建设占地面积约146平方米。经二调地类对比,该地块建设前,地类约106平方米为耕地。之后,通过三调地类对比,该地块为宅基地,现状为一层占地326平方米的框架结构,未砌墙未投入使用。

部分属实

灵川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禁止该两处房屋继续建设,确保房屋仍保留原状。

1.蔡某闪房屋在“两违”清理整治前存在未批先建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文件,灵川镇政府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保留现状(两层框架结构)。

2.蔡某闪两儿子房屋存在少批多建违规行为,2017年4月1日灵川镇国土资源所开具《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户主停止继续建设,灵川镇政府按历史遗留建设问题处理,保留房屋现状(一层框架结构)。

3.灵川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进一步落实“两违”综合治理常态化长效机制。

已办结

18

D3FJ202312100040

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东清村肖林175号旁的50平方米耕地被侵占用于搭盖房屋。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该件反映实为东庄镇东沁村游某坤户、游某林户的祖宅。经比对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图,祖宅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2010年间,游某坤户未经审批对原祖宅西侧的一间附属房进行翻建,经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同年,游某林户未经审批在原祖宅东侧建设一间附属房,经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

部分属实

东庄镇政府加大耕地巡查保护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1.针对游某坤户、游某林户未经审批建设附属房问题,鉴于建设附属房的时间均为2010年,且未占用耕地,根据相关文件,这两户建设的附属房属“虽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确因解决住房困难或改善个人住房条件而建设的”情况,暂予保留。

2.由东庄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耕地巡查保护力度,对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阶段性办结

19

X3FJ202312100068

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凤际村凤际24号,永禾竹木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占用28亩永久基本农田建厂,加工木材噪声、粉尘严重。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莆田市永禾竹木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凤际村青云山隧道3号斜井出口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地类为工业用地。该地块位于红线范围内,面积约14亩,套合相关数据,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该公司于2022年10月在红线范围内未经审批搭建2座简易竹制工棚(A座面积660平方米,B座面积240平方米),生产加工作业全部集中在A座半开放式竹棚;B座全开放式竹棚仅堆放少量木材。

2.已责令该公司停产并于2023年12月9日将厂内全部机器加工设备拆除迁移,之后未再有任何生产加工行为。2023年12月11日,现场核实发现装载机在清运场地周边遗留的少量木材,有车辆出入,车辆运输存在噪声、粉尘影响。

部分属实

前庄边镇政府督促该公司完成剩余边角地遗留疫木的清理转运工作,拆除2座简易竹棚,恢复原状,同时强化监管,巩固整治成果。

1.2023年12月11日,庄边镇政府督促该公司增派车辆和人手抓紧完成对遗留疫木的清理转运工作,限定车辆作业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要求在2023年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自行组织人员拆除2座简易竹棚,恢复原状。2023年12月15日,该公司已全面完成遗留疫木的清理转运工作,现场已无施工车辆作业。

2.2023年12月11日,庄边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对加工厂周边群众开展走访解释工作,争取周边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阶段性办结

20

D3FJ202312100036

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九社村岭口,鑫源机砖厂,臭味、粉尘扰民。旁边的永材建材厂,违建厂房,粉尘及洗沙污水污染严重,运输车辆洒落砂石。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九批举报件重复。

1.鑫源机砖厂实为福建省仙游县鑫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曾在未配套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未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前提下,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周边环境,仙游生态环境局已于2019年7月23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并已依法立案处罚。

2.福建省仙游县鑫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配套生产废气收集净化装置,已安装监测设备且与省系统联网。近期因脱硫塔故障,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波动较大(在合理区间,未超标),造成烟气异味,该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自行停产进行设施改造。2023年12月11日,仙游生态环境局、枫亭镇政府相关人员到现场检查,该公司停产未发现对外排放烟气,但检查期间仍有车辆进出,产生道路扬尘。

3.永材建材厂系仙游县永才建材厂,2023年12月11日对该厂调查,占地面积约26.5亩,合法审批面积23.07亩,违法超占面积约3.43亩,调取地籍影像比对,2012年前该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并已有建筑物;2023年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其余未发现有新增违法建筑。根据相关文件,暂予保留。

4.现场核查发现,仙游县永才建材厂未能对原材料全方位覆盖,厂区内有积尘造成扬尘污染。检查期间厂区内有堆放未安装的洗砂设备,但未发现洗砂痕迹,对该厂周边环境进行巡查,未发现有污水排出。该厂于10月停产至今,现场未发现运输车辆出入,厂区内未发现有洒落砂石情况。

部分属实

1.枫亭镇政府加强辖区内环境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治,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2.仙游生态环境局、枫亭镇政府分别明确监管责任人,开展巡查,建立辖区内工业企业常态化巡查方案。

1.仙游生态环境局督促福建省仙游县鑫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及时清理积尘,配备洒水车,加大对厂区道路进行喷淋除尘力度。

2.仙游生态环境局督促仙游县永才建材厂将未安装的洗砂设备搬出厂区,对露天堆放的原料堆场进行全面覆盖,并做好“三防”措施。同时对仙游县永才建材厂涉嫌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3.仙游生态环境局加大对福建省仙游县鑫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仙游县永才建材厂的环境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未办结

21

D3FJ202312100035

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东墩村田志建养殖场,将养鱼池改为钓鱼场,死鱼倾倒在河边,钓鱼场无化粪池,厕所污水直排入河。莆田市水上巴士主航线经过时能闻到臭味。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田某建养殖场实际为郑某休闲钓鱼场,系鱼类养殖场改成的钓鱼场,现场未发现渔场养殖设备和进排水设备。钓鱼池及周边水面(河道岸边)上漂浮零星死鱼,河岸巡查未发现倾倒死鱼现象。询问垂钓人员及经营业主,存在部分垂钓人员在钓鱼过程中随意往河道、河岸丢弃死鱼现象,钓鱼场未及时对死鱼进行打捞收集并做无害化处理。

2.该钓鱼场为方便垂钓人员,在西侧临河地段搭建一处临时卫生间,下水口未接入三格式化粪池,直排河道。

3.该钓鱼场虽位于河道边,但该河段仅在莆田市水上巴士试运行阶段有通航,正式通航后未经过该河段,现场核实时能闻到鱼腥味臭味。

部分属实

白塘镇政府完成对钓鱼场、周边环境及河道的综合整治,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不影响周边群众。

1.2023年12月14日,钓鱼场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对经营期间产生的死鱼、垃圾规范清理。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白塘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2.白塘镇政府拆除钓鱼场西侧靠河的临时卫生间。该钓鱼场东侧有公共厕所,督促业主引导顾客使用该公共厕所并做好卫生保洁。

3.督促业主加强钓鱼场周边环境及河道的清理保洁工作,在西侧靠近河道区域增挂防护网,防止死鱼被抛入河道。由东墩村村委会指定专人对钓鱼场环境保洁工作加强督导。白塘镇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

阶段性办结

22

X3FJ202312100059

莆田市仙游县榜头镇紫泽工业区,福建省仙游县榜头调味品厂,目前仍在排放刺鼻废气,且在仙水溪象山地段倾倒废渣1000多吨未清理。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仙游县榜头镇紫泽工业区仅有一家类似“榜头调味品厂”的企业,为福建省莆田市奇香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起停产,至今未恢复生产,污水总排放口没有排水,配套的锅炉停产未使用,未排放烟气。经调阅该公司的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资料,2023年1月起该公司生产的废渣委托莆田市龙一保洁有限公司处理,未对外倾倒一般固体废物。

2.2023年12月11日,仙游县相关部门对莆田市信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仙游县榜头调味厂,位于仙游县榜头镇象山村中厝291号)开展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产生的烟气经静电除尘处理后排放,未闻到明显异味,但厂区内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池中散发浓烈海藻腥味,厂区外无明显异味。2023年12月14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区边界外空气进行检测,该公司厂区边界外空气达标。

3.仙水溪象山地段倾倒的废渣为莆田市信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蒸煮残渣,该公司环评审批文件和排污许可证明确其蒸煮残渣为一般固体废物,可用于农田施肥。自2022年3月,该公司委托村民进行资源化利用,在该村邻近仙水溪的一块坑塘进行填埋,促使土壤营养化恢复,达到复耕条件,至今已在该地段倾倒蒸煮残渣120吨。

部分属实

1.完成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池的加盖封闭装置建设,防止异味扰民。并规范化建立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台账。

2.仙游生态环境局对莆田市信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调查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调查和论证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1.仙游生态环境局督促莆田市信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前对生产排放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池加盖密封装置,减少刺鼻气味散发至厂区外,影响周边环境;督促该公司规范化建立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台账;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区外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2.仙游生态环境局已于2023年12月12日委托中纺检测(福建)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蒸煮残渣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尚未出具)。同时,对该公司在坑塘填埋蒸煮残渣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根据调查和论证结果对该公司倾倒蒸煮残渣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3.仙游生态环境局、榜头镇协同联动,确保工业企业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未办结

23

X3FJ202312100057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西园荔城区粮食储备库大门口违规建设两个石子破碎场(原陈伯华机砖厂、原邹天寿机砖厂处),均以修道路为由违规审批,污染周边环境,目前仅对生产设备贴封条但未彻底取缔,督察结束后将死灰复燃。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因改造工程需要,县道X205黄平线黄石段提升改造项目部租用原陈伯华机砖厂约22.11亩场地建设拌合站和堆场。经比对,该配套场拌合站占用采矿用地5.28亩,堆场占用耕地面积16.83亩,均未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黄石镇政府责令该项目业主补办相关手续并恢复土地原状,2023年10月31日完成整改复耕。2023年11月1日拌合站关停,目前生产设备也已拆除,黄石镇政府督促业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剩余3个水泥储存罐的拆除。

2.因项目建设需要,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将原邹天寿机砖厂所在地块作为联十一线项目临时用地。2022年11月25日,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审批临时用地许可证。2022年10月28日,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将碎石及机制砂任务承包给福建省大司建材有限公司,2023年4月28日该公司取得碎石及机制砂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核查,该项目实际占用范围21.7亩,其中已审批临时用地面积15.6亩(为采矿用地),空地及道路约3.9亩,超出临时用地审批范围占用耕地2.2亩。2023年11月27日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各项手续齐全,但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荔城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后期生产需待环保验收后方可投产。2023年12月1-8日,该公司超范围侵占清理工作已完成,材料堆场已搬离,占用耕地部分已完成复耕。

部分属实

1.完成县道X205黄平线黄石段提升改造工程配套项目堆场占用16.83亩耕地的复耕工作,对其断电关停,跟踪督促业主拆除水泥储存罐等生产设备。

2.督促福建省大司建材有限公司自主将东南侧、西南侧露天堆放砂石原材料全部搬离,完成超范围侵占的清理并复耕。

3.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保护好生态环境意识。

1.2023年10月31日,黄石镇政府督促业主完成堆场占用16.83亩耕地的复耕工作。2023年11月1日,拌合站和堆场关停。2023年12月15日,荔城区相关部门督促业主完成设备的拆除,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剩余3个水泥储存罐的拆除。

2.黄石镇政府已督促业主于2023年12月6日自主将东南侧、西南侧露天堆放砂石原材料全部搬离,并要求该公司对临时用地红线范围界线进行围挡,解决扬尘污染周边环境问题。2023年12月1-8日,该公司已完成超范围侵占清理工作,并完成占用耕地部分的复耕工作。荔城生态环境局督促福建省大司建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管理办法,配套相应污染治理设施。

3.黄石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阶段性办结

24

X3FJ202312100056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埭头村,埭新加油站地下储油地块的三分半耕地被埭新加油站毁坏。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莆田市中闽石化贸易有限公司埭新加油站位于秀屿区埭头镇埭新社区,占地面积7.45亩。2013年11月,福建省政府批复同意该地块农转用和土地征收;2014年1月,原市城乡规划局下达该地块规划条件,用地面积4967.36㎡,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2014年5月,莆田市政府批复同意该地块有偿出让方案,出让方式为公开拍卖;2014年12月,该地块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由市中闽石化贸易有限公司竞得。经比对,埭新加油站现状建(构)筑物(含占地面积453平方米即群众反映三分半耕地的地下储油点)均位于红线范围内,未占用耕地。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秀屿区埭头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阶段性办结

25

X3FJ202312100041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来坨村章厝大云寺下面100米左右的豆皮厂,每天焚烧模板、废柴,排放大量浓烟,影响周边环境及村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恒新豆制品厂于2022年租用现在的经营场所,用于生产加工豆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厂配置一台一蒸吨/时的锅炉,主要燃烧废旧木模板和木材进行供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气体为锅炉废气,燃烧废旧木模板和木材也会产生尾烟。

部分属实

1.督促笏石恒新豆制品厂完成锅炉提升改造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2.引导笏石恒新豆制品厂搬迁至笏石食品工业园区并督促规范经营。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

1.针对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尾烟的问题,秀屿相关部门将其纳入“散乱污”整治,督促该厂立即停产整改,引导该厂搬迁至笏石食品工业园区内并督促该厂规范经营。

2.秀屿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该厂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测,若发现废气检测指标超标,将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3.笏石镇政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加强对辖区各类企业巡查检查;秀屿生态环境局建立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阶段性办结

26

D3FJ202312100019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1.鼎设村后井村29号村民房屋后的耕地被毁坏用于建设房地产。2.陈某腾在清潭大道约3亩左右耕地、世贸地产约1亩左右耕地均被毁坏用于建设房地产,现要求复耕。3.该镇生活污水流入土海公园。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一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群众反映的“鼎设村后井村29号村民房屋后的耕地”现位于土海湿地公园内,属于秀屿区2011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迁范围。该地块于2011年1月取得福建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于2011年12月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并依法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经比对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影像图,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未超审批范围建设,为合法合规开发建设。

2.村民陈某腾一级红线耕地位于秀屿区公园湾1号小区内,属于秀屿区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迁范围。该地块于2010年1月取得福建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于2010年2月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并依法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经比对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影像图,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未超审批范围建设。2023年12月11日现场核实,该地块已建成小区,土地用途未改变,为合法合规开发建设。

3.土海流域共有3条支流汇入,分别为顶社河、坝边河、笏石溪。秀屿区政府持续开展流域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城市建成区管网改造,目前主城区未发现污水直排进入土海流域;水域周边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已基本完成沿河直排口的整治。2023年12月11日,秀屿区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土海流域及沿线再次开展全面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口,但发现有3处截污管因垃圾堵塞未及时清理导致污水溢出。

部分属实

1.加大耕地巡查保护力度。

2.加强水环境治理。

1.针对土海流域沿线3处截污管存在溢流问题,秀屿区住建局、笏石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11日组织人员开展管道修复工作,当天已整改到位。

2.笏石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巡查力度。

已办结

27

D3FJ202312100012

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白宝峰村:1.该村唯一的排洪渠被违规批给森榕草地项目,造成排洪沟无法排洪,污染村内水源。2.官艺博览城西侧山体被挖、果树被砍伐用于建设别墅。

莆田市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群众反映的排洪渠,位于仙游县林邦超市(原仙游森榕工艺品有限公司位置)和北宝峰安置房小区之间。因2013年北宝峰安置房片区改造,重新建设雨污分流管网,周边安置房和商家生活污水均已纳管入网。该渠现已弃用,所在地块由林邦通过拍卖购得,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原仙游森榕工艺品有限公司没有草地项目。

2.“官艺博览城”应为“工艺博览城”。群众反映的地块系仙游县ps-2012-16号地块。2012年9月12日,莆田市政府作出批复,批准该地块使用权拍卖出让,拍卖出让面积为11.4081公顷。该宗项目用地分为四个地块,目前建设情况:S2规划未报批也未建设;S3-1规划报批为艺都公馆,已动工建设两栋(一栋二层,一栋一层);S4、S5规划报批为艺都酒店,主体已完成。除上述建设项目外,该宗用地上没有其他建设物。

部分属实

1.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争取取得群众理解。

2.加强日常巡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鲤城街道、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对接,查阅历史资料,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2.鲤城街道加强巡查,发现“两违”建筑物,坚决拆除到位,恢复土地原貌。

已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使用帮助 | 站点地图

主办: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594-2688958 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 邮编:351100

Copyright@2008-2011 闽ICP备12019235 网站标识码:3503000052

sthjj.puti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统计:{{pvCount}}

闽公网安备 3503000200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