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发布时间:2023-12-23 15:23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截至12月22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二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莆田市31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FJ202312120153 |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1.七境村黄石工艺美术城与鞋帽服装城西侧距物流1号路之间的数百亩基本农田被侵占开发房地产。近年来,七境村基本农田面积锐减,原2350亩已不足四分之一;2.2021年3月,福建省政府征收七境村约52亩农用地,黄石镇政府在没有批文的情况下,违规总共划入300亩,并对新度镇东郊、黄石镇七境和横塘等3村数千亩基本农田进行开发。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目前七境村面积为3900亩,基本农田面积为131.71亩。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黄石工艺美术城与鞋帽服装城西侧,与物流1号路之间的地块,均在“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基本农田。该地块规划主要用途包括中小学用地、二类居住用地、绿地等,居住用地全部用于安置区建设,未用于房地产开发。地块内建设项目用地已依法审批,所占农田已办理农转用手续。 2.群众反映的“52亩农用地”,系2021年11月10日福建省政府批复同意的项目用地,总面积53.39亩,全部用于沙坂安置区建设。目前安置区实际动工面积为61亩,并非群众所说的“300亩”。黄石镇沙坂安置区,位于黄石工艺美术城与鞋帽服装城西侧距物流1号路之间,总面积201.51亩,地块内建设项目用地已依法审批,所使用农田均已办理农转用手续。 3.根据2022年应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3个村现有基本农田面积分别为:新度镇东郊村118.25亩,黄石镇七境村131.71亩、横塘村876.75亩,均已落实到具体地块。根据田长制管理办法,3个村的基本农田均纳入全市一张图管理,确保“图斑、数量、地块”相一致,由专职田长和单元网格长负责巡查保护。未发现基本农田被违规改为建设用地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耕地保护,及时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
黄石镇政府、新度镇政府已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破坏耕地行为,第一时间进行查处。 |
已办结 |
无 |
2 |
X3FJ202312120141 |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江边村西山头,唐某天等人私挖山体约7.5亩用于自建房、硬化院子,非法取土约12000立方米出售,造成山体塌方、生态破坏,破坏防洪灌溉水渠;私自在耕地保护区、基本农田建房。 |
莆田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秀屿区平海镇江边村西山头唐某天等人”为平海镇北峤村唐某添户。该户于2005年建设一处住宅及水泥硬化埕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140.31平方米,3层,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埕地面积200平方米。经比对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住宅及埕地用地性质均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林地。唐某添户于2023年4月未经审批建设一处占地面积50平方米的临时搭盖,经比对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图,用地性质为耕地。 2.经现场核查,该户房屋后的山体因常年雨水冲刷、风化等自然因素造成部分塌方,未发现人为破坏痕迹及取土痕迹。 3.经走访了解周边群众并比对唐某添户房屋周边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未发现该户房屋周边存在防洪灌溉水渠。 |
部分属实 |
1.完成唐某添户临时搭盖拆除并复耕到位。 2.加强林地耕地巡查保护。 |
1.针对唐某添户未经审批占用耕地临时搭盖问题,由平海镇人民政府制定整改方案,于2024年2月29日前拆除临时搭盖并复耕到位。 2.平海镇人民政府加大林地耕地巡查保护力度,遏制问题反弹回潮。 |
未办结 |
无 |
3 |
D3FJ202312120045 |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1.2013年清塘大道红绿灯处万和地产斜对面的耕田被毁用于建设楼盘;2.2010年土海公园对面清塘大道附近的300亩红线耕田(属于耕地保护区)被七度地产侵占用于搭建楼盘。 |
莆田市 |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万和地产斜对面的耕田”现位于秀屿区世茂云玺小区内,属于秀屿区2011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迁范围。该地块于2011年5月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2011年5月开展依法征收并进行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经对比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影像图,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未超审批范围建设。 2.“300亩红线耕田”现位于秀屿区公园湾1号小区内,属于秀屿区2009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迁范围。该地块于2010年1月取得福建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于2010年2月开展依法征收并进行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经比对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影像图,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未超审批范围建设。2013年12月13日复核时,秀屿区公园湾1号小区维持现状,未发现该小区有扩建情况。 |
部分属实 |
保护耕地,依法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
笏石镇人民政府加大耕地巡查保护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X3FJ202312120169 |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榜头村,蔡某闪2012年侵占本村湖四叉路天喔食品厂旁的耕地0.4亩建房,2017年又侵占西枫村道旁耕地350平方米建房。 |
莆田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蔡某闪于2012年底无审批手续情况下在自家耕地上违规占地274平方米建设一幢一层房屋(天喔食品公司北面围墙外),经比对二调地类,该地块建设前地类为农村宅基地41平方米,耕地233平方米。因该房屋在全区2013年4月“两违”清理整治开展前建设,已于2014年4月16日按历史遗留问题予以保留处理,该房屋一直保留框架结构,未砌墙、装修,现比对三调地类,该地块地类为宅基地。 2.灵川镇榜头村西枫自然村3队,户主为蔡某闪儿子蔡某华和蔡某荣。该两户房屋原为一层“石板房”,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因未确权,该两户于2014年12月申请办理建房新建审批手续,2015年2月完成审批,同意批准建房,占地面积分别为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 该两户于2017年4月份开始动工,合建一栋,实际建设占地面积约326平方米,超批准建设占地面积约146平方米。2023年12月13日经二调地类对比,该地块建设前,地类约106平方米为耕地。后经三调地类对比,该地块为宅基地。现状为一层占地326平方米的框架结构,未砌墙未投入使用。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禁止该两处房屋继续建设,确保房屋仍保留原状。 |
1.蔡某闪房屋在“两违”清理整治前存在未批先建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灵川镇政府按历史遗留建房问题处理,予以保留现状(两层框架结构)。 2.蔡某闪两儿子房屋存在少批多建的违规行为,2017年4月1日灵川镇国土资源所开具《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户主停止建设,灵川镇政府按历史遗留建设问题处理,予以保留房屋现状(一层框架结构)。 3.加强日常巡查,进一步落实“两违”综合治理常态化长效机制。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X3FJ202312120170 |
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西音村G1517莆炎高速西岑大桥桥下莆田市夹漈竹木有限公司:1.未经合法审批,非法建设生物质颗粒生产加工项目,生产时噪声、粉尘污染严重,群众担心发生粉尘爆炸,对国家高速公路桥墩造成危害;2.该厂距离西音水库河流不足半米,影响涵江区供水源西音水库水质。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莆田市夹漈竹木有限公司位于庄边镇西音村顶厝小组,在靠近莆炎高速溪岑大桥桥下搭建简易工棚,经涵江区自然资源局批准作为全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处理点之一。该公司主要采取“旋切、切片”加工处理松材线虫疫木,生产片材和木片,没有生产生物质颗粒。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无须办理环评审批(备案)手续。 2.疫木加工切片过程中确会产生噪声和木屑粉尘,现场未采取相关减噪除尘措施。经无人机航拍和人工实地丈量,最接近生产机器的民房距离约为165米,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一定影响。该公司在莆炎高速溪岑大桥桥下堆放木头及木屑,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3.西音水库正在堤坝施工建设,尚未投入使用,莆田市夹漈竹木有限公司位于西音水库下游,靠近萩芦溪干流,木屑堆放最近位置为3.5米,疫木加工中未产生废水,生活污水排入三格式化粪池,未发现直排到萩芦溪干流情况。 |
部分属实 |
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莆田市夹漈竹木有限公司整改工作,清理河道旁的木屑及高速桥下的木头及机械,清理环境卫生,做好降噪、减尘处理,为居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 |
1.12月13日,庄边镇政府要求莆田市夹漈竹木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顿,对加工区水电关停并清运积存河道周边的木渣粉末及高速桥下的木头及机械。庄边镇政府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该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前配套降噪、抑尘措施,未整改到位前不得复工,安排村干部每日巡查跟踪进度。 2.12月15日,庄边镇政府对接莆田市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现场协调,计划于2024年1月31日前对莆炎高速溪岑大桥桥下(即公司所在地)用铁丝网进行物理围挡,消除安全隐患。 3.庄边镇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其他疫木处理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X3FJ202312120129 |
莆田市秀屿区东桥镇前江村,隆鑫建材厂,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近期临时停产应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
莆田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莆田市秀屿区隆鑫建材厂,位于秀屿区东峤镇前江村西山265号,从事污泥淤泥空心砖生产。该厂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等手续齐全。生产废气采用双碱法脱硫除尘措施处理后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在线监控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调阅该厂今年11月以来隧道窑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秀屿区隆鑫建材厂已于今年12月2日起停产整顿。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存在原料堆场围挡不规范、污泥管理台账部分缺失、厂区内地块绿化不到位、闲置原料堆场设置围挡高度不足、堆场内黄土未落实防尘措施等问题。 2.12月13日,秀屿区政府再次现场检查,发现秀屿区隆鑫建材厂仍处于停产状态,污泥台账记录已完善,正在对原料堆场围挡不规范、厂区内地块绿化不到位、闲置原料堆场设置围挡高度不足、堆场内黄土未落实防尘措施等问题进行整改。 3.秀屿区隆鑫建材厂于12月2日起停产整顿系自行停产,主要因为风机损坏,停产期间结合相关问题一并整改。 |
部分属实 |
1.完成秀屿区隆鑫建材厂存在问题整改。 2.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强化环境污染防治。 |
1.秀屿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完成整改。 2.秀屿生态环境局建立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环境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污染防治。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D3FJ202312120041 |
莆田市仙游县枫亭开发区东前路北398号一家从事轮胎翻新工厂,无证经营,生产过程中扬尘严重,异味刺鼻。 |
莆田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批举报件重复。 1.群众反映的“轮胎翻新工厂”系仙游县枫亭镇蔡某明汽车维修中心,现场设备主要有轮胎平衡机1台、打磨机2台和轮胎硫化机10台,未发现轮胎翻新作业应具备的热补、硫化、检测等相关设备及橡胶材料,未涉及“废轮胎破碎、再生橡胶及热裂解”等工艺流程。综上,该汽车维修中心不是“轮胎翻新工厂”,只能从事简易的正常轮胎破损修补业务。 2.该汽车维修中心于2023年3月3日办理个人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11月26日,仙游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发现该汽车维修中心未依法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该汽车维修中心仅从事简易的正常轮胎破损修补业务,在修补过程中不会产生大量扬尘;补胎的烘干过程中,车间内会产生一定的橡胶异味。 |
部分属实 |
督促仙游县枫亭镇蔡某明汽车维修中心尽快办理相关证件;建立密闭修补车间,在厂房进出口处加装垂帘。 |
1.11月28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仙游县枫亭镇蔡某明汽车维修中心厂区恶臭气体进行现场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2.仙游生态环境局督促该维修中心建立密闭修补车间,在厂房进出口处加装垂帘,严禁敞开式作业。 3.仙游县交通运输局督促该维修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开展机动车维修业务。 4.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X3FJ202312120096 |
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丰美路融辉小区6号楼后排四层自建房(镇海中街248号2)及其左旁二层钢结构建筑物一层、右四层搭盖建筑物,长期被作为鞋类商品生产制造、存储车间、员工食宿房等。该鞋厂24小时生产,生产机械、空调外机、员工声音等噪声严重扰民,排出的鞋类废气异味很大。群众要求环保部门实地查证该厂是否取得环保资质,在居民生活区内生产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规定。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该群众举报对象系莆田市荔城区祥方鞋面加工厂,成立于2023年7月1日,主要经营鞋面加工、非医用日用防护口罩生产,以场地租赁形式租用当地群众民房用于生产加工。2023年12月13日现场检查时该工厂为停工状态,厂内自动针车缝纫机、穿孔机等机械均无开机,工厂内堆放的鞋帮加工半成品及配件较多,整个工厂内卫生较为整洁。鞋面加工无废气产生,厂内异味为鞋面材料味道;加工厂临近居民楼,生产时空调机和自动针车缝纫机产生的噪声存在扰民情况。12月14日夜间,镇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前往荔城区祥方鞋面加工厂检查,厂房内未见生产。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类加工厂不在管理名录内。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部分属实 |
1.12月13日,加工厂开始清理原材料,12月14日生产设备陆续搬离。 2.依据《镇海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巡查监督与执法监管的合力。 |
1.荔城生态环境局、镇海街道责令荔城区祥方鞋面加工厂做好生产噪声降噪处理和消防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业主已对生产设备进行断电处理,12月13日开始清理生产材料;将持续跟踪加工厂设备搬离,引导其搬迁至工业园区。 2.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镇海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处置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 |
X3FJ202312120142 |
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圣泉社区盛立建材有限公司:1.表面从事碎石、砂石粉加工,实际主营非法制砂洗砂。生产期间尘土飞扬、噪声扰民,通过私设暗管排放污水,影响周边居民和企业;2.盗挖赖店镇古洋水库大坝下游农田100余亩,多次反映未果。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实为仙游县盛立建材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3日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正在进行车间机械维修,厂区内有破碎机、振动给料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未发现砂石堆放,但厂区地面有明显砂石洒落痕迹。 2.该公司厂区内配套有喷淋、雾炮车、车辆冲洗机等降尘设施,厂区大门旁设置一套粉尘和噪声自动检测显示屏,现场查阅历史数据,均达标。巡查该公司周边环境时未发现粉尘污染的情况,但该公司正常生产时的噪声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该公司的水洗筛分工艺会产生废水,系收集至沉淀池内循环使用,未外排。现场对厂区围墙外进行排查,未发现私设暗管。 4.古洋水库大坝下游农田涉及仙游县鲤南镇东山村和赖店镇玉墩村。大坝下游属于东山村的农田现状均未改变,不存在被盗挖的情况;属于玉墩村的地块面积约200亩,原为撂荒地,后列入赖店镇2021-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玉墩村苦溪流域河滩地整治工程。该工程2021年11月4日经招投标后由福建中浩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中标实施建设,对该地块进行平整和土壤优化改良,目前均已耕作且种植作物长势良好。经查询“12345”平台,赖店镇收到相关诉求件1件(2022年9月8日),各有关单位均现场调查核实并及时办理反馈。 |
部分属实 |
仙游县盛立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恢复正常生产后,由仙游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厂区外的噪声和粉尘开展测管联动。 |
1.仙游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拆除水洗筛分工序,不得从事制砂洗砂项目,并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仙游生态环境局接到报备后,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对公司噪声、粉尘开展测管联动。 3.仙游生态环境局将对该公司厂区外的噪声和扬尘开展执法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鲤南镇、赖店镇政府对辖区内农田开展常态化巡查,防止农田受到破坏。仙港工业园开发区管委会加大对鲤南仙港工业园的企业巡查监管力度。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 |
D3FJ202312120031 |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天喔工业园区,恶臭扰民,多是凌晨3、4点偷排。多次反映无果。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群众反映的涉及天喔(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福建依道丰建材有限公司2家公司。 1.2023年12月13日现场检查天喔(福建)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污水处理过程中有氨、硫化氢等气体无组织排放,会产生异味;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2023年12月14日凌晨3点左右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配套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城厢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靠近污水处理站厂界的无组织废气及生产废水进行采样检测,2023年12月16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均达标。2023年以来,12345平台共收到相关反映问题7批次,各有关部门均到现场核查处理;2023年11月24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无组织废气检测,2023年11月27日出具检测报告显示达标。 2.福建依道丰建材有限公司系租赁天喔(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2023年12月10日起该公司已停产进行设备改造调整。现场检查该公司均未生产,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至天喔(福建)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该公司预计于2023年12月31日恢复生产,届时将对公司废气进行“测管联动”。2023年以来,12345平台未接到关于该公司相关的举报。 |
部分属实 |
企业加快整改提升废气处理设施,预计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工。 |
1.天喔(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制定污水站臭气提升治理方案,在汇集池、水解酸化池增加臭气回收处理装置,将臭气收集后,通过水过滤、碱液除味、活性炭吸附后再排放,预计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工。 2.太湖工业园区、灵川镇人民政府及企业进一步做好沟通解释,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3.城厢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 |
X3FJ202312120111 |
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海边的多家洗砂厂,夜晚偷挖海沙并洗沙,产生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污染海洋。 |
莆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经对东海镇沿海6个村居进行巡查,巡查范围地面较干燥,且沿线淤泥为浅滩,无砂源,不具备挖砂条件,未发现洗砂厂及夜晚挖洗砂情况,但巡查中发现沿途堆放砂石点三处。①蔡厝村砂石堆放点,为滨海大道沿海灌排区整治工程项目的砂石临时堆放点,该项目于2023年4月10日中标后开始进场施工,施工现场存有小型混凝土搅拌机及筛沙设备。该项目违规占地未取得临时用地及混凝土搅拌有关环评手续,该处堆放点二调土地性质为部分坑塘水面和公路用地,三调土地性质为水工建筑用地。②西厝村砂石堆放点,位于滨海大道沿线空地,由业主吴某文用于建筑砂石材料临时堆放。该处堆放点二调土地性质为农用地,三调土地性质为水田,占用部分基本农田。城厢公安分局正在对堆放点的砂石来源进行依法调查。③西黄村砂石堆放点,位于妈祖阁旁空地,由业主沈某海用于建筑砂石材料临时堆放。该处堆放点二调土地性质为沟渠,三调土地性质为特殊用地,存在违规占地行为。城厢公安分局正在对堆放点的砂石来源进行依法调查。 2.现场巡查时,地面较为干燥,未发现明显排污口,未发现洗砂和废水直排情况。 |
部分属实 |
东海镇政府组织将3处砂石堆放点、小型混凝土搅拌机及筛沙设备清理到位,于2023年12月31日前对占用的基本农田复耕到位。同时,加强巡查,落实常态化日常管理机制。 |
1.2023年12月19日,东海镇政府已对3处砂石堆放点、小型混凝土搅拌机及筛沙设备清理到位,并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对占用的基本农田复耕到位。 2.东海镇政府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对沿海周边巡查力度和频次,强化对重点区域巡查,深化属地、海警、海防、公安派出所等单位联勤联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督促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 |
X3FJ202312120080 |
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海滨村,位于枫亭开发区南片区,该片区玖竹炭业生产基地,常年晚上偷排废气,污染环境,影响附近海滨村、海安村、东沙村等村民身体健康,多次反映未果。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玖竹炭业生产基地”实为仙游县奇能机制炭厂。2023年12月2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开展监督性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废气达标排放;2023年12月13日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但废气收集管道接头处出现裂缝,导致部分废气泄漏,直排外环境。经调查询问,其管道开裂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因生产碳化窑碳化须24小时持续生产,中途无法停止,故未及时修复更换管道。 2.2023年12月13日,通过卫星地图测量,该厂离周边最近居民点直线距离约270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要求,项目未超过环境质量短期浓度限值的网格区域,故不用设置大气防护距离;2023年12月14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厂界外的空气质量开展检测,检测结果达标;2023年12月16日走访枫亭镇海滨村、海安村、东沙村部分村民,均表示该厂未对其健康造成影响。 3.经调阅相关平台资料,2023年7月7日、7月13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分别收到12345平台反映该厂的投诉件,执法人员均立即到现场核实并及时反馈。 |
部分属实 |
1.玖竹炭业(仙游县奇能机制炭厂)按时修复废气收集装置,确保废气全部收集处理达标排放。 2.仙游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该厂环境违法行为。 3.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巡查检查。 |
1.仙游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厂立即整改,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废气收集装置修复,修复完经检测达标后方能恢复生产。 2.仙游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厂废气收集管道接头处出现裂缝,部分废气泄漏直排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该厂厂界周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3.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环境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 |
X3FJ202312120094 |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悦莱旗舰店常年不间断每天24小时噪声扰民,酒店厨余垃圾向居民生活区下水道排放,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困扰。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悦莱旗舰店主要经营餐饮,未提供K歌等其他娱乐活动,酒店正常营业至晚上9点基本结束,无24小时营业。现场检查发现,该酒店厨房靠近沿街店铺位置的油烟管道进气口新风系统运行时声响明显,现场用简易检测仪检测抽油烟机,噪声达66dB。2023年12月15日21时30分再次现场检查,该店已结束营业。 2.该酒店日产餐厨垃圾约23公斤,已按规定建立、填写管理台账和联单,并与凤凰山街道凤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由该公司负责收运后,再由市餐厨垃圾收运公司转交至中节能(莆田)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场检查时,酒店厨房污水经过三格池过滤后排放至污水管网,未发现厨余垃圾向居民生活区下水道排放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1.各有关部门督促悦莱旗舰店对餐厨垃圾转运作业、三格池进行定期检查及清理,落实长效巡查机制。 2.凤凰山派出所有效发挥噪声污染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酒店经营期间巡查,防止噪声扰民问题反弹。 |
1.各有关部门督促酒店立即关停声响明显的进气新风系统并更换设备,酒店业主出具整改报告,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2023年12月14日,该酒店联系专业吸污车,清理三格池内沉淀物和污水,确保管道正常排污。 2.区环卫中心(餐厨处)加强对该酒店的餐厨垃圾转运作业、三格池的定期检查及清理的日常巡查工作,并不定期进行督导,落实常态化监管工作。 3.凤凰山派出所建立噪声污染常态化整治工作机制,辖区巡逻员对酒店周边公共区域定时巡查、噪声检测。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 |
X3FJ202312120110 |
莆田市城厢区下磨垃圾转运站,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下磨溪,散发恶臭,垃圾渗滤液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多次反映未果。 |
莆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下磨垃圾转运站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下磨溪下磨社区段河道旁,污水经站内三格沉淀池后接入下磨溪沿河市政污水管道内,已取得排水许可证。现场检查时,下磨溪沿河市政污水管道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溢流到河道的现象,该段下磨溪水质观感良好,未散发恶臭。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下磨溪下磨社区段河道的水质进行检测,2023年12月14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达标。 2.该站已配备自动除臭喷淋系统,每日定时喷洒除臭、不定时对内外区域进行冲洗消毒除臭,地面冲洗及压缩设备排出的渗滤液经过站内三格沉淀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环卫工人倾倒垃圾时,垃圾压缩设备周边确有少许臭味,其他区域未发现臭味逸出及散发恶臭现象。 3.2022年,下磨转运站共收到12345平台中心转办的相关投诉件3件,均已按时办理反馈并办结。2023年以来,未收到该站相关投诉件。 |
部分属实 |
落实下磨转运站常态长效管理,减少转运站臭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1.2023年12月14日,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站进行臭味浓度检测,2023年12月2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达标。 2.该站内自动除臭喷淋系统的除臭频率由原先4次/小时,增加为6次/小时;操作工每日站内外消毒除臭次数由原先4次,增加为6次。 3.各有关部门要求操作工在设备压缩及室内地面清洗时关闭门窗,降低生活垃圾处理时异味的产生与散发。同时,加强巡查力度,制定长效管理巡查机制,组成工作小组,对该站进行督查。 4.各有关部门督促该站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进场即压缩,及时开启除臭消毒设施,及时清运处理;规范作业标准,清运车辆全部密闭运输并对车辆周边进行消杀除臭;增加对站内外区域进行冲洗消毒除臭频次。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 |
X3FJ202312120101 |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后郑村7组沈某栋、4组沈某前合伙非法填海1600平方米建虾池、污水池,影响渔船避风,虾池产生的污水通过污水池直排,严重污染海洋。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虾池、污水池”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沈某雄水产养殖场和莆田市秀屿区埭头众盛水产养殖场合建的养殖场,位于埭头镇后郑村后湖68号。该养殖场于2013年至2014年间建设8个养虾池,占地面积约6600平方米;2023年建设一处尾水处理池,占地面积约950平方米。经比对新修测的海岸线图及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养殖水塘池(养虾池)未占用海域,尾水处理池占用海域。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埭头镇后郑村有避风岙。 2.该养殖场共有2处排口,其中一处处于封堵状态,养殖尾水经三级沉淀、牡蛎滤食净化、海马齿吸收等处理后通过另一处排口排放。2023年11月16日,秀屿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虾池尾水水质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
部分属实 |
拆除占用海域的尾水处理池。 |
1.针对该养殖场尾水处理池占用海域问题,由埭头镇政府制定整改方案,于2024年1月31日前拆除占用海域的尾水处理池。 2.埭头镇政府加大海域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占用海域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
未办结 |
无 |
16 |
X3FJ202312120133 |
莆田市涵江区埭里村涵西大道,建邦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时粉尘、噪声严重扰民。要求该公司搬离。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为建邦(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3日、12月14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搅拌楼为封闭式生产,原料输送、投料仓均为封闭式,厂区喷淋设施正常开启。一部分砂石物料堆放于占地面积约4600平方米的物料仓内;另一部分砂石物料采用网布覆盖,堆放在厂区空地,占地面积约260平方米。现场检查发现有小部分砂石料物覆盖未到位,起风时易产生扬尘。 2.该公司噪声主要源于运输车辆作业以及搅拌机生产。经巡查厂界周边,未发现有明显噪声。 |
部分属实 |
建邦(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废气(粉尘)、噪声达标排放,避免粉尘、噪声扰民。 |
1.2023年12月14日,涵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进行采样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再依法处置。 2.2023年12月17日,该公司已将露天未覆盖到位的砂石堆场清运至物料仓内。 3.涵江生态环境局将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 |
X3FJ202312120152 |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沟口村村民反映,本村陈某新违建别墅占地约1亩,且占用排洪水沟;陈某新妻子刘某群在城港大道沟口段绿化带上开辟地方卖沙、石子,破坏绿化带3亩;陈某新姐夫黄某洪在沟口村违建一层地下室约350平方米,现用土伪装,该建筑毁坏荔枝林,靠近木兰溪支流渠桥河,影响生态环境。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陈某新房屋位于荔城区新度镇沟口村中墩自然村。该房屋属于未批翻扩建的建筑,现状为三层半框架结构及地下室、部分附属房、埕地,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于2013至2014年之间建设,二调地类为设施农用地,三调地类为农村宅基地。房屋前为围墙埕地及其附属设施,占地面积约562平方米,二调地类为设施农用地、沟渠、耕地、农村道路,三调地类为农村宅基地。现场核实该房屋周边已留排水沟。 2.城港大道沟口段的沙子售卖处为荔城区新度陈某清建材经营部,地址位于沟口村167号,经营者为陈某清,经营部现场主营沙子零售,占地面积约6.21亩,土地性质均为耕地,不存在破坏绿化带问题。 3.沟口村村民黄某洪于2017年8月在沟口村前墩自然村未经审批私自违建一层地下室,在建设过程中被新度镇巡查发现,新度镇于2017年8月责令其停止建设,立即整改。2023年12月13日新度镇政府组织实地查看,目前该区域地面物为果树及杂草。 |
部分属实 |
1.责令陈某清建材经营部于2024年1月31日前搬离并对土地进行复耕。 2.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巡查;依托“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和基层治理“一张图”平台,发挥网格长、单元长的职能,形成合力推进生态治理工作。 |
1.沟口村中墩自然村陈某新房屋,系2013年未经审批私自翻扩建,时间跨度大。该户所在的沟口村已纳入荔城区新度镇13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考虑到该户村民已居住多年,结合省、市相关文件采取分类处置办法进行处置。 2.新度镇政府责令陈某清建材经营部于2024年1月31日前搬离并对土地进行复耕。 3.新度镇政府依法依规处置两违,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并加强日常巡查,引导群众、企业规范经营生产。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 |
X3FJ202312120081 |
莆田市城厢区单面街环境卫生差,雨水污水乱流,附近商家随意向旁边水渠倒垃圾,导致附近溪水几百米又脏又臭,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
莆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单面街人员复杂,过往行人和个别商家存在随手将垃圾投入河道或路面的行为。沿线河道水面、沿河护栏间隙、堤岸护坡、绿植灌木丛中存在零星垃圾;河滨路452号废品收购店将部分废品堆放在路面;河滨路德盛金属板材店将部分待销售的板材堆放在路面。 2.河滨路市政雨污水管道运行正常,未发现雨污水乱流路面及河道现象,河道未闻到臭味。经了解,该道路存在过往行人、个别商家乱扔垃圾和个别商家往路面倾倒洗涤水的现象。现场检查发现河滨路338号味缘餐饮店未取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店内散发异味。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卫生清洁,营造宜居环境。 |
1.城厢区相关部门对沿街店铺、流动人员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爱护环境卫生意识,不随手乱丢垃圾;落实沿街商店“门前三包”责任制;设立宣传标志引导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2.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城厢区城管执法局对河滨路452号废品收购店与德盛金属板材店予以立案查处,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并要求两店立即清理堆放在该路面废品、板材等;对河滨路338号味缘餐饮店未办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城厢区市场监管局作出停业整顿处理。 3.2023年12月14日,城厢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对河道水面、沿河护栏间隙、堤岸护坡、绿植灌木丛中的零星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环境卫生清理到位。 4.凤凰山街道办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推进河滨路清扫、河道保洁工作规范化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 |
X3FJ202312120114 |
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九社村岭口,鑫源机砖厂,不定时排放刺鼻烟气。该厂旁的永材建材厂,全天生产石子、洗砂,粉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排农田,运输中超载造成滴洒漏,永材建材厂的环评批复为生产机砖。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鑫源机砖厂实为福建省仙游县鑫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自2023年11月29日起,自行停产进行设施改造,停产前发现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波动较大(在合理区间,未超标)。经排查,是废气脱硫塔设备故障,造成烟气异味。该公司至今未复产,无废气排放。 2.永材建材厂系仙游县永才建材厂,2023年12月5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对该厂原料堆场不规范、无防粉尘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2023年12月14日,仙游县相关部门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厂区内未堆放砂石,有砂石洒落痕迹。该厂自2023年10月1日开始停产,至今未复产,目前不存在运输中超载造成滴洒漏的情况。经查阅该区域的卫星影像图,农田地处仙游县永才建材厂的上方向,现场未发现该厂进行洗砂,并未产生洗砂废水。同时对该厂周边环境进行巡查,未发现该厂污水直排农田的情况。 3.现场检查永才建材厂时,该厂无生产机砖痕迹,同时调取该厂环评批复文件,批复的产品为水泥砖、砼类制品。 |
不属实 |
无 |
1.福建省仙游县鑫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抓紧修复设备,重新生产前,须经仙游县生态环境局对设备检修,达标后方可复产。 2.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巡查,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和滴洒漏行为。 3.仙游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大对辖区内企业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防止违规排放污染环境、影响周边群众。枫亭镇政府加大宣传引导,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争取厂区周边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
已办结 |
无 |
20 |
X3FJ202312120178 |
莆田市涵江区老鹰尖自然保护区内,村民蔡某芳乱伐树木、名贵树种,另有村民捕鸟、搭房、烧烤等,破坏生态环境。 |
莆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经大洋乡、新县镇、庄边镇派出所通过人口搜索核对及老鹰尖自然保护区村干部走访,共有蔡某芳同名9人,集中在大洋乡霞洋村霞洲组一带。其中8人长期在外经商务工,1人长期居家,长期居家者年龄75岁,未发现有群众举报的行为。 2.2023年12月13日,涵江区政府组织相关乡镇工作人员对保护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排查。经排查和相关程序确认,保护区内共有古树名木12株、古树群1片,位于大洋乡,目前均未发现被破坏的现象。大洋乡、新县镇、庄边镇政府和涵江区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不定期对保护区开展巡查,均未发现保护区内有乱伐树木现象。2023年12月14日,涵江区核查组对涉及古树名木、古树群的相关村干部现场核实,确认没有乱伐名贵树种的事件发生。 3.综合大洋乡、新县镇、庄边镇政府及老鹰尖自然保护区中心日常巡查,涵江区自然资源局日常监管,2023年以来并未发现捕鸟、烧烤事件。另经大洋乡、新县镇、庄边镇派出所证实,2022年以来,均未收到有关捕鸟的举报案件。 4.2023年7月11日,该保护区中心巡查发现保护区实验区内有一处48平方米的违建铁皮房。2023年7月12日,经相关部门实地确认并拆除违建铁皮房。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违建行为发生。 |
1.加强对保护区的巡查,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打击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 2.对聘用的护林员集中开展业务培训,明确护林员的巡护职责,全面提升护林员综合素质和管护水平。 3.加强对学校及保护区周边村民自然保护宣传,增强责任意识,营造生态保护浓厚氛围。 |
已办结 |
无 |
21 |
X3FJ202312120095 |
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美尾村的一条黑臭水沟,四周工厂污水都排入该沟。长期反映未果。 |
莆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海岑河上游受闸门控制,活水流入较少,受海水退潮影响,河道水位较低,河床淤泥裸露,在太阳暴晒下产生臭味。2023年7月接到群众反映该河道黑臭问题,三江口镇美尾村于2023年8月31日对海岑河美尾段进行清淤整治,2023年12月初清淤工程完成。经查阅海岑河美尾段卫星图并沿河道两边排查,未发现有企业工厂污水直排情况,未发现该河段存在排污口情况,但发现河道有漂浮物等垃圾。 |
部分属实 |
加快海水倒灌冲刷进度,加强河道周边巡查,防止出现污水直排情况,并做好卫生整洁工作。 |
1.清淤工程已完成,三江口镇政府将加强管理,及时根据涨退潮情况做好下游水闸启闭,通过海水倒灌产生的冲击力和流动性,防止淤泥淤积及臭味产生。 2.加大四乱整治力度,针对发现的四乱问题立即开展保洁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做好后续河道卫生工作。 3.三江口镇印发出台相关方案,建立巡查机制,加强海岑河美尾段河道周边巡查力度。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2 |
D3FJ202312120029 |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山前村,飞成养猪场,恶臭扰民。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群众反映的实为莆田市飞成养殖有限公司。2023年11月30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厂区东侧、南侧、西侧水渠水质进行采水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2023年11月30日以来,荔城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北高镇政府在夜间、雨天不同时段开展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及影响周边耕地的情况,同时要求该公司停用应急池,减少臭气排放。该公司将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育肥猪完全出售,之后转型为专业的育种场;在2024年2月28日前该公司完成除臭设施改造安装,并正常运行,荔城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 2.与该公司猪舍最近的为秀屿区埭头镇武盛村,直线距离251米。该公司共建有21幢猪舍,于2023年11月3日开始清运存栏生猪,同时采取多种方式防止产生臭味。2023年12月10日,检查人员走访武盛村7位居民,大部分反映有臭味。莆田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4日、15日委托2家第三方检测公司,分别再次对该公司周边及武盛村居民点内开展养殖废气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但由于受村里民房高度、密度及气候、地形、风向等因素影响,埭头镇武盛村能闻到明显臭味。 |
部分属实 |
1.荔城生态环境局跟踪飞成养殖公司减少生猪存栏量,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育肥猪完全出售,转型为专业的育种场。日常督促该公司及时清理猪舍中的粪污,在猪舍内喷洒除臭剂,最大程度降低臭味的排放。 2.荔城生态环境局跟踪飞成养殖公司在2024年2月28日前安装完成除臭设施改造,并正常运行。 3.荔城生态环境局、北高镇政府依据年度工作方案加强日常巡查及执法监管,确保养殖废气整改到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1.由荔城生态环境局督促飞成养殖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臭味排放,该公司计划在2023年12月31日前销售育肥猪800头,2024年1月31日前将育肥猪完全出售,之后该公司转型为专业的育种场。 2.由荔城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重新调整饲料配方,降低猪粪的氨气和氮气产生排放;日常及时清理猪舍中的粪污,每天在猪舍内喷洒除臭剂。该公司已委托青岛斯科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除臭设施改造,在2024年2月28日前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 3.荔城生态环境局根据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实际,制定《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1+N”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北高镇政府依据《北高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巡查监督与执法监管的合力。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3 |
X3FJ202312120132 |
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塔山科技园周边散发刺鼻气味,附近企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偷排所致,影响周边居民。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群众反映的塔山科技园为涵江兴利科技园,涵江兴利科技园内目前共有工业企业厂区17家,其中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的企业共2家,分别为莆田市尚锦染织有限公司和莆田市荣兴机械有限公司,均已办理排污许可证。 1.莆田市尚锦染织有限公司有一座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因订单缘故该公司近期未生产,废水排放口无废水排放,未发现将未经处理废气偷排及刺鼻气味的现象。 2.莆田市荣兴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废水主要为含铬废水和综合废水。含铬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废水进入回用池回用,部分废水排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一并处理,综合废水经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废水排放口为间歇性排放,未发现将未经处理废气偷排及刺鼻气味的现象。 3.涵江兴利科技园园区内已布设污水管网,园区内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已纳管,接管率100%,由闽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园区污水。园区内企业、周边河道,未发现将未经处理的废水偷排导致刺鼻气味现象,园区周边河道沿岸未发现排污口,但园区周边河道有部分河道存在垃圾堆积现象,可能导致臭气扰民。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涵江兴利科技园周边巡查,不出现“废水偷排、漏排导致园区周边气味刺鼻”现象,并做好河道日常保洁工作。 |
1.2023年12月15日三江口镇政府组织对涵江兴利科技园周边河道垃圾进行清理。 2.涵江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现存在废水偷、漏排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3.三江口镇加强园区周边巡查,加大河道保洁力度,避免河道垃圾影响周边群众。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4 |
X3FJ202312120097 |
莆田市秀屿区北高镇后湖村(公路旁)来塘小学附近的一家塑料厂,污水乱排、废气扰民,多次反映未果。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来塘橡胶粉碎厂主要加工粉碎橡胶边角料。现场核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备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未发现排放废气和污水,车间粉尘未及时清理,厂区门口有生活污水流出。 |
部分属实 |
完成笏石来塘橡胶粉碎厂生产设备和原材料清理。 |
1.笏石来塘橡胶粉碎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备污染防治设施,车间粉尘未及时清理,厂区门口流出生活污水,根据相关通知,该厂属于“散乱污”整治范围内。秀屿区相关部门协调该厂先行停产,因该厂经营不善,业主表示将于2023年12月29日前自行搬离生产设备和原材料。 2.笏石镇政府加大对辖区企业的巡查力度,对发现存在污染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3.秀屿生态环境局建立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环境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污染防治。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5 |
X3FJ202312120126 |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土地整治旧村复垦平整项目,虚假整治复垦面积357.18亩,编造新增耕地277.83亩,毁坏30多亩基本农田。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土地整治旧村复垦平整项目,全称为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2010年旧村复垦项目,位于西天尾镇林山村丰后、下度、溪安三个村民小组,建设总规模357.18亩,因项目前期调查摸底不够充分,项目无进展,2018年2月8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同意撤销该项目。林山村2010年旧村复垦项目未实施。 2.林山村下度安置区项目,为2011年幸福家园试点村项目,主要用于改善当地群众居住条件。申请用地面积69.1亩(4.6064公顷),批复的总平面图可建设49栋。因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2011年12月20日,取得原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2012年12月31日,同意林山村土地整治下度安置区使用西天尾镇林山村集体土地69.1亩(4.6064公顷),其中水田29.5亩(1.9658公顷),各项程序完整合法。 3.林山村下度安置区项目征迁涉及73户群众,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其中63户拆迁户符合安置条件,采用自建方式安置在下度安置区内,共自建30栋安置房。其他10户因在别处已有住宅,不符合一户一宅原则,采取货币安置方式予以补偿。 |
部分属实 |
西天尾镇政府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依托“四门四访”机制,开展接访、约访、走访等活动增进双方间的联络沟通,消除双方意见分歧,争取达成一致的化解方案。 |
1.西天尾镇政府后续将加强其他项目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实事求是、调查充分;加大政策宣传,防止群众产生误解。 2.西天尾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督与执法监管合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6 |
X3FJ202312120057 |
莆田市涵江区三江街855-2号涵东粮食加工厂,前几年被勒令停产,但生产设备未拆除,利用周末、其他时间夜上及中午偷摸生产,产生噪声、粉尘和异味。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莆田市涵江区三江街855-2号涵东粮食加工厂”实为莆田市涵江区兴昌粮食加工厂。经调查,该厂自2020年2月注册以来,未发现被勒令停产处罚记录。现场查看该厂内有加工大米器械、筛米机以及粉尘收集设施各一套,作业时粉尘废气经过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出,未发现有粉尘和异味。但2023年12月13日中午检查时发现,业主在午间休息时间(12点至14点)加工作业,存在噪声扰民问题,晚间再次检查时,没有发现晚间生产导致噪声扰民问题。 |
部分属实 |
涵东街道加强对莆田市涵江区兴昌粮食加工厂作业时间的巡查管理,确保不出现噪声扰民问题。 |
涵东街道工作人员现场督促业主整改,在居民休息时间禁止生产,防止出现噪声扰民情况;同时出台《苍然社区人居环境巡查监督方案》,加强苍然社区噪声扰民问题的巡查管理,维护群众良好的生活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7 |
D3FJ202312120020 |
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D228国道东海段污水管道不完善,雨天周边生活污水冲刷至路面,臭味扰民。 |
莆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城厢区东海镇D228国道(原称笏枫公路)东海段路面下的污水管道长度为7.478公里,分三次建设。周边村居污水支管经D228国道东海段污水主干管进入市政污水管网。2023年12月9日,城厢区东海镇政府、区住建局、区城投集团公司等工作人员深入现场调查核实,D228国道东海段路山兜自然村涵洞附近管道出现塌陷堵塞,造成该处污水从污水井溢流路面,臭味扰民。 |
属实 |
全面接通D228国道东海段污水主管网,确保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到位,改善村民居住环境。 |
1.2023年12月10日,城厢区城投集团组织施工人员对塌陷堵塞、污水溢流的污水管道重新埋设、修复,目前已整改到位。 2.由城厢区城投集团下属子公司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8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污水主管网运行日常维护管理。东海镇政府成立农村污水运行维护管理领导小组,对各村(居)污水管网开展日常巡查,向社会公布农村污水运行维护管理专管员电话和投诉电话,做到出现问题立即有人修有人管。 |
已办结 |
无 |
28 |
X3FJ202312120056 |
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晏井村机砖厂把砖土堆放到旁边山上,雨天泥土流下排入农田,导致20多亩农田无法耕种,2019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八批举报件重复。 1.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晏井村机砖厂实为莆田市长城民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泰建材公司”),公司主要生产烧结空心砖。 2.2023年11月29日、30日,涵江区政府组织萩芦镇政府、涵江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到民泰建材公司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国土云查询,该公司用地性质全部为工业用地。 3.民泰建材公司从2023年7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在民泰建材公司机砖厂一侧山下存在基本农田,现为耕作轮休期,没有耕作。现场查看制砖原材料(建筑渣土)均放置在厂区内,均已采取顶棚或塑料布遮盖防护,遇雨水冲刷少量建筑渣土会从底部流出,经周边排水沟流至沉淀池。民泰建材公司机砖厂与山下所反映的农田之间最近距离为40米,植被完好,中间又有围栏阻断,不存在“雨天冲刷砖土流失至山下农田,导致无法耕种”的现象。 |
不属实 |
无 |
1.萩芦镇政府加强对民泰建材公司的监管,结合每月安全生产日检查工作,督促该企业认真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切实维护周边群众切身利益。 2.萩芦镇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对民泰建材公司及其周边开展常态化巡查,防止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基本农田。 3.萩芦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信访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9 |
D3FJ202312120007 |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武盛村,飞成养猪场,距离居民区较近,异味刺鼻。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群众反映的实为莆田市飞成养殖有限公司。2023年11月30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厂区东侧、南侧、西侧水渠水质进行采水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2023年11月30日以来,荔城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北高镇政府在夜间、雨天不同时段开展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及影响周边耕地的情况,同时要求该公司停用应急池,减少臭气排放。该公司将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育肥猪完全出售,之后转型为专业的育种场;在2024年2月28日前该公司完成除臭设施改造安装,并正常运行,荔城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 2.与该公司猪舍最近的为秀屿区埭头镇武盛村,直线距离251米。该公司共建有21幢猪舍,于2023年11月3日开始清运存栏生猪,同时采取多种方式防止产生臭味。2023年12月10日,检查人员走访武盛村7位居民,大部分反映有臭味。莆田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4日、15日委托2家第三方检测公司分别再次对该公司周边及武盛村居民点内开展养殖废气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但由于受村里民房高度、密度及气候、地形、风向等因素影响,埭头镇武盛村能闻到明显臭味。 |
部分属实 |
1.荔城生态环境局跟踪飞成养殖公司减少生猪存栏量,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育肥猪完全出售,转型为专业的育种场。日常督促该公司及时清理猪舍中的粪污,在猪舍内喷洒除臭剂,最大程度降低臭味的排放。 2.荔城生态环境局跟踪飞成养殖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前安装完成除臭设施改造,并正常运行。 3.荔城生态环境局、北高镇政府依据年度工作方案加强日常巡查及执法监管,确保养殖废气整改到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1.由荔城生态环境局督促飞成养殖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臭味排放,该公司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销售育肥猪800头,2024年1月31日前将育肥猪完全出售,之后该公司转型为专业的育种场。 2.由荔城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重新调整饲料配方,降低猪粪的氨气和氮气产生排放;日常及时清理猪舍中的粪污,每天在猪舍内喷洒除臭剂。该公司已委托青岛斯科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除臭设施改造,在2024年2月28日前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 3.荔城生态环境局根据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实际,制定《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1+N”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北高镇政府依据《北高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巡查监督与执法监管合力。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0 |
D3FJ202312120002 |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岐下村,1.前黄村53号房屋旁的井盖上翘并堆放建筑垃圾,导致噪声、扬尘,要求清理垃圾并平整井盖。2.距离前黄村53号房屋约100米处的水潭被填掉,破坏生态。 |
莆田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前黄村53号房屋”为平海镇岐下村黄某銮户。现场核查,该户房屋旁的村道上有一处水井,井盖位于道路上方,存在一定隐患;井盖旁堆放有少量建筑垃圾,未发现产生噪声及扬尘污染。 2.经调查,黄某銮户房前树下有一处水塘,水塘内堆放有石块、垃圾等,经比对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类为其他林地。 |
部分属实 |
1.平海镇政府完成井盖修复及周边建筑垃圾清理。 2.平海镇政府完成水塘堆放的石块、垃圾等清理工作。 |
1.平海镇政府组织人员对井盖进行修复并清理建筑垃圾,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2.鉴于水塘的地块用地性质为其他林地,水塘边有树木,平海镇政府于2023年12月31日前对该处水塘堆放的石块、垃圾等进行清理,保持林地现状,并按林地进行管理。 3.平海镇政府加大对水塘等的巡查保护力度,对发现违规占用水塘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1 |
D3FJ202312120003 |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渚林村国防路下面的溪被填埋一部分用于建设房屋,桥洞被封堵一半,雨天会发洪水,淹没房屋后面的农田。要求拆除违建房子,扩宽溪水。 |
莆田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九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2012年左右,东峤镇政府根据规划对上塘珠宝城交易中心大楼前的房屋进行拆迁,并将东峤镇渚林社区林某满等9户安置在霞屿河渚林段河道旁边,由其自行建设房屋,经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该9户房屋用地性质均为建设用地,未占用河道和桥洞。 2.因部分群众反映该处河道过窄影响排洪,经东峤镇政府组织人员现场勘查研判,发现确实存在影响排洪可能。为解决河道排洪问题,东峤镇政府于2013年邀请专家进行规划设计,并委托第三方对该河道进行扩宽,现河道宽度约15米,河道上游往田柄村方向河面宽度约10米,往上塘社区方向河面宽度约8米。经现场核查,渚林段河道宽度大于上游河面,未发现水流无法通过、桥洞堵塞及影响排洪的情况。经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河道现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2023年12月14日现场复核时,东峤镇渚林社区林某满等9户建设的房屋维持原状,未发现霞屿河渚林段被违规侵占建房、桥洞被封堵等情况,但发现上述9户自行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审批手续。 |
部分属实 |
东峤镇政府加大河道管护力度,及时疏通清淤堵塞河道,确保排水通畅和河道不被占用。 |
1.林某满等9户房屋用地性质均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根据相关文件,这9户建设的房屋符合文件中“虽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但只有一处住宅,确因解决住房困难或改善住房条件而建设的”明确规定的要求,暂予保留。 2.东峤镇政府加强对霞屿河渚林段的日常巡查,及时疏通清淤堵塞河道,确保排水通畅和河道不被占用。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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