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发布时间:2023-12-26 12:05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截至12月25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二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莆田市33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FJ202312150220 |
莆田市仙游县仙港工业园违法填平位于赖店镇坝头村圣泉与坝头交界的洋面两条大溪,侵占大片良田建房,仅开挖2米多宽的水沟,不足以发挥泄洪作用,导致2023年9月山洪淹没坝头村。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关于违法填平问题,2022年3月3日,仙游县XG挂-2022-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由福建新花王科技有限公司竞得。仙港工业园开发区管委会将该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原有两条灌溉水沟引移至挂牌红线外,新建排水沟起始点与挂牌红线内原灌溉水沟一致,其过水断面比原灌溉水沟更宽更深,上下游水流正常通畅。经实地走访,赖店镇岐山村坝头自然村居民区南侧还有一条下学溪排水渠,距离XG挂-2022-2地块约250米,距离坝头村约10米。坝头村可利用南北两条排水沟排水。 2.关于山洪淹没坝头村问题,经核实,坝头村系赖店镇岐山村下辖自然村,位于仙游县XG挂-2022-2地块南侧约200米。2023年9月,因“杜苏芮”“海葵”等强台风带来持续强降水,2023年9月5日18-20时两小时降雨量达111毫米,至6日16时累计降水超250毫米,赖店镇被市防汛指挥部列为重点防御乡镇之一。期间,赖店镇全镇包括不限于岐山村坝头自然村部分地方被淹。 |
部分属实 |
赖店镇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强化日常实战演练,提升快速反应、高效处理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基层防范化解自然灾害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1.由赖店镇全面排查岐山村低洼地带情况,建立相关台账,滚动管理,在汛期期间采取镇村干部包户原则,根据县防汛指挥部下达指令要求,及时转移低洼地带群众。 2.赖店镇进一步完善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制度,成立镇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以及村两委成员组成的抢险救灾工作小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X3FJ202312150222 |
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海滨村,玖竹炭业生产基地未采取环保措施,持续排放工业废气,气味刺鼻,长期未解决,危害周边居民身体健康。 |
莆田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1.关于“未采取环保措施”问题,2023年12月16日仙游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玖竹炭业(仙游县奇能机制炭厂)已停止进料,厂房内配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 2.关于“气味刺鼻”问题,2023年12月9日因生产碳化窑碳化须24小时持续生产,中途无法停止,造成废气收集管道开裂不能及时修复更换。 3.经查阅12345平台资料,2023年7月7日、13日,仙游生态环境局收到反映玖竹炭业的相关投诉件,均立即到现场核实并给予答复,并于2023年12月14日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仙游生态环境局已督促该公司立即停止原材料进入碳化窑,待该窑内原有材料碳化后立即停止生产,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废气收集装置修复,修复完经检测达标后方能恢复生产。 4.2023年12月14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外空气质量开展检测,检测结果达标。2023年12月16日,经卫星地图测量,该公司离周边最近居民点直线距离约270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项目未超过环境质量短期浓度限值的网格区域,故不用设置大气防护距离。经走访枫亭镇海滨村、海安村、东沙村部分村民,村民均表示该公司未对其健康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1.督促玖竹炭业(仙游县奇能机制炭厂)按时修复废气收集装置,确保废气全部收集处理达标排放;依法查处玖竹炭业环境违法行为,并整改到位。 2.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巡查检查,督促经开区辖区内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
1.仙游生态环境局督促玖竹炭业(仙游县奇能机制炭厂)立即停止原材料进入碳化窑,待该窑内原有材料碳化后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废气收集装置修复,修复完经检测达标后方能恢复生产。 2.仙游生态环境局已于2023年12月14日依法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由仙游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厂界周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依法对监测结果进行处理。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环境的日常巡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X3FJ202312150221 |
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大坂村,1.80多户村民非法建设“两违”房,破坏农田120多亩;2.三象路(顶大坂和红旗台两处)4亩耕地被侵占,用于建设房屋;3.下大坂三郊路南,电力公司西围墙外3亩多耕地被侵占,用于建设石材加工厂;4.原新旺电子厂预征地处,十几棵龙眼古树被砍伐,120亩耕地被水泥硬化,用于建设鲤南、嘉达驾校和交警停车场;5.原大坂机砖厂(林新忠机砖厂)处50亩耕地被侵占,用于建设沙石搅拌厂,现场遗留众多“两违”建筑和砂石堆;6.顶大坂坝垅60多亩农田被破坏,部分用于“两违”建设。 |
莆田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关于破坏农田问题,自2002年10月鲤南镇建镇以来,大坂社区未经审批违法用地建房共54户,占用土地面积约16亩,其中占用耕地的有22户,耕地面积3.435亩。 2.关于4亩耕地被侵占问题,经比对2015年的“二调”现状数据,三象路(顶大坂和红旗台两处)4亩范围内地类大部分为农村建设用地,其中红旗台与顶大坂范围内房前屋后有少部分耕地被群众用于搭盖附属房及围墙,面积0.45亩。 3.关于3亩多耕地被侵占问题,经调查核实,2017年该地块被群众占用临时堆放石材,2019年已完成整改,现场临时堆放建筑垃圾。 4.关于原新旺电子厂预征地处问题,2005年4月25日鲤南开发区与大坂村委会签订协议,征地面积119.08亩,后因新旺电子厂项目未落地,该用地一直未办理供地手续。为盘活村集体建设用地,2017年3月22日将该地块租赁给仙游县鲤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鲤南驾校和嘉达驾校),涉及用地面积115.8亩。“二调”结果显示,鲤南驾校、嘉达驾校现状超出审批范围29.17亩;交警停车场用地超出审批范围2.31亩,超出部分已于2020年11月10日按照规划用途使用。十几棵龙眼古(果)树被砍伐,除个别树木自然枯死被村民砍伐外,现还剩下3棵龙眼树。 5.关于50亩耕地被侵占问题,林某忠于2001年3月16日临时租用50亩作为机砖晒干场使用。2017年,万建沙石搅拌场负责人郑某新临时租用该场地部分地块,建设沙石搅拌站,现场遗留部分建筑和砂石堆。2022年11月,鲤南镇组织大坂社区对该地块现场遗留部分建筑和砂石堆进行全面清理,列入2022年“耕地进出平衡”任务,共恢复耕地50亩,耕地现状为种植地瓜。 6.关于两违建设问题,顶大坂坝垅地块60亩大致范围内,目前群众仍有在耕作。该地块存在3处违法图斑及一处违章搭盖铁皮房,建筑面积3.27亩。 |
部分属实 |
1.鲤南镇加大对少批多占、违规违法占地建房等“两违”行为的巡查、执法力度,强化与县直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两违”整治长效管控工作机制。 2.大坂社区红旗台与顶大坂范围内房前屋后有0.45亩耕地被群众侵占,用于搭盖附属房及围墙,由鲤南镇负责,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拆除。 3.下大坂三郊路南、电力公司西围墙外地块内堆放建筑垃圾问题,由鲤南镇负责,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理平整。 4.鲤南驾校和嘉达驾校需要破除硬化路面并完成复耕复种的21.36亩地块,由鲤南镇负责,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整改并复耕种植。 5.针对原大坂机砖厂处50亩耕地复耕后因管理不善导致杂草较多复耕质量不高的问题,由鲤南镇负责,已于2023年12月8日完成办结。 6.顶大坂坝垅地块范围内存在的3处违法图斑在2024年1月13日前完成整改并销号,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对违章搭盖的铁皮房拆除工作。 |
1.2013年之前的18户违法建房,给予暂时保留。2013年1月-2020年7月3日违法建设的34户,一律按现状予以固化,待国家相关政策分类处置。 2.针对大坂社区红旗台与顶大坂范围内房前屋后有0.45亩耕地被群众侵占,用于搭盖附属房及围墙,责令鲤南镇对违规占用耕地部分的构筑物进行破除并复耕种植。 3.由鲤南镇负责,对下大坂三郊路南、电力公司西围墙外地块内堆放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平整。 4.针对鲤南驾校、嘉达驾校现状超出审批范围29.17亩,其中水田有21.36亩,由鲤南镇对违规占用水田部分的构筑物、硬化场地进行破除并复耕种植。截至目前,硬化场地正在破除中。 5.原大坂机砖厂(林某忠机砖厂)处50亩耕地杂草目前已清理完毕。 6.针对顶大坂坝垅地块范围内存在的3处违法图斑进行整改销号,对违章搭盖的铁皮房进行拆除。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X3FJ202312150225 |
1.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后叶村鼓山被非法开采饰面用花岗岩矿产资源;2.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陈桥村山步自然村194号43亩农田被建成2万平方米的乐中梦厂房。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核查: 1.2013年南日镇后叶村被评选为莆田市第二批幸福家园试点村,为建设幸福家园需要,同年后叶村委会发布后叶新村场地平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由埭头镇东林村村民陈某昌中标。施工过程中,埭头镇后郑村原书记郑某定与村民陈某昌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情况下,非法开采后叶村鼓山的饰面用花岗岩矿产资源。2022年经福建省197地质大队、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认定,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将郑某定等人涉嫌非法采矿问题移送秀屿公安分局处理,秀屿公安分局对郑某定等人涉嫌非法采矿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现场核查并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地块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核查中未发现新的开采痕迹。 2.乐中梦家具有限公司现使用土地为原1993年农业结构调整开办的养鳗场(水泥硬化池),产权人属于陈桥村村委会。后因经营不善,鳗鱼场倒闭后一直处于荒废状态。2010年木兰溪下游三期荔涵段工程项目征迁,因邻近没有较大房屋可供租赁使用,给搬迁造成很大困难,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本着扶持企业发展的原则,把乐中梦家具工厂安置到此处,将闲置养鳗场改造为铁皮厂房。经比对三调数据,该地块地类为工业用地。经实地勘查,该公司厂区面积35亩,建设时间为2011年,厂房面积为13972平方米。2019年7月30日发生火灾,受灾面积7000平方米左右。火灾发生至今,该厂始终没有对烧毁的厂房进行恢复修缮。 |
部分属实 |
1.秀屿区南日镇政府加强矿产资源巡查保护。 2.涵江区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厂区予以保留。 3.秀屿区、涵江区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
1.针对埭头镇后郑村原党支部书记郑某定等人非法开采南日镇后叶村鼓山饰面用花岗岩矿产资源,秀屿公安分局已立案查处。 2.南日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3.鉴于乐中梦家具有限公司地块目前为工业用地,且厂房建成时间为2011年,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予以保留。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X3FJ202312150216 |
莆田市仙游县龙华镇建华村:1.建华小学长期焚烧垃圾,废气扰民。2.建华小学后面的十几亩基本农田被梁某金占用于建设厂房,违建的厂还存在扬尘污染、养殖废水乱排、垃圾焚烧废气扰民、破坏农田水路等问题。3.仙游县人民政府2023年1月14日批复的《关于仙游县龙华镇建华村村庄规划(2022-2035)》中,在主要农村居民点总平面示意图中新增了居民点“2”,投诉人认为该处土地性质应是基本农田。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关于废气扰民问题,龙华镇建华小学校内树木种类繁多,且多为榕树和樟树等容易掉落树叶的品种。经核实,学校保洁人员日常打扫树叶并将树叶堆积在校内一处水泥池内,定期就地焚烧,用于树木施肥。 2.关于基本农田被占问题,梁某金于2019年4月30日搭建铁皮厂房,总占地面积1650平方米,其中铁皮房面积1230平方米,地块在国土“二调”土地性质是永久基本农田,国土“三调”为工业用地,村庄规划为工业用地。该厂房内一块152平方米的硬化地,“二调”“三调”土地性质均为基本农田,152平方米硬化地存在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龙华镇分别于2019年12月26日和2020年6月19日对梁某金搭建铁皮厂房依法组织拆除,拆除后现状为水泥埕1230平方米、152平方米硬化地,1处门房18平方米、3个集装箱,目前维持拆除现状未再续建。经现场查看,该场地已废弃,现场未发现生产机械和养殖痕迹,部分水泥埕上堆放脚手架等材料。 3.关于土地性质问题,根据我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居民点“2”所在地块不属于基本农田,且二调三调数据均为工业用地。该地块在《龙华镇建华村村庄规划(2022-2035)》中规划为工业用地。 |
部分属实 |
1.2023年12月17日,建华小学已对垃圾焚烧池进行拆除,并配备塑料垃圾桶。 2.2024年3月31日前龙华镇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152平方米的硬化地进行拆除并复耕。 3.2024年3月31日前县自然资源局对该违法地块进行立案查处。待立案查处后,由龙华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30日前依法依规予以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及报备入库。 |
1.龙华镇督促建华小学自行拆除垃圾焚烧池,禁止焚烧树叶,并配备塑料垃圾桶。 2.由龙华镇对建华村小房小组村民梁某金铁皮厂房违法占用基本农田152平方米的硬化地进行拆除并复耕。 3.鉴于该水泥埕地块三调为工业用地,并符合龙华镇建华村村庄规划,由仙游县自然资源局对该违法地块进行立案查处,待立案查处后由龙华镇依法依规予以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及报备入库。 4.按照《仙游县进一步强化“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常态化日常巡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力度。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X3FJ202312150215 |
莆田市荔城区莆秀高速公路安置区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基本农田11139平方米,2007年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未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2008年就动工建设,2010年底交付使用。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鉴于莆秀高速公路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安置区动工建设时无法及时办理农转用、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仅办理经原市城乡规划局盖章同意的建筑总平方案、施工图设计等手续后即招标开工建设。为积极回应拆迁户的关切,莆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陆续办理了5个安置区农转用报批手续,其中青垞安置区、渠桥安置区、龙头安置区、沟尾安置区已完成农转用手续办理,凌厝安置区农转用手续正在补办。5个安置区累计使用农用地4.78亩(约3185平方米),未涉及基本农田,实际用地面积与群众反映占用基本农田和面积均不符。 |
部分属实 |
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妥善解决历史遗留事宜,待上级部门出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后进一步处置。 |
1.由于时间跨度久远,相关材料无法补办。已完成农转用手续办理的4个安置区所涉及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材料予以具结办理。 2.凌厝安置区为政府性项目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待出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后由荔城区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X3FJ202312150214 |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X3FJ202312020062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朱厝天马一号桥旁边,朱志丹违法房子用地确实是基本农田,不是自留地;2.朱志丹房屋现状二层完好,第三层被拆,并非调查中说的现状为三层房屋。 |
莆田市 |
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一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黄石镇天马村朱厝天马一号桥旁边”房屋业主为朱某丹,该户家庭5口人。朱某丹于2016年在其空地上未经审批建设住宅,占地面积约213㎡,经比对2016年该户房屋地类为耕地,非基本农田,2020年该地类已调整为宅基地。 经向朱某丹母亲了解,该房屋占地部分为1993年与本村村民置换。此前关于“自留地”表述,实际意思为该户自有土地,并非严格法律意义上的“自留地”。 2.至2019年9月,朱志丹续建至第四层及第五层模板,黄石镇于2019年11月5日对续建部分予以拆除。现状为三层房屋,屋内第一层挑高为7.2米,外立面现状为上下两个大窗户,房屋里面挑高部分做了隔层。因此,该户房屋无论从外立面还是内部结构都是三层房屋。 |
部分属实 |
1.朱某丹房屋在2020年自然资源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清单内,待国家出台分类处置方案后进行处理。 2.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将违建的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防止问题反弹。 |
1.该房屋在2020年自然资源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清单内,符合待国家出台分类处置方案后进行处理的政策。 2.黄石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查处破坏耕地行为。 3.荔城区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X3FJ202312150242 |
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琼峰村莲池2号村民张某强侵占农田、小水塘约5亩用于建设别墅、养鱼池、停车场、绿化带等。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涵江区大洋乡琼峰村莲池2号房屋为张某强、张某鸣兄弟二户共有,于2016年审批翻建住宅,二户共审批175.44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244.26平方米,少批多占68.78平方米,三层砖混结构,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已硬化晒谷场面积437.97平方米(两兄弟共有)。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图斑认定该户晒谷场占用部分农田;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图斑认定,该户晒谷场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没有占用农田。 2.绿化带为该户围墙外栽种的花木,面积为3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可建设用地,未占用农田;未经审批在房屋南面搭建有7平方米的车棚与2平方米的狗棚。房屋南面下方(落差3米)有个坑塘,面积为0.65亩,经现场图斑比对,该坑塘为历史原有,属于村小组所有,为周边农田灌溉使用。该户主在坑塘旁圈养6只鹅、4只鸭,坑塘周边设有安全防护网。 |
部分属实 |
拆除违章建筑车棚、狗棚。 |
1.张某强、张某鸣两户住宅存在少批多占68.78平方米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暂时予以保留,待国家相关政策分类处置。 2.2023年12月18日,涵江区自然资源局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张某强对违规搭盖狗棚、车棚行为问题进行整改。2023年12月20日,已整改到位。 3.加强日常监管,大洋乡制定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及责任追究方案,坚决杜绝违章搭建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 |
X3FJ202312150224 |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筶杯村,村民吴某发在自家门前违规填海扩院,私占海岸沙滩,随意堆放建筑石料、垃圾,整个圈建现场周围变成垃圾场,严重污染海洋环境。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经比对新修测海岸线,未发现吴某发户在自家房屋周围填海扩院、私占海岸沙滩的情况。现场查看,该户房前堆放建筑石料,系2008年建设轮渡码头的剩余石块;建筑石料周边堆放有垃圾,系海水涨潮将海洋垃圾冲刷到岸边未及时清理。 |
部分属实 |
完成吴某发户房前堆积垃圾清理。 |
1.2023年12月19日,埭头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吴某发户房前堆积垃圾进行清理,已于当天完成整改。 2.埭头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违规填海、私占海岸沙滩等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
已办结 |
无 |
10 |
X3FJ202312150208 |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下坂村往莆田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路口的一家工业废品垃圾处理场,场内垃圾随意堆放,胶水油漆随意排放,臭味扰民,且距离莆田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距离仅100多米。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下坂村往莆田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路口的一家工业废品垃圾处理场”和“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下坂村中境后李15号”,实为莆田市昌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调阅图斑发现该公司与莆田城乡供水有限公司直线距离约150米。2023年12月8日、14日现场检查时,场内鞋材边角料堆场均较为整洁,未发现胶水、油漆等非一般固废堆放情况。该公司与福建泉州明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净公司)签订替代燃料直供合同,将打包好的鞋材边角料运到明净公司,再由明净公司转移至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处置。2023年12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界废气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周边废气达标。2023年12月14日对该公司周边进行排查,西南方向150米左右为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西北方向150米内只有一座宫庙无民房,东南方向250米范围内为田地无人居住,东北方向为城港大道无人居住;走访西北方向宫庙内询问群众,群众均表示没有闻到臭味。2023年12月19日现场检查时,场内鞋材边角料堆场均较为整洁,未发现胶水、油漆等非一般固废堆放的情况,部分堆料已打包转运。但该公司堆料现场有鞋材边角料异味,回收的鞋材边角料堆放不规范,清运不及时,会对路过村民产生影响。 |
部分属实 |
1.督促该公司日常经营中保持厂内外卫生整洁,做好防渗措施;及时转运清运堆料,降低鞋材边角料气味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2.根据《新度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巡查。 |
1.荔城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公司日常经营中保持厂内外卫生整洁,做好防渗措施;及时转运清运堆料,降低鞋材边角料气味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2.新度镇政府制定《新度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日常巡查,如有发现该公司回收胶水油漆桶,及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 |
X3FJ202312150192 |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下坂村中境后李15号,莆田市昌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露天堆放,胶水桶压缩打包,气味刺鼻,严重污染环境。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下坂村往莆田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路口的一家工业废品垃圾处理场”和“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下坂村中境后李15号”,实为莆田市昌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调阅图斑发现该公司与莆田城乡供水有限公司直线距离约150米。2023年12月8日、14日现场检查时,场内鞋材边角料堆场均较为整洁,未发现胶水、油漆等非一般固废堆放情况。该公司与福建泉州明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净公司)签订替代燃料直供合同,将打包好的鞋材边角料运到明净公司,再由明净公司转移至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处置。2023年12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界废气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周边废气达标。2023年12月14日对该公司周边进行排查,西南方向150米左右为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西北方向150米内只有一座宫庙无民房,东南方向250米范围内为田地无人居住,东北方向为城港大道无人居住;走访西北方向宫庙内询问群众,群众均表示没有闻到臭味。2023年12月20日现场检查时,场内鞋材边角料堆场均较为整洁,未发现胶水、油漆等非一般固废堆放的情况,部分堆料已打包转运,但该公司堆料现场有鞋材边角料异味,回收的鞋材边角料堆放不规范,清运不及时,会对路过村民产生影响。 |
部分属实 |
1.督促该公司日常经营中保持厂内外卫生整洁,做好防渗措施;及时转运清运堆料,降低鞋材边角料气味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2.根据《新度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巡查。 |
1.荔城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公司日常经营中保持厂内外卫生整洁,做好防渗措施;及时转运清运堆料,降低鞋材边角料气味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2.新度镇政府制定《新度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日常巡查,如有发现该公司回收胶水油漆桶,及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 |
X3FJ202312150189 |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来垞村,莆田市秀屿区亿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坏来垞村4组、5组共19.9亩耕地,取土烧砖。曾在2017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 |
莆田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被举报对象为莆田市秀屿区亿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所用地块于2012年1月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经区政府挂牌出让后,由该公司竞得,并于2013年2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莆国用(2013)第N2013081号)。经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存在破坏耕地的情况。该公司已于2018年整改停产至今,不存在取土烧砖行为。莆田市秀屿区亿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未经审批擅自在笏石镇来垞村占用林地1.62亩修建道路,于2017年10月9日被原秀屿区农业局处以罚款162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现场核查时,被破坏的林地已补植到位,之后未发现该公司有其他违法占用林地问题。 2.莆田市秀屿区亿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2018年起已停产。现场核查,该厂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存在新的违法占地行为。该公司违规生产实心粘土砖问题已处罚到位,未发现新的违规生产问题。 |
部分属实 |
笏石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跟踪莆田市秀屿区亿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动态,严防该公司破坏生态环境;同时,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耕地行为。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
笏石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跟踪莆田市秀屿区亿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动态,严防该公司破坏生态环境;同时,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耕地行为。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
已办结 |
无 |
13 |
X3FJ202312150188 |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石塘村鹭峰山福能公司(石塘)道路两边至鹭峰山方向11号风电机组道路沿线堆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物品及工业泡沫垃圾,11号风电机组旁的山顶上往山脚下倾倒大量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用于填埋开荒道路。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石塘村鹭峰山福能公司(石塘)道路两边至峰山方向11号风电机组道路”为秀屿区平海镇石塘村下林入口至风电管理场的道路:“风电路”,长约500米,宽约4米。鹭峰山位于秀屿区平海镇与东峤镇交界处,占地面积约12平方公里。 2.经对鹭峰山山顶进行巡查,未发现存在工业厂房,沿线未发现填埋开荒道路情况。但对风电路沿线进行巡查,发现道路两旁堆积有4处建筑垃圾及部分生活垃圾。 |
部分属实 |
1.平海镇政府完成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 2.平海镇政府加大道路巡查管护。 |
1.针对通往福能公司石塘风电站11号机组的道路两旁堆积有4处建筑垃圾及部分生活垃圾问题,2023年12月16日,平海镇政府组织对该路段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当天完成整改。 2.平海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对发现的道路垃圾等问题及时清理到位,确保道路环境卫生整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
已办结 |
无 |
14 |
D3FJ202312150070 |
莆田市秀屿区东桥镇许厝大队许某宝填埋河道盖房,河道从五米宽变为如今仅一米宽,导致上游排水不畅,雨天上游村民住户及农田被淹。 |
莆田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核查: 1.2023年12月19日,秀屿区区长郑松青组织人员现场督导,“河道”为东峤镇许厝村许某宝户屋后的排水沟。2012年左右,许某宝户对该处排水沟进行砌石修建涵洞,防止水土流失并解决群众出行问题。经核查并比对2010年、2019年影像图,未发现排水沟变窄痕迹,排水沟畅通,可正常排水。 2.2021年2月,许某宝户未经审批在通往自家的道路上建设一间约26平方米的附属房,附属房紧邻排水沟,部分横跨在涵洞上方。 |
部分属实 |
1.东峤镇政府拆除许某宝户附属房。 2.东峤镇政府加强巡查管护。 |
1.许某宝户未经审批建设附属房,且部分横跨在涵洞上方问题,由东峤镇政府于2024年1月31日前组织拆除到位。 2.东峤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管护,确保排水沟水流通畅;二是加大耕地巡查保护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
未办结 |
无 |
15 |
X3FJ202312150191 |
莆田市仙游县枫亭开发区东前路北398号的轮胎翻新厂,无手续无证经营,经常夜间生产,臭气、噪声、黑色粉尘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轮胎翻新厂”实为仙游县枫亭镇蔡某明汽车维修中心,该汽车维修中心车间设备较为简单,现场的设备设施主要有1台轮胎平衡机、2台打磨机和10台轮胎硫化机,未发现轮胎翻新作业应具备的热补、硫化、检测等相关设备及橡胶材料,不涉及“废轮胎破碎、再生橡胶及热裂解”等工艺流程。该汽车维修中心不是“轮胎翻新厂”,只能从事简易的正常轮胎破损修补业务。 2.该汽车维修中心于2023年3月3日办理了个人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11月26日,现场核实发现该汽车维修中心未依法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已责令其在未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前,不得开展机动车维修业务。 3.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收到信访件后,均第一时间责成相关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根据调查核实内容,对信访件进行认真答复。目前,该厂一直处于关停状态,未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部分属实 |
督促仙游县枫亭镇蔡开明汽车维修中心尽快办理相关证件;建立密闭修补车间,在厂房进出口处加装垂帘。 |
1.2023年11月28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对仙游县枫亭镇蔡开明汽车维修中心厂区恶臭气体进行现场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2.由仙游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业主密闭修补车间,在厂房进出口加装垂帘,严禁敞开式作业。 3.由仙游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仙游县枫亭镇蔡开明汽车维修中心尽快办理备案手续,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开展机动车维修业务。 4.由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促企业业主加强厂区管理。同时,明确园区准入条件,严把企业入园关,建立长效机制,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核实,及时组织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 |
X3FJ202312150183 |
莆田市仙游县赖店镇柴桥头省控断面取水监测存在造假(上游投放除磷剂);仙游县榜头镇官杜陂断面取水监测存在造假,提前把达标水样放在取样边;大济镇南山水库,多频次采样,只通报达标数据。 |
莆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赖店镇柴桥头省控断面取水监测存在造假(上游投放除磷剂)”,调查核实,省控断面采样监测工作属于省级事权,监测工作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派驻机构(福建省莆田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该站独立开展采样监测工作,从未通知仙游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属地乡镇、村居,不存在取水监测存在造假。2023年12月17日,仙游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对该断面及上游2公里范围内进行排查,未发现上游有安装投放除磷剂的设备和人员投放除磷剂痕迹。 2.“榜头镇官杜陂断面取水监测存在造假,提前把达标水样放在取样边”,调查核实,榜头镇官杜陂断面不属于国、省控断面,该断面实为仙游县掌握官杜陂水质情况自行设置,日常管理采用自动站数据作为参考依据。经对官杜陂上下游2公里范围内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干扰自动站检测的任何设备。 3.“大济镇南山水库,多频次采样,只通报达标数据”,仙游县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仙游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3月3日委托第三方现场采样全部由受委托方负责。自委托之日起,南山水库水质检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均达标。仙游县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完成监测任务,数据依申请公开。2023年12月5日,仙游县通过无人机巡航排查,南山水库周边及上游均未发现污染源;2023年12月5日至8日,仙游生态环境局连续4天对南山水库进行采样监测,水质均达标。2023年12月11日,省帮扶组对南山水库现场核实,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派驻机构对南山水库取水采样,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水样进行监测,水质达标。 |
不属实 |
无 |
1.仙游县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南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机制,加大南山水库及上游的社硎乡、西苑乡的常态化巡查管控力度,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 2.仙游县政府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3.仙游县政府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7 |
X3FJ202312150202 |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后山村,村民陈某山在后山村沙基站上方300米处的木兰溪段常年非法开采矿山花岗岩,将木兰溪段挖成一个深3米、面积5000多平方米的废弃矿坑,矿坑常年积水,臭气弥漫。 |
莆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陈某山采石点位于城厢区华亭镇后山村社尾木兰溪河道范围内,距离木兰溪防洪工程堤坝约80米,距离居民房屋约150米,距离“沙基站”约300米。该采石点在2008年被依法取缔后长期处于废弃状态,现场未见采石机械等工具,也未见非法采石行为。 2.陈某山采石点经对比2023年影像图斑,废弃矿坑面积约4500平方米,石坑内积水面和木兰溪溪水流水面持平,石坑周围无排放口,且周边植被茂盛。2023年12月17日,华亭镇政府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该废弃矿坑内水质检测结果为二类,不存在积水恶臭等情况。 |
部分属实 |
华亭镇政府、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加强木兰溪河道周边的日常管理。 |
1.2023年12月19日,在石坑周边设立警示标志,提醒周边群众“水深危险、严禁靠近”。 2.华亭镇政府、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建立日常管理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木兰溪流域的日常巡查管护。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 |
X3FJ202312150194 |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沟口村126号村民别墅围墙侵占排洪沟,整改仅挖了条水沟做样子,未恢复通畅。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荔城区新度镇沟口村126号村民”为该村村民陈某新,陈某新房屋属于未批翻扩建的建筑,房屋现状为三层半框架及地下室、部分附属房、埕地,房屋建筑占地面积150平方米,于2013至2014年之间建设,二调地类为设施农用地,三调地类为农村宅基地。房屋前为围墙埕地及其附属设施,占地面积约562平方米,二调地类为设施农用地、沟渠、耕地、农村道路,三调地类为农村宅基地。经向沟口村村委会了解及走访周边群众得知,该地块早期存在一条农村简易水沟。现场核实该房屋围墙外有一条排水沟,但该排水沟被枯枝树叶等垃圾堵塞。 |
部分属实 |
1.新度镇政府对陈某新房屋围墙外的排水沟进行常态化垃圾清理,确保排水沟通畅。 2.按照《新度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新度镇政府常态化开展巡查;依托“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和基层治理“一张图”平台,发挥网格长、单元长的职能,形成合力推进生态治理工作。 |
1.新度镇沟口村陈某新房屋未经审批建设房屋,根据相关文件,该户房屋所在的沟口村已纳入荔城区新度镇13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考虑到村民已居住多年,结合省、市相关文件采取分类处置办法进行处置。 2.新度镇政府组织户主、村委会、第三方保洁公司对该房屋围墙外的排水沟进行定期垃圾清理,确保排水沟通畅。 3.新度镇政府制定《新度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并坚持以巡促治,加强日常巡查,强化环境治理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生产,全面做好环境污染防治。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 |
X3FJ202312150185 |
莆田市荔城区溪天尾镇石盘水库,自2015年起建造大型别墅,生活污水排入石盘水库,污染饮用水。 |
莆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石盘水库于1957年11月开工建设,1958年4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南面为水库坝体及附属设施,东、西面为林地,北面有西天尾镇象峰村石盘村民小组部分建筑。2023年12月17日经走访,目前共有3座民房、1座清代文物石磐书院、1座社宫。3座民房共居住3户11人。这3户民房日常生活污水排入各自化粪池进行消纳,但存在满溢未及时清理现象,但不会影响石盘水库。2023年12月18日上午,西天尾镇政府组织人员对石盘水库及周边200米范围进行航拍,未发现水库周边有大型别墅。 2.石盘水库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等别为IV等,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7.4平方公里,库容规模为277万立方米。石盘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年调节库,灌溉干渠14公里,设计灌溉面积1.04万亩,保证灌溉面积0.81万亩。该水库自2004年5月起已不是饮用水源,2009年12月经福建省政府批复(闽政文〔2009〕414号)取消荔城区西天尾镇石盘水库水源保护区。 |
部分属实 |
1.西天尾镇政府督促水库周边3户居民及时清理化粪池,防止发生溢漏。 2.西天尾镇政府坚持常态化管理,加强常态化巡查,防止类似环保问题出现。 |
1.西天尾镇政府督促水库周边3户居民及时清理化粪池,防止发生溢漏。 2.西天尾镇政府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对石盘水库及周边范围加强巡查,防止生活污水等排入水库污染水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 |
X3FJ202312150182 |
莆田市秀屿区忠门镇琼山村蒋厝73号,郭某宝的1.1亩耕地被破坏用于建设住房。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忠门镇琼山村蒋厝73号为郭某宝户,查阅琼山村土地承包档案材料,郭某宝户所承包耕地总面积1.62亩,分散为方圆2公里左右的不相邻地块共14块,每块面积0.05亩至0.20亩不等,没有1.1亩的地块。现场核实,郭某宝户房屋周边的两块菜地分别为0.9亩和0.05亩,仍由郭某宝户种植,未被他人占用建房。 |
不属实 |
无 |
1.忠门镇政府组织人员对举报投诉内容进行实地核查,未发现信访人自有耕地被破坏。 2.忠门镇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督促镇村干部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涉耕地破坏等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1 |
D3FJ202312150065 |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村,青山砂石加工厂,不定时生产,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五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福建国投港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位于城厢区灵川镇青山村4、5组原龙山机砖厂处,主要从事新型材料、碎石料、机制砂生产、销售等,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粉尘扰民的问题。新建福厦铁路于2023年9月28日通车,临时用地已到期,该公司还未完成拆除设备并清场。灵川镇政府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组织拆除设备并于2024年1月31前完成清场;区自然资源局已发函督促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并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前完成复垦。 2.2023年12月18日上午,城厢区委副书记、区长王文晖组织城厢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已停止生产,但还未完成拆除设备并清场,项目厂界设置围挡,围挡上方加装喷淋。 3.福建国投港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委托第三方开展废气、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最高值为0.442mg/m3,不高于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排放标准,噪声最高值为58[dB(A)],不高于6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粉尘扰民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福建国投港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工作,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清场,于2024年9月27日前完成复垦。 |
1.因临时用地已到期,目前福建国投港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灵川镇政府已责令该公司立即组织拆除设备并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清场;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已发函督促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并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前完成复垦。 2.灵川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普法工作,对有苗头性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督促整改到位,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2 |
D3FJ202312150063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龙桥市场,摊贩将垃圾倒入龙桥溪,污染溪水水质。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龙桥市场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龙桥社区龙桥市场1号楼,经营面积约4813.249平方米,固定摊位86个,其中48个商户承租69个摊位经营,龙桥社区居委会聘请4名市场管理员。 2.该市场内设有污水收集水沟,商户冲洗等生活污水经水沟统一收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市场周边设置有三个垃圾收集点,共设置15个垃圾桶,其中市场大门口5个、市场后门6个,临时摊位旁4个。市场内摊户垃圾日产日清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工人及时清理收集点垃圾并转运至龙桥转运站进行处理,现场未发现固定摊位垃圾乱倒的现象,但存在个别摊贩将烂菜叶、塑料袋等随意丢弃在路边的现象。 3.龙桥市场段龙桥溪为暗渠,并无可视河道;龙桥溪下游可视河道内水质观感良好且无异味。2023年12月17日,城厢区住建局委托第三方对龙桥溪下游河道的水质进行检测,黑臭水体四项检测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标,龙桥溪下游河道的水质达标。 |
部分属实 |
龙桥街道办事处、城厢区环卫中心、城厢区商务局、城厢区住建局落实龙桥市场常态长效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 |
1.龙桥街道组织人员与商贩进行沟通解释、宣传和教育,引导商贩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将垃圾倒入垃圾收集点;组织保洁员对该市场周边个人临时摊点卫生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整改到位。 2.龙桥市场内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消杀,每天上午7:00进行卫生保洁清理,下午3:00进行地面清洗、消杀等工作。市场周边安排5名保洁人员,每天实行两大扫(5点至7点,12点至14点),三保洁(7点至11点,14点至17点,18点至21点),及时清理收集点垃圾并转运至龙桥转运站进行处理,避免垃圾滞留在垃圾桶里产生异味和细菌。 3.安排专员加强对龙桥市场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立即督促整改落实,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维护城市环境卫生。 |
已办结 |
无 |
23 |
D3FJ202312150058 |
莆田市城厢区下磨市场对面学园中街479号门口道路施工,每天夜间施工到凌晨,噪声、粉尘严重扰民。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莆田市城厢区下磨市场对面学园中街479号门口道路并无道路施工建设项目,现场未见路面施工,不存在每天夜间施工到凌晨,噪声、粉尘扰民的问题。 |
不属实 |
无 |
1.相关部门要督促周边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强化现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声及扬尘产生。 2.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夜间作业检查,重点检查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施工场所,强化部门联合执法。 3.成立工作专班,不定时对房建市政工程噪声及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将房建市政工程噪声及扬尘查处情况纳入施工单位日常考核。 |
已办结 |
无 |
24 |
X3FJ202312150186 |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沟口村沟西,陈某新(门牌136号)将养羊场转移到沟口村顶横山农场(莆秀高速公路右边上面往奇秀岩山脚,原荣辉驾校培训场处),破坏生态环境。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一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2023年12月3日,荔城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沟口社区136号村民陈某新家中无养羊痕迹,自2022年开始陈某新私自占用附近被叫停的四层违法建筑(现状为烂尾楼,长期无人管理)饲养成羊、售卖羊奶。现场共有11只奶羊,粪便异味明显。因该社区属畜禽养殖“禁养区”,且羊粪便异味影响空气质量,经新度镇政府动员宣传,陈某新主动配合整改,自行处理11只奶羊,并于2023年12月5日将场地清理干净。2023年12月16日,再核实,陈某新将11只奶羊转移到沟口村顶横山农场,利用一个集装箱进行饲养,并搭设临时布棚看管。陈某新表示售卖羊奶为家庭唯一收入来源,短期内无法对外出售,故将奶羊运往该处饲养。 2.沟口社区顶横山农场现地为树林,周边500米无村民居住,且陈某新喂养11只奶羊的食料主要是地瓜藤、玉米叶等饲草,羊粪便用以树木施肥,未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
部分属实 |
经动员劝离,养殖户陈某新已于2023年12月18日将奶羊运往非禁养区饲养。 |
1.新度镇政府组织人员再次进行动员劝阻,宣传相关政策及规定,陈某新表示服从整改。为保证其家庭收入,新度镇政府于2023年12月18日将奶羊运往新度镇桂林村非禁养区饲养。 2.通过微信群、广播等载体,加大对新度镇沟口社区、渠桥村等20个列入畜禽养殖禁养区村庄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养殖,切实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3.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摸清底数,建立养殖户畜禽养殖动态信息数据库或台账。加强管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监管常态化。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5 |
X3FJ202312150178 |
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何山村何坑处,“古西”3分耕地被破坏用于修路,“宫下”1.5分耕地被破坏用于取土卖土。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群众反映的“古西”3分耕地位于何山村与东坑村交界处,现该处耕地杂草已清除,可以恢复耕作,经现场查看,不存在此处修路的情况。 2.群众反映的“宫下”1.5分耕地,该处耕地现状完好,且有耕种农作物。 |
不属实 |
无 |
制定东埔镇相关工作方案,加强全镇各村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
已办结 |
无 |
26 |
D3FJ202312150050 |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新度工业区后的河道边,占地约6亩的铁件回收厂,污水排入河道。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群众反映的“铁件回收厂”,实为莆田市荔城区三龙废品回收站,有破碎机1台、钩机3台、地磅一个。2023年12月17日现场核实,该站堆放有回收的废旧铁件,回收业务并没有使用水,未发现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痕迹,但存在雨水冲刷废旧铁件导致渗漏问题。 |
部分属实 |
跟踪三龙废品回收站在2024年2月28日前将废旧铁件和机器设备自行处置搬离完毕。在该回收站搬离之前,督促其收置好废旧铁件,防止再出现雨水冲刷废旧铁件导致的渗漏问题。 |
1.新度镇政府与三龙废品回收站负责人沟通,其承诺在2024年2月28日前将废旧铁件和机器设备自行处置搬离完毕,新度镇政府将持续跟踪直至整改到位。防止再出现雨水冲刷废旧铁件导致的渗漏问题。 2.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科学排放。 3.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加强常态化巡查,防止类似环保问题出现。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7 |
X3FJ202312150181 |
莆田市仙游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臭气影响仙游县书峰乡鲤岭村村民,莆环保许〔2018〕2号文件以及关于拟对仙游兴鸿电力有限公司仙游垃圾处理焚烧发电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中明确规定距离在900米内的居民应全部搬迁安置。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群众反映的“莆田市仙游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实为仙游兴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12月8日,仙游县政府相关部门分别组织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核查,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焚烧炉烟囱排放口及渗滤液废水排放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接入省平台,数据正常,各项烟气指标均在标准范围内。查阅该公司2023年1-11月份臭气自行监测报告,数据均达标。现场检查时,卸料平台、过磅台区域、垃圾运输车辆进出厂途中(含进出场时)存在异味,其他区域未发现异味。经委托监测并实地感受,厂区围墙外没有臭味,经实地走访结合航拍图像,该公司周边300米范围内无群众居住。 2.根据《莆田市环保局关于仙游垃圾处理(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莆环保评[2018]2号文件要求,红线外300米至900米控制范围内的现有鲤岭村村民也应全部搬迁安置,涉及200户征迁。该征迁安置房项目位于鲤城街道19号地,共4幢,主体已封顶,预计2024年6月份前可回迁。同时2020年10月启动农民失地保障金申领工作,2023年7月起,农民失地保障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于2024年6月底前,将全部拆迁款发放到位并完成搬迁。 |
部分属实 |
1.仙游兴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提高一次风运行风量,加大垃圾池负压,加强卸料平台、过磅台异味管控。 2.加强对环卫车辆运输过程的管控,提高环卫车辆清洗、消杀频次,加大运输过程出现“滴洒漏”问题的执法力度。 3.强化日常监管,按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开展恶臭监测,对超标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置。 4.2024年2月底前,300米范围内所有腾空房屋拆除到位。2024年7月30日前,征迁范围内所有房屋拆除到位。 5.2024年5月底前,完成安置房交房,2024年6月底前完成回迁,补偿款发放到位。 6.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 |
1.仙游兴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提高一次风运行风量,加大垃圾池负压。 2.该公司加强卸料平台、过磅台异味管控。加强对全县环卫车辆运输过程的密闭管控,提高环卫车辆清洗、消杀频次,加大运输过程出现“滴洒漏”问题的执法力度,并建立常态化巡查及监管机制。 3.兴鸿公司加强日常烟气焚烧管控,按季度定期、不定期对该公司开展恶臭的监测,对超标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4.书峰乡政府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补偿款发放到位。对300米范围内未拆除到位的房屋,设置警戒线,防止人员返流,并于2024年7月30日前拆除到位。 5.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2024年5月底前完工,2024年6月底完成选房安置。动员第二期300米至900米范围内的住户腾空房屋,外出租房,2024年7月30日前拆除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8 |
D3FJ202312150054 |
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大埔村,村民蔡某林在家中大量养殖鸡鸭,导致臭味扰民。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2023年12月17日,东海镇政府、城厢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通过查阅人口信息,发现符合“大埔村蔡某林”的共有32人。随后,相关人员对此32人的住所进行逐一摸排,均未发现家中有大量养殖鸡鸭的情况,仅有大埔村山兜95号村民蔡某林,其家门口右侧用砖头搭建一小型鸡舍,面积约3平方米,共养殖5只鸡,院内有几只鸡在走动,未完全圈养,地上有鸡粪尚未清理,产生异味。 |
部分属实 |
规范饲养的家禽,及时冲洗场地、消除异味,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1.东海镇村相关干部入户解释动员宣传,告知蔡某林家庭养殖鸡鸭不得超过20只,且要圈养,同时应做好环境卫生,防止因鸡粪异味影响周边群众。蔡某林表示理解和支持,即刻将散养鸡关入鸡舍内,清理地面鸡粪,目前现已整改到位。 2.做好立行立改的同时,东海镇政府加强对家庭零星养殖巡查力度,宣传卫生保洁,落实日常管理长效机制。 |
已办结 |
无 |
29 |
X3FJ202312150094 |
信访人认为受理编号X3FJ202312020061信访件的调查不实:1.福建大司建材有限公司石子破碎场、洗砂厂距离荔城区粮食储备库仅15米,违规审批;2.大司建材有限公司超审批面积2.2亩,实为25亩;3.大司建材有限公司已投产,与公示情况不符;4.11月22日前,县道X205黄平线黄石段提升改造项目配套搅拌站仍在生产,与公示称11月1日已断电关停不符;5.水泥砖厂、采矿破坏林地耕地约10-15亩,与公示的1亩多林地不符。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群众反映的“福建大司建材有限公司石子破碎厂、洗砂厂”实为“福建省大司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及机制砂场”。经比对,该公司生产区域东面、西侧与粮库直线距离分别为105.2646米、127.0838米;粮库围墙与大司建材外墙、生产区域直线最短距离分别为66.5米、100.7米,并非反映的15米。该公司有工商营业执照,批准经营范围包括建筑用石加工,主要从事碎石及机制砂加工生产。2022年10月28日,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将碎石及机制砂任务承包给福建省大司建材有限公司。2022年11月25日,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审批发放福建省临时用地许可证,用地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4月28日,该公司碎石及机制砂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审批,该公司在未投产前各项手续已经齐全。 2.2023年11月27日,荔城区相关部门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超审批范围占地情况,经比对,福建省大司建材有限公司临时用地项目实际占用范围21.7亩,其中非法占用耕地2.2亩。经督促整改,2023年12月1日超范围侵占清理工作已完成,原材料堆场已搬离;2023年12月8日已完成复耕工作。 3.2023年2月以来,荔城区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多次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投产及生产。 4.2023年11月,荔城区黄石镇政府复查时发现县道X205黄平线黄石段提升改造工程配套场拌合站和堆场仍未能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于2023年11月1日对其断电关停,之后业主一直陆陆续续在搬离材料、设备等,群众可能将搬离工作误认为仍在生产。 5.群众反映的水泥砖厂为天马山朱某丹水泥砖厂,建于2020年,占地面积9.3亩,系未经审批占用。经比对:该地块二调地类为坑塘水面(0.78亩)和采矿用地(8.52亩),三调地类为采矿用地,不存在耕地;该地块的砖场砖块堆放部分占用天马村林业图斑04-070小斑,堆放面积1亩,涉嫌违法占用林地。2023年11月27日,黄石镇政府督促朱某丹水泥砖厂断电停产,该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自行完成生产机械设备拆解;2023年12月12日,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对该厂破坏林地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并督促该厂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复绿。 |
部分属实 |
1.督促X205黄平线黄石段提升改造项目拌合站和堆场现场剩余3个水泥储存罐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拆除。 2.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对天马山朱某丹水泥砖厂堆放砖块涉嫌违法占用1亩林地行为的立案查处;并督促业主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复绿。 3.加大巡查力度,避免问题反弹;加大处罚力度,防止此类情况发生;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环保意识。 |
1.X205黄平线黄石段提升改造项目拌合站和堆场3个水泥储存罐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拆除。黄石镇政府采取张贴公告和在周边宣传等措施,积极消除群众误会。 2.黄石镇政府于2023年11月27日督促天马山朱某丹水泥砖厂断电停产,2023年12月9日该厂自行完成生产机械设备的拆解。荔城区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2月12日对该厂堆放砖块涉嫌违法占用1亩林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案件将于2024年3月31日前办结;并督促业主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复绿。 3.黄石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宣传,推进天马山周边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4.荔城区政府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置。 |
已办结 |
无 |
30 |
D3FJ202312150021 |
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蔡厝村,滨海大道的道路被蔡某贵强挖用于建设海鲜养殖场,并私自将海水引入养殖场,养殖场海水流入附近农田,导致几百亩农田被海水淹没,无法耕种。 |
莆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2009年东海镇蔡厝村海堤均被征用,用于修建滨海大道(滨海大道既是海堤也是公路),蔡某贵养殖池占用滨海大道旁的部分排洪沟,并未强挖滨海大道进行养殖。 2.该养殖户从东海村海闸门处引入海水进行养殖,因养殖池占用排洪沟,在汛期加涨潮、极端天气,该排水沟流水量增加引发排水不畅,导致部分农田被淹。养殖池海水溢出流到农田,造成约17亩农田盐碱化。该地块与滨海大道排洪沟相邻,地势较低,长期无人耕种,形成土壤盐化。 |
部分属实 |
对该17亩盐碱地土壤进行持续性改善工作。 |
1.2023年12月16日东海镇政府组织执法人员对蔡某贵违建引入海水涵洞口依法拆除、堵截,目前已整改到位;并对其擅自修建的养殖池,采取放水方式使排洪沟恢复原状,确保排洪沟排水畅通。 2.根据会议要求,坚决完成《莆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分解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控制数等目标任务,对该17亩盐碱地土壤进行持续性改善,目前已尝试性播种油菜花籽。2023年12月19日东海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核实,耕地播种完成。 3.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常态化巡查,防止养殖池“反弹复建”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1 |
D3FJ202312150018 |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祥荣荔树湾小区,垃圾车凌晨清运垃圾(夏季3点左右,冬季4点左右)噪声扰民。 |
莆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垃圾收运车辆在祥荣荔树湾小区的清运时间排在凌晨4点半。通过现场查阅该小区2023年12月11日至15日监控视频,确认垃圾收运车辆到达小区时间集中在凌晨4点40分左右,经过约20分钟的收运作业后,离开的时间集中在凌晨5点左右。 2.该小区垃圾清运的车辆型号为东风多利卡4吨压缩式垃圾车。该车型进行垃圾收运作业时会产生10~15秒的机械轰鸣声,噪声较大。小区每处垃圾投放点有8个垃圾桶,每处投放点收运用时约3分钟,期间产生的噪声会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
属实 |
荔城区拱辰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督促物业持续关注清运时间,及时与垃圾清运公司保持反馈、沟通,防止过早清运垃圾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
1.荔城区拱辰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已要求垃圾收运车辆在早上6点之后清运祥荣荔树湾小区的垃圾,在收运作业过程中采取减噪措施,做到轻拿轻放,尽量减少噪声。 2.对祥荣荔树湾小区内凌晨清运垃圾扰民问题进行长效管理。 |
已办结 |
无 |
32 |
D3FJ202312150004 |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徐厝村八组,村民徐某星的耕地2000年左右遭到破坏用于违建房屋。要求归还耕地。 |
莆田市 |
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
经核查: 群众反映徐某星的耕地2000年左右遭破坏用于建设房屋,该房屋位于黄石镇徐厝村四组,现房屋户主徐某武,房屋现状3层半,占地面积125平方米。该地块二调地类为村庄、三调地类为农村宅基地,没有破坏耕地。经了解,在1993-1995年期间,根据上级下达两基教育的工作要求,每个村要有一所新的小学教学楼。徐厝村委会决定在徐厝村徐厝点征收一块约33亩的地用来建设新小学教学楼和变压器、配套道路等设施。征收地块包含徐某星的土地。因建设变压器线路横穿徐某武旧房,由徐厝村委会协调将徐某武房屋调整到已征收的徐某星土地建设,并由徐某武在2003年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拨地订桩费等共计14740元。 |
不属实 |
无 |
1.黄石镇徐厝村包片领导谢某鹏和徐厝村委会引导举报人通过司法诉讼方式解决土地归属问题。 2.黄石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施长效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查处破坏耕地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3 |
D3FJ202312150001 |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长树村西流山上的100多亩生态林被砍伐,破坏生态林,开挖山上的大石头,并用泥土填埋石坑种植树苗。 |
莆田市 |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群众反映的“生态林”位于笏石镇松林村西牛山,2019年现场核查时,松林安置区建设项目、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莆田段)项目均已办理了相关报批手续。经核查,笏石镇松林村西牛山林地砍伐面积约70亩,其中约31.5亩位于新建福厦铁路工程项目红线内,砍伐动工范围在松林安置区林地审批范围内,未超范围砍伐,未发现超范围动工现象。 2.群众反映的“开挖山上的大石头”系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莆田市境内)项目秀屿段,已办理用地审批、林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开采土石方主要为确保新建福厦铁路施工工期和地方重点项目对土石方的需求,根据相关工作通知有关规定,不构成非法采矿,系合理处置土石方。 3.群众反映的“用泥土填埋石坑”是为提高林木成活率需要,而采取的填埋石坑系补植土壤行为,2023年12月16日现场复核时,中铁十一局集团根据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正在进行补植。 |
部分属实 |
完成临时用地补植复绿。 |
1.针对临时用地到期地块尚未完成补植复绿问题,由秀屿区自然资源局继续督促中铁十一局加快补植进度,于2024年1月10日完成整改。 2.秀屿区笏石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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