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发布时间:2023-12-27 10:21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截至12月26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二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莆田市35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FJ202312160188

1.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国家生态公益林被破坏,未经林业部门审批,修建观光步道。2.常太镇东圳水库,位于长基村、南川村、霞山村、常太桥头等处的污水收集池不符合规范,违规验收,雨季收集池淹没在水库下。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七批举报件重复。

1.“生态公益林未审批就用于建设观光步道”位于东圳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地点原为果园便道,项目在此基础上进行拓宽提升,涉及生态公益林0.1132公顷。2022年12月6日,该项目因手续未齐全先行动工建设的行为被立案处罚,目前项目用地用林手续补办完整,违规占林的罚金(19890元)也足额缴纳。

2.2023年12月18日,城厢区领导带队深入现场核查污水提升泵站整改落实情况,该举报件反映的4个村涉及5个项目(19个污水提升泵站)均按规定要求通过验收。其中:霞山村下里洋1组污水提升泵站(设计标高76.54m)、常太社区坝头污水提升泵站(设计标高76.9m)、常太社区乘风污水提升泵站(设计标高76.6m),因受超强台风“杜苏芮”“海葵”带来持续强降水影响,水库水位最高达77.86m,超过上述3座污水提升泵站设计高程,导致污水收集池被淹没。目前随水库水位下降,被淹没的污水提升泵站已恢复正常运行。其余16座污水提升泵站均未出现泵站被淹无法运行现象。

部分属实

1.加强宣传引导和巡逻值守,及时制止违规破坏林地行为。

2.2023年12月底完成常太社区2座污水提升泵站改造,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霞山村的1座污水提升泵站改造,消除污水提升泵站被淹没风险。

1.观光步道项目违规占林的罚金于2022年12月6日足额缴纳;用地用林手续于2023年3月15日补办完整,对于未事先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的问题,已由城厢区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由常太镇牵头制定《常太镇松峰村森林步道周边生态公益林巡查保护方案》,强化林业生态安全工作宣传,组织开展常态化巡逻,及时制止违规破坏林地行为。

2.常太镇已邀请设计单位重新论证分析,出具针对3座污水提升泵站在极端天气被淹的整改方案,于2023年12月5日进场施工,目前霞山村下里洋1组污水提升泵站迁移场地已完成净地平整,正在采购设备,待设备到场后开挖施工;常太社区坝头污水提升泵站已完成临时移位,开挖至设计底标高,完成封底素砼施工及第一模防护筒钢筋安装;常太社区乘风污水提升泵站已完成污水池主体浇筑,正在养护阶段。同时,由常太镇牵头制定《常太镇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及设施巡查方案》,上下联动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污水提升泵站风险点,消除隐患。

阶段性办结

2

X3FJ202312160174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桥兜村,村民蔡某新侵占向莆铁路桥两侧40余亩耕田,用于种植树木。要求复耕。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该地块东侧地类现状为林地,为蔡国新2009年起向村民租赁地块在向莆铁路东侧用于种植树木,2011年已初具规模、树木成林;西侧地类现状为林地,为蔡国新2010年起向村民租赁地块在向莆铁路西侧用于种植树木,2011年已初具规模、树木成林,两处现有种植树木主要为榕树、柳树、竹子等,树高多为5米以上。因上述地块地类均为林地,且承包人蔡某新种植的均为树木,因此不存在复耕问题。

不属实

1.黄石镇政府加强铁路两侧巡查,杜绝新增非法占用耕地现象;督促蔡某新管理好现有林地,切勿超范围使用耕地。

2.黄石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耕地不流出;常态化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增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观念。

已办结

3

X3FJ202312160172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桥兜村林墩自然村,方某柱开办多家工厂,24小时都有生产,噪声扰民,生产废气臭味连天,生产废水流入河沟直排木兰溪。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八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方某柱”为荔城区黄石镇桥兜村人,在桥兜村未开办工厂,但3处个人房产和3处租用的村集体资产,均转租于他人办企业,共涉及9家企业,分别为老周鞋带加工厂、玉聪电脑雕刻场、远东机械经营部、诚鑫鞋材加工厂、华丽鞋材加工厂、新隆旺鞋材加工厂、顺鑫皮具厂、大盛边角料加工厂、鑫诺佳建材商行,均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

2.该9家企业生产工艺均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已并入污水管网。其中: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老周鞋带加工厂、玉聪电脑雕刻场、新隆旺鞋材加工厂、顺鑫皮具厂、大盛边角料加工厂、鑫诺佳建材商行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现场核实,该6家企业生产时机器声音较大,会影响周边居民。②远东机械经营部、诚鑫鞋材加工厂、华丽鞋材加工厂、大盛边角料加工厂、新隆旺鞋材加工厂主要污染物涉及废气,均通过管道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处理高空排放;玉聪电脑雕刻场,粉尘经吸尘器收集处理。现场检查时,顺鑫皮具厂、华丽鞋材加工厂、远东机械经营部,均处于停产状态。

3.林墩22号5层楼房内没有厂房,目前出租给附近工人作为宿舍,生活污水并入污水管网。经现场走访,群众未反映该工人宿舍有生产噪声扰民情况,附近仅有东郊河西沟段流经,河道未见污水直排,未闻到刺鼻异味。

部分属实

1.督促鑫诺佳建材商行、老周鞋带加工厂、大盛边角料加工厂、新隆旺鞋材加工厂、玉聪电脑雕刻场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生产期间关闭好门窗,规范生产时间,防止噪声扰民。

2.对上述工厂的噪声和废气开展“测管联动”,监督污染物排放情况,按照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加强该区域停产企业日常监管,如其复产,持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符合环保要求,河道管理有力有序。

1.黄石镇政府、荔城生态环境局要求鑫诺佳建材商行、老周鞋带加工厂、大盛边角料加工厂、新隆旺鞋材加工厂、玉聪电脑雕刻场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生产期间关闭好门窗,禁止在午间(12时-14时30分)和夜间(22时-次日6时)时段生产,防止噪声扰民。

2.黄石镇政府、荔城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30日前对上述工厂的噪声和废气开展“测管联动”,将按照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黄石镇政府加强该区域停产企业日常监管,如其复产,同荔城生态环境局持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黄石镇政府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定期巡查,督促工厂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强化问题整治,对该片区工厂容易出现的废品乱堆放问题,一经发现马上整改。

5.荔城区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

4

X3FJ202312160170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下江头村田洋路14号,姚某鹏在自家屋后向莆铁路桥下养羊、鸭、鸡200多只,粪便臭味、畜禽叫声扰民;在下江头村至西利村之间的木兰溪海堤边圈养200多只畜禽,粪便等污染木兰溪。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姚某鹏户在其屋后牲畜圈,其中一个区域共有鸡11只、鸭13只;另两个区域为空置状态,群众反映为羊圈,但现场未看到羊。牲畜圈日常卫生管理较差,地上有牲畜粪便未清理,味道较重。经走访周边群众确实存在臭味熏人、畜禽叫声扰民问题。

2.2023年12月17日,巡查下江头水闸下与护堤斜坡之间的空隙间,发现羊群,共8只羊。经了解周边群众,该羊群是姚某鹏户饲养,并在水闸下放置草料喂养。因海堤斜坡距离木兰溪水流中间有一片宽约100米的芦苇丛,经咨询荔城区畜牧站专业人员,及查找斜坡下及芦苇丛中未发现养殖牲畜粪便,未发现污染木兰溪可能。

部分属实

强化长效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群众畜禽养殖符合环保要求,河道管理有力有序。

1.2023年12月18日,下江头村委会督促姚建鹏户立即打扫清理屋后畜禽圈,加强日常卫生管理。

2.由于下江头村属于禁养区,下江头村委会督促该户于2023年12月24日前把羊清理干净。

3.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定期巡查检查,避免大规模的畜禽养殖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引导群众在不影响环保前提下进行小规模养殖,防止“一刀切”引发群众问题;通过微信群、干部日常入户等加强农村群众环保宣传。

阶段性办结

5

X3FJ202312160167

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前村新宁海大桥下,莆田沪闽建材有限公司,侵占农田违建房屋20多座约10000多平方米,侵占农田20多亩违建钢管场以及约5000多平方米冲床厂,钢管场和冲床厂噪声扰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八批举报件重复。

1.关于“侵占农田”问题,该地块涉及一家企业和两家个体工商户:沪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勇海铁件加工厂、莆田市涵江区伟韩民俗用品店。该地块原为省道201线及宁海新桥建设施工用地及征用边角地,总占地面积22.29亩,经涵江区自然资源局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图斑认定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关于“房屋20多座约10000多平方米”问题,实为该地块上的11座房屋,占地面积2844.47平方米,其中:2座铁皮厂房,占地面积2144.02平方米;1座主办公楼占地面积350.29平方米,8座办公附属房占地面积350.17平方米。经核实,该11座房屋均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莆田沪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私自对该地块内东侧1948.50平方米土地进行硬化。

3.关于“钢管厂和冲床厂噪声扰民”问题,“钢管厂”为莆田沪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管、扣件等建筑设备的租赁与销售,无生产设备,厂房及埕地主要用于堆放钢管、扣件等货物,在装卸货过程会产生部分噪声。“冲床厂”为莆田市涵江区勇海铁件加工厂,主要从事金属固定片生产,主要设备有冲压机22台,其中4台在用,冲压过程会产生噪声。2023年11月30日,涵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地块临近镇前安置房侧的厂界选取2个点位进行厂界噪声和背景值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未超过该区域声环境质量2类标准。2023年12月18日,涵江生态环境局、白塘镇政府再次现场核查,当日莆田沪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未进行钢管装卸,涵江区勇海铁件加工厂正在生产,有关执法人员对该地块附近的镇前安置房进行巡查,未听到明显噪声。

部分属实

1.2024年6月底前,完成该地块上房屋建设相关手续补办,若未按期办理手续,将于2024年7月底前依法依规处置到位;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东侧1948.50平方米水泥硬化地块土地原貌的恢复工作。

2.督促企业加强管理,严禁在午、夜间休息时段进行产生超标噪声的生产、作业。

1.督促莆田沪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底前对房屋建设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否则将于2024年7月底前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2.督促莆田沪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在午、夜间休息时段不得从事产生较大噪声的装卸活动,平时装卸钢管时注意规范操作,轻拿轻放、减少噪声排放;督促涵江区勇海铁件加工厂加强管理,午、夜间休息时间不得进行产生噪声较大的作业活动,生产时保持窗户关闭,减少噪声排放,杜绝噪声扰民。

3.制定本《沪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地块生态环境巡查方案》,加强巡查,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

未办结

6

X3FJ202312160163

莆田市仙游县榜头镇象山村,榜头调味品厂,私设暗管,偷排刺鼻废水进入木兰溪支流仙水溪,雨天尤其严重。长期反映未果。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2023年12月17日,仙游生态环境局、榜头镇政府对该企业现场核查,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正常;对该企业厂区外仙水溪河段巡查,未发现有私设暗管,不存在偷排现象。

2.经调阅平台资料,接到投诉件后,相关部门均在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并及时反馈调查情况。2020年9月28日,群众通过12369环保平台反映“榜头调味品厂私设暗管、偷排废水流入木兰溪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后未发现违法行为。

3.2022年11月23日,群众在12345投诉平台反映“榜头调味品厂严重消防问题,厂房内无设置喷淋系统,灭火器都没有,厂区到处堆放设备,还有严重的污染周边问题”,执法人员对该厂开展检查,该公司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7月11日,群众通过12369投诉平台反映“仙游县榜头调味品厂将有毒有害的污水偷排至仙水溪、木兰溪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未发现该企业有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的行为。

不属实

仙游生态环境局加强与榜头镇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常态化检查监管体系,确保工业企业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7

X3FJ202312160166

莆田市仙游县郊尾镇后面村后面小学背后40米处(往后路组路边)的460平方米耕地被破坏,铺满石头并堆放一个集装箱,要求清理并复耕。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仙游县郊尾镇后面村后面小学背后40米处有一处约460平方米平地,该地块土地性质为果园,使用权归后面村村民蔡某波所有。蔡某波为防止雨天期间出现水土流失,自行采取固土措施,将土地平整后铺设一层约5厘米厚的黄色鹅卵石,并未对该地块进行硬化,地面上未见农作物;现场发现一个白色铁质集装箱,存放在场地角落。

属实

1.对该场地上的鹅卵石进行清理,恢复原土层;清运场地上堆放的集装箱。

2.对该地块进行松土起垄,恢复耕种状态。

1.郊尾镇政府督促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8日前对该地块上的鹅卵石进行清理,并清运存放的集装箱。

2.郊尾镇政府于2023年12月19日前对该地块进行松土起垄,恢复耕种状态。

3.根据《郊尾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加大常态化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已办结

8

X3FJ202312160162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东林村上厝,村民郑某英、陈某东侵占耕地违规搭盖。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陈某润户大儿子陈某东、二儿媳郑某英合建的房屋已于2022年3月取得建房审批手续,所建房屋位于审批范围之内且未占用耕地。现场核查时,该处房屋维持现状,未发现其他建房行为。另,陈某润户于2020年1月未经审批在房屋南侧耕地建设的一处养殖棚舍,已由埭头镇政府于2023年12月10日组织拆除。

部分属实

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得到解决。

由埭头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秀屿区政府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已办结

9

X3FJ202312160160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华兴街542号,莆田市包掌柜食品有限公司,污水、锅炉废气未经收集处理,扬尘严重,消防通道堆放废弃材料,异味严重。厂区内混杂着印刷厂、鞋厂和食品厂,污染严重。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关于“污水、废气、扬尘严重”问题,现场核实,莆田市包掌柜食品有限公司并未投产,原料冷库空置,未建设锅炉,无污水产生,无扬尘问题,现场无异味。该公司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情况。

2.关于“消防通道堆放废弃材料”问题,因厂区内部分厂房正在装修改造,消防通道堆放临时装修物料、废旧机器、装修废弃边角料及装修垃圾等。

3.关于“厂区内混杂印刷厂、鞋厂和食品厂”问题,莆田市包掌柜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共有4栋楼、5家企业,除莆田市包掌柜食品有限公司外,还有4家企业:①莆田市森品礼盒包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纸板切割包装,2017年4月20日完成环评登记备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无废气和工业污水产生,生活污水收集纳入华林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闽中污水处理厂,无扬尘问题。②莆田市城厢区兴诚鞋材加工厂,主要从事鞋材加工生产,2023年12月15日通过环评审批。现场检查,该加工厂的TPU气垫鞋底项目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无工业污水产生,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闽中污水处理厂,无扬尘问题。但该厂未办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存在未验先投情况。③莆田市城厢区远盛鞋材加工厂,主要从事PU鞋底加工生产。现场检查,该加工厂PU鞋底生产项目的修边整理工序现场正在生产,其他工序(含涉及废气)未生产,无工业污水产生,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闽中污水处理厂,无扬尘问题。但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情况。④莆田市宸丰鞋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丝网印刷项目加工生产。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厂房内配套有废气处理设施,无工业污水产生,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闽中污水处理厂,无扬尘问题。但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情况。

部分属实

1.针对莆田市包掌柜食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莆田市城厢区兴诚鞋材加工厂未验先投、莆田市城厢区远盛鞋材加工厂未批先建、莆田市宸丰鞋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等问题,立即启动立案程序,于2024年3月19日前完成。

2.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督促莆田市包掌柜食品有限公司对厂区门口的消防通道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对后期产生的废弃物品,必须规范堆置并及时清理,禁止占用消防通道。

2.针对莆田市包掌柜食品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远盛鞋材加工厂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情况,于2023年12月20日启动立案程序,预计于2024年3月19日前完成。

3.针对莆田市城厢区兴诚鞋材加工厂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存在未验先投情况,于2023年12月20日启动立案程序,预计于2024年3月19日前完成。

4.针对莆田市宸丰鞋业有限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情况,2023年12月20日启动立案程序,预计于2024年3月19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10

X3FJ202312160148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先峰石材厂内莆田市信德印刷厂(小金星幼儿园后),未依法取得环保手续,长期半夜生产,恶臭扰民现象严重。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22批举报件重复。

1.信德公司主要从事纸箱制造加工,相关环保手续齐全。信德公司生产时间为8:00至12:00,13:30至17:30,因生产需要有时候会加班至20:30。根据车间监控,该公司近半个月内夜间无生产;黄石工业园服务中心于2023年12月14日夜间核查时,未发现企业进行生产。

2.信德公司印刷机配备集气罩、废气收集管道和活性炭处理设施,有机废气经处理后排放,采用的基本为水性油墨。经调阅信德公司自行检测报告,2022年11月30日委托泉州安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废气检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达标。但现场勘查发现信德公司环保处理设备存在采样口在未使用时没有完全密闭,会造成少量废气逸出。2023年12月16日,信德公司已封堵相应采样口。2023年12月18日,工业园区工作人员对厂区周边居民走访,反映未发现长期半夜生产、恶臭扰民情况。

部分属实

1.信德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6日封堵相应采样口,跟踪督促信德公司做好环保处理设施的日常运维工作。

2.按照《黄石工业园工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信德纸箱有限公司及其他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

1.信德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6日封堵相应采样口,由黄石工业园服务中心跟踪督促信德公司做好环保处理设施的日常运维工作。

2.制定《黄石工业园工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形成巡查监督与执法监管合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阶段性办结

11

X3FJ202312160140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学园北街122号嘉华雅居南侧靠东圳路斜坡处,有人常年养殖鸡、鸭等,臭气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多次反映未果。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在学园北街122号嘉华雅居南侧靠东圳路斜坡处,锦峰龙园小区居民林某坤利用路边边坡的边角地,搭建了一处简易鸡鸭舍。2023年12月17日现场检查,该居民圈养了14只鸡、鸭,场地占地面积10多平方米,地面确实有少量的禽粪,平时散发出一定臭味。同时,周边存在其他群众利用边角地私养鸡鸭、种菜行为。

2.经调查,在投诉平台上没有该问题反映的记录,但有群众曾向物业和社区反映过类似问题,拱辰街道拱辰社区在创建文明城市时已对该问题进行过处理,但后续出现反弹。

部分属实

完成林某坤私自圈养鸡鸭清理,拆除简易鸡鸭舍恢复原状,并将残留在地的禽粪清理干净;对群众利用该地段边角地私养鸡鸭、种菜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2023年12月20日已清理到位。

1.2023年12月17日已完成林某坤私自圈养鸡鸭清理,拆除简易鸡鸭舍恢复原状,并将残留在地的禽粪清理干净;由拱辰街道办事处对群众利用该地段边角地私养鸡鸭、种菜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2023年12月20日已清理到位;对于“多次反映未果”接访接诉后处置不及时、不彻底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荔城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平台,发挥网格员的职能作用,加强网格巡查,鼓励周边群众共同监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3.拱辰街道办事处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的巡查监督,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已办结

12

X3FJ202312160143

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萩芦中学旁的一处无证搅拌站,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生产时粉尘、噪声扰民。多次反映未果。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萩芦中学旁无搅拌站,现场为一砂石堆放点,无搅拌加工设备。该堆放点为莆田市涵江区五鑫建材店砂石堆放场所,于2020年12月24日注册成立,经营地址为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半南村86号。根据相关文件,砂石堆放点未纳入环境影响管理名录,无需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2.莆田市涵江区五鑫建材店堆放的砂石场场内建有部分喷淋降尘设备,并能正常使用;场内道路没有硬化、部分砂石堆没有遮盖防尘布;砂石运输和砂石装卸期间产生噪声、粉尘污染,且现场部分砂石未遮盖防尘布,遇起风天会有扬尘污染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扬尘污染情况。

部分属实

萩芦镇政府加强对萩芦中学周边尤其是砂石堆放场的巡查监管,严防噪声扰民、粉尘污染现象发生。

1.萩芦镇政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喷淋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补齐堆放场围挡,硬化场内装卸道路并强化保洁,落实防尘措施。

2.萩芦镇政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规范生产经营时间,规范车辆、机械作业时间,午间及夜间禁止产生超标噪声作业。

3.由涵江区政府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萩芦镇政府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强化崇圣村粉尘、噪声污染日常巡查和监管。

阶段性办结

13

D3FJ202312160036

信访人前期反映莆田市城厢区东圳水库边大量餐饮店污水排入东圳库区的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当地虚假整改,目前仍有大量餐饮店,污水仍直排东圳水库。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三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东圳水库边大量餐饮店污水排入东圳库区”经核查,常太镇东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182.42平方公里,涉及共27个行政村。东圳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餐饮店,二级保护区内现有餐饮店14家。常太镇境内无酒店,未找到东圳鱼头馆餐馆。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前期群众反映的城厢区含有“东圳鱼头馆”字样的店有两家,营业地址均不在常太镇境内。

2.常太镇东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有餐饮店14家,各餐饮店实行“一店一档”管理,均设置油水分离器及油烟净化器等设施,店内污水全部纳管收集至污水主干管,经由污水提升泵站统一提升至闽中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污水直排东圳水库现象,不存在虚假整改。今年以来东圳水库国控断面出口水质平均为Ⅱ类,达到考核要求。

部分属实

常太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提升东圳水库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由属地常太镇主要领导牵头组成领导小组,提高思想认识,做好餐饮店的规范化管理。

2.常太镇政府加大宣传引导,利用村村通广播、横幅标语及走村入户时机,到各餐饮店发放告知书,深入宣传东圳库区保护条例,增强民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3.建立常态化巡查管理制度,常太镇政府加强对各餐饮店的规范管理。重点聚焦油烟净化、油水分离、食品安全、餐厨垃圾的清运等方面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做到立行立改。

阶段性办结

14

X3FJ202312160126

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团结水库库区后山腰处,经常有企业半夜焚烧塑料鞋模,臭气熏天,污染水源,影响附近村民身体健康。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023年12月17日-19日,东海镇政府连续组织干部沿团结水库所在范围周边进行巡查,未发现企业在团结水库库区后山腰焚烧塑料鞋模情况,巡查过程中未闻到臭气。同时,经走访水库周边2位村民、1位村护林员,均表示未发现有企业偷运垃圾至团结水库库区焚烧的情况。

2.在巡查中仅发现距离团结水库下方约400米山道沿途存在一处广告布等废料临时堆放点,现场有部分垃圾焚烧过的迹象。该废料临时堆放点较偏僻无监控,上图村境内包括团结水库周边无相关企业,无法辨认核实来源。

3.团结水库属于小(二)型水库,主要作为农田灌溉水,非饮用水源水库。该处废料临时堆放点距离团结水库约400米的下方,不存在污染水源问题。

部分属实

东海镇政府加强巡查,持续做好库区沿线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提升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1.东海镇政府组织对该处广告布废料临时堆放点进行清理到位,目前已清理到位。

2.东海镇政府按照《东海镇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常态化巡查机制,联合网格员、河道专管员、护林员等各方力量,强化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总上报,严肃整改,持续做好库区沿线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东海镇政府加大宣传,拓展宣传范围,强化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竭力提升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4.由城厢区政府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已办结

15

D3FJ202312160035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濑溪村碎石厂,粉碎石头导致扬尘、噪声严重。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华亭镇濑溪村不存在碎石场,根据信访内容分析排查,位于濑溪村山亭山上的莆田福宝陵园有限公司一期坟墓续建工程路面有部分碎石。续建面积约两亩,续建工程需对道路和一侧土坡进行平整,施工过程曾产生一定噪声,目前已完成平整、碎石。据调查,1996年12月31日,莆田市政府同意划拨土地面积6.6666公顷作为莆田福宝陵园有限公司建设用地;1998年12月30日,莆田市林业局审批同意该项目征用林地。

部分属实

华亭镇政府确保莆田福宝陵园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施工。

1.福宝陵园一期公墓续建预计施工两个月,责令莆田福宝陵园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施工,施工时间要求控制在上午6:00-12:00,下午14:00-22:00,施工现场增设雾炮机,防止施工过程产生超过标准的环境噪声和扬尘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2.华亭镇政府持续加强对陵园施工的日常巡查管理。由华亭镇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福宝陵园施工过程的巡查管理,防止陵园施工作业产生超过标准的环境噪声和扬尘。

3.由城厢区政府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16

X3FJ202312160125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青山村石子厂,生产时粉尘漫天,大型机械和运石车震动、噪声严重。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四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福建国投港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位于城厢区灵川镇青山村4、5组原龙山机砖厂处,主要从事新型材料、碎石料、机制砂生产、销售等。前期调查,福建国投港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粉尘扰民的问题;新建福厦铁路于2023年9月28日通车,临时用地已到期,该公司还未完成拆除设备并清场。灵川镇政府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组织拆除设备并于2024年1月31前完成清场;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已发函督促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并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前完成复垦。

2.2023年12月18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停止生产,但还未完成拆除设备并清场,项目厂界设置围挡,围挡上方加装喷淋。

3.福建国投港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委托第三方开展废气、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最高值为0.442mg/m3,不高于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排放标准,噪声最高值为58[dB(A)],不高于6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粉尘扰民的问题。

部分属实

福建国投港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工作,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清场,于2024年9月27日前完成复垦。

1.因临时用地已到期,福建国投港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灵川镇政府已责令该公司立即组织拆除设备并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清场;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已发函督促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并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前完成复垦。

2.灵川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普法工作,对有苗头性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督促整改到位,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由城厢区政府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并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

17

D3FJ202312160032

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苍口村,雨污水管道项目半夜施工噪声扰民,且未做扬尘防护措施,扬尘严重。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涵江区住建局、区水利局等单位在苍林社区范围内没有在建雨污水管道项目。该件反映的是苍口小区3#-4#楼20号-26号商业店面户主和30号-36号工具间户主共计11户经区住建局指导后自行优化改造店面污水管道事宜。调查核实,苍口小区店面污水管道并未在夜间施工,但近期在小区物业登记装修的套房较多,可能存在因装修施工导致的噪声扰民问题。

2.苍口小区店面污水管道改造施工时开挖地面,施工场地没有进行围挡,存在少量扬尘问题。2023年12月17日,涵西街道办已督促店面户主及施工人员立即进行施工场地围挡。

部分属实

1.涵西街道办督促苍口小区物业加强休息时间段巡查,确保午间、夜间在建项目或装修项目停工。

2.涵西街道组织对店面施工区域完成围挡,不定期组织人员洒水降尘,避免因施工造成空气污染。

1.涵西街道办约谈11户店面业主和施工人员,要求对店面施工区域完成围挡后方可施工。要求物业核查小区内正在施工的项目,加强小区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制止休息时间段施工扰民的行为,确保小区居民生活环境舒适。

2.2023年12月18日,涵西街道出台《涵西街道苍林社区噪声污染和空气质量监督方案》,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常态化噪声污染和空气质量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3.由涵江区政府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18

X3FJ202312160105

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海头村才子服装厂后门建设有一模具加工厂,每日清晨噪声扰民严重,排放黑色污水、味道刺鼻,严重污染环境。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城厢区东海镇海头村才子服装厂位于城厢区东海镇海头村海头692号,其后门有两家模具加工厂,分别是陆某斌鞋底模具加工厂和陈某国五金模具加工厂。

2.陆某斌鞋底模具加工厂,主要从事鞋底模具加工,该加工厂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未生产。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判断,该加工厂在生产期间基本不会产生噪声扰民,但在上午7:30左右装卸货物时偶尔产生噪声。

3.陈某国五金模具加工厂,主要从事五金模具加工,该加工厂未办理营业执照。对照相关文件,该加工厂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加工厂生产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噪声。

4.陆某斌鞋底模具加工厂未产生生产废水,但生活污水通过后门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放露天雨水沟,现场有闻到刺鼻性臭味。陈某国五金模具加工厂未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海头工业园区污水主干管,未发现污水乱排放现象。

部分属实

1.依法对陆某斌鞋底模具加工厂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2.陆某斌鞋底模具加工厂所在房屋化粪池生活污水接入污水主干管。

3.陈某国五金模具加工厂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并加强生产期间噪声管理。

4.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1.2023年12月20日,城厢生态环境局对陆某斌鞋底模具加工厂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2.城厢生态环境局、东海镇政府加强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进入工业园区,依照相关规定合法经营。经与陆某斌鞋底模具加工厂充分沟通后,该业主自愿搬离清场。目前陆某斌鞋底模具加工厂已搬离。

3.东海镇政府督促陆某斌鞋底模具加工厂所在房屋户主,立即将化粪池生活污水接入海头工业园区污水主干管,并将露天水沟进行封闭处理。目前已完成整改。

4.东海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令陈某国五金模具加工厂立即停止生产,并下发证照催办通知书,督促该加工厂补办营业执照。目前陈某国五金模具加工厂已停止生产。

5.东海镇政府已制定《东海镇“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起常态化管理机制,按网格化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

6.由城厢区政府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19

X3FJ202312160106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桂山村有2家养猪场,养殖产生粪便、污水等未经处理,直排至外面水库,水体黑臭,影响附近村民生活。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靠近桂山水库周边共有两家养猪场,均为散养户。业主为刘某明和刘某焰。

2.刘某明的养猪场有两座,与桂山水库距离约1.5公里,其中一座猪舍空场,面积约280㎡,另一座面积约110㎡,存栏数28头;刘某焰的养猪场,与桂山水库距离约1.5公里,猪舍约100㎡,存栏数9头。两家养猪场均未办理相关证照,污水与粪便均排放至沉淀池沉淀后作为有机肥料用来浇灌果园。现场检查,发现两家猪舍均存在部分污水溢流的现象,并未直排至水库。

3.2023年12月18日,城厢区灵川镇政府、桂山水库管理所等相关人员对入库溪流、桂山水库进行现场排查,水质观感良好,未发现黑臭现象。莆田市环境监测站于2023年5月10日和11月21日分别对莆田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水质进行监测,根据报告,灵川镇桂山水库水质均为Ⅲ类,符合“千吨万人”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小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养殖污水虽未排入水库,但部分溢流污水影响附近居民。

部分属实

1.灵川镇政府于2023年12月26日前完成对该两家养猪场清栏处理。

2.灵川镇政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1.灵川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该两家养猪场进行清栏,并清理养猪设施,将于2023年12月26日前完成整改。

2.灵川镇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力度,严防新增畜禽养殖污染源。

3.由城厢区政府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20

X3FJ202312160124

莆田市涵江区山溪村下田自然村,大量村民养猪,村内遍地猪粪便,污染溪水,臭味扰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涵江区庄边镇下田自然村于2011年进行整村搬迁,但还存在个别村民回旧宅养猪行为。核查发现7家养猪场,其中4家已清栏,3家在养,存栏约70头。村民养猪均为圈养,养猪场排污通过管道集中收集到附近化粪池,猪粪经沉淀后用于种植和果树施肥等。庄边镇下田自然村内无溪流,检查时有明显臭味,化粪池存在外溢现象,外溢尾水渗透到山涧,对2公里外三宝溪水质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庄边镇山溪村下田自然村养殖户生猪清栏,关闭拆除养殖设施,清理环境卫生,促进生态环境提升。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涵江区庄边镇属于外度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为畜禽养殖禁养区。2023年12月19日,庄边镇政府联合涵江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发出《限期拆除关闭通知书》,要求养殖户清栏关闭拆除,逾期将由庄边镇政府联合区直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整改时限于2024年1月31日前。

2.庄边镇政府做好养殖户宣传动员工作,结合“四下基层”活动,组织镇村干部入户,宣传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防止养殖场反弹复建。

3.庄边镇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对辖区内畜禽养殖进行全面排查,并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和环境质量。

4.由涵江区政府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未办结

21

X3FJ202312160122

莆田市涵江区华顺玻璃厂,经常焚烧垃圾,不定时排放刺鼻烟气和大量污水,污染环境。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华顺玻璃厂”为莆田市华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未见粉尘影响,无异味嗅感,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焚烧垃圾、排放刺鼻烟气等现象,同时向村干部及周边群众询问了解,未发现该公司有焚烧垃圾、排放刺鼻烟气等现象,但生产过程中可能有少量粉尘。

2.该公司主要生产废水为玻璃磨边用水和清洗废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现场检查该公司沉淀池回用系统能正常运转,巡查厂区周边及北侧外围河道,未见有生产废水外排现象。现场发现该公司生活污水贮存于化粪池内,尚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主要采用吸粪车进行外运处理。在化粪池装满或下雨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可能导致厂区生活污水外溢,影响周边环境。

部分属实

莆田市华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厂区化粪池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1.涵江区三江口镇政府督促莆田市华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化粪池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统一处理。

2.三江口镇政府已制定相关方案,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巡查力度,及时排查废水、废气、废物等废料处置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3.涵江区政府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置。

未办结

22

X3FJ202312160121

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后宫村石碑沿村路20米处,莆田市金阳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阿七货运接收站隔壁、后宫警务室后面)侵占公共用地,违规处理建筑垃圾、违规洗砂,产生的淤泥、废水和粉尘污染周边环境。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莆田市金阳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所在位置经核查,该地块为河流水面,于1996年木兰溪截弯取直工程后河道形成洼地,逐渐演变为现状地块,为村集体所有,一直荒废至2020年,后由莆田市金阳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于2021年向白塘镇后宫村租用5亩进行经营。2022年10月14日转租给莆田市三豪再生有限公司。

2.莆田市金阳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合成材料销售等业务,无违规处理建筑垃圾、违规洗沙,产生淤泥、废水和粉尘行为。金阳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隔壁是三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垃圾分类、砂石处理重复利用。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验收等相关环保手续,为“散乱污”企业。存在违规处理建筑垃圾、违规洗砂的行为。现场堆放经筛选后准备重复利用的砂石材料,存在粉尘污染现象。该公司所在洼地位置的洼地水为咸水,无法洗砂,之前用自来水洗砂,尾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三豪再生有限公司从2023年11月22日关停至今,未发现生产经营现象。白塘镇组织人员多次巡查,未发现生产迹象。

部分属实

清理堆场物料,拆除清理洗沙设备,防止反弹回潮,避免粉尘,提升空气质量。

1.对企业未能清运的物料堆放场外围建设围挡,并对物料覆盖防风抑尘网、架设固定式喷淋等设备。责令业主在2024年1月15日前,把堆场物料清理到位。

2.强化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督促企业拆除设施,防止反弹复产,责令业主在2024年1月30日前,将未拆除的相关生产设备清理到位。进一步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提升群众人居卫生环境。

3.涵江区政府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置。

阶段性办结

23

D3FJ202312160028

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新海天超市往南400米道路东侧,1亩左右的农耕地被侵占,违建东庄德昌水泥店,水泥粉尘严重,要求搬离,恢复农耕地。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群众反映的“东庄镇新海天超市往南400米道路东侧,1亩左右的农耕地”位于东庄镇东庄村。2012年间,秀屿区东庄德昌水泥店的经营者吴某昌未经审批在该地块上建设铁皮房并水泥硬化部分土地,占地面积约350平方米,经比对,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建设用地),不属于耕地。现场检查时,该水泥店周边地面散落有部分水泥粉尘。

部分属实

1.完成散落水泥粉的清理工作。

2.加强日常监管。

1.东庄德昌水泥店未经审批建设铁皮房及水泥硬化土地,该地块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且东庄镇东庄村村庄规划于2021年10月15日才获批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属“相关规划编制颁布实施前已建成的建(构)筑物”,暂予保留。

2.东庄德昌水泥店周边散落有部分水泥粉尘的问题,2023年12月17日,东庄镇政府已督促业主进行清理,当天完成整改。同时要求业主在搬运水泥过程中做好喷淋、清扫等相关措施,确保不影响环境及群众生产生活。

3.东庄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水泥店的日常巡查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到位。

4.秀屿区政府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已办结

24

X3FJ202312160120

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群英居委会彩云巷与安达路处的洋葱、生姜、大蒜等贮存、批发点,垃圾遍地,腐烂异味扰民,运输车辆扬尘、噪声扰民。多次反映未果,请求该批发点搬离。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三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2023年12月5日涵西街道现场核实,存在经营户垃圾随意丢弃、过道堆放货物、搬运产生扬尘和占道影响交通问题。涵西街道立即组织环卫人员清理垃圾,商户清理占道货物,配备喷壶处置搬运扬尘,并安装监控和签订承诺书,每天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前不得经营、中午12时至下午2点半不得装卸货物,同时要求环卫保洁的公司增加环卫工人,增加卫生打扫次数,做到垃圾及时清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2023年12月17日,涵西街道相关人员再次进行现场核查。环卫公司和商户每天都能及时清理垃圾,路面无停放运输货车和占道现象,存在部分商户占门前走廊堆放洋葱现象。

2.2022-2023年期间,群众通过12345反映和投诉彩云巷存在问题,总共2件,街道都及时处理和答复。经营户反映:彩云巷洋葱批发(零售)存在已有30年之久,商户前期建设的冷冻库投资巨大,且全国各地的经销商都知道涵江彩云巷洋葱批发,知名度很高,不愿意搬离。

部分属实

加强彩云巷日常管理,规范经营秩序,保持卫生整洁,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1.涵西街道、区城管部门口头提醒商户,要求商户清理走廊洋葱,若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将依法查处。

2.涵西街道组织人员对彩云巷商户开展入户宣传,在商户门口张贴规范经营通知书,并签订承诺书,要求商户自觉做到“门前三包”责任制,同时做到文明经营,规范经营。

3.按照相关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常态化监管和保洁工作,确保彩云巷洋葱商户规范经营,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4.彩云巷洋葱批发(零售)存在已有30年之久,居民与商户存在邻里纠纷,由涵西街道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做好化解工作,融洽邻里关系,建设和谐涵西。

5.涵江区政府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25

X3FJ202312160102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建设的污水处理提升泵,长时间未使用,导致污水未及时处理,积压池中,夏天时臭气冲天,苍蝇蚊子成堆,污染周边环境。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华亭镇辖区内大型生活污水泵站2座,均正常运行。其中,云峰泵站日均水量约500吨;华林工业园区泵站日均水量约13000吨。华亭镇各村居小型污水收集池152个,其中正常运行的小型污水收集池115个;无法正常运行的污水收集池37个,均正在维修。此外,樟塘村因整村拆迁没有小型污水收集池,后角村因村域污水均直接接入市政管网,未设小型污水收集池。

2.前期群众反映的华亭镇各村居的小型污水收集池有37个无法正常运行,其中有29个污水外溢、渗漏到附近菜地、地块。2023年12月20日,华亭镇政府已对37个无法正常运行的污水收集池完成维修,并投入运行,目前未发现有污水渗漏、外溢现象。

部分属实

有序推进无法正常运行的小型污水收集池进行维修和G324国道西许段排水沟和涵洞清淤疏通工作,确保全镇泵站和小型污水收集池均正常运行。同时,按时完成G324国道西许段排水沟和涵洞的清淤疏通工作。

1.37个小型污水收集池,已全部完成维修并投入运行。

2.2023年12月12日,相关部门组织施工队对G324国道西许段排水沟和涵洞进行清淤疏通,计划于12月30日前完成全线排水沟和涵洞清淤疏通工作。

3.华亭镇政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安排专人巡护,发现破坏生态问题立即上报。华亭镇纪委、镇效能办不定时进行明察暗访。

4.城厢区政府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已办结

26

X3FJ202312160089

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开发区:1.仙游县信力胶业有限公司,超范围生产化学品胶水、含辐射产品等,未按规范处理废气、废渣,污水横流污染土壤;2.1、2号楼内设多家黑工厂,未依法办理环保手续,夜间偷产化工产品,臭气扰民。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仙游县信力胶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查询该公司的环评审批文件、原材料清单、出库清单,未发现超范围生产化学品胶水和辐射产品的情况。

2.该公司车间投料口和出料口上方设置有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2023年12月18日下午,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排气筒、厂界周边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该公司危废储存间设在厂区围墙外面,经相关系统查询,2023年11月17日,仙游县信力胶业有限公司将产生的0.087吨危险废物转移至莆田华盛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3.该公司生产过程不会产生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已纳管进入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查该公司厂界周边环境,未发现污水横流污染土壤的情况。

4.群众反映的“1、2号楼”实为仙游县信力胶业有限公司大门入口左右两侧的两栋厂房,1号楼内只有1家仙游铭辉鞋材有限公司,现场有一条鞋垫加工生产线,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号楼内只有1家莆田市瑞兴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从事鞋材加工,经对照环评审批目录,该项目无需纳入环评管理,不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5.仙游铭辉鞋材有限公司从事鞋垫生产,现场未发现化工产品及原料,生产时间为早8点至晚5点;莆田市瑞兴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从事鞋材加工,现场未发现化工产品及原料,生产时间为早8点至晚7点30分。2023年12月20日晚上8点,仙游县有关部门突击检查,未发现该2家企业夜间生产,现场未发现化工产品及原料。

6.仙游铭辉鞋材有限公司和莆田市瑞兴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位于仙游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周边为公司和污水处理厂,最近居民点直线距离585.9米。仙游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1、2号楼周边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部分属实

1.仙游县相关部门跟进仙游铭辉鞋材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环评审批和配套相关环保治理设施,确保该公司在取得环评手续及配套建设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时方可恢复生产。

2.在厂区里面规范设置危废储存间。

3.仙游生态环境局对仙游铭辉鞋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1.责令仙游铭辉鞋材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改,依法取得环评审批手续、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经检测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2.责令仙游县信力胶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前规范处置危废,在厂区里面规范设置储存间。

3.对仙游铭辉鞋材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4.仙游县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确保仙游铭辉鞋材有限公司在未依法取得环评审批手续、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经检测达标前不得恢复生产。同时,建章立制,明确入园企业条件,建立完善企业环保配套设施,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到位,提升对工业园区的环境保护水平。

5.仙游县政府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27

X3FJ202312160084

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埭里村上林自然村的几家石子黑加工厂,偷挖石子,破坏山体,生产时噪声、粉尘扰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涵江区白塘镇埭里村上林自然村只有一家砂石销售公司,为莆田市启航保洁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为翁某英。

2.涵江区白塘镇境内并无山体。该现场地类为工业用地,现场堆料面积约5亩,无作业生产,砂石主要来源为项目地块地下室基坑土石开挖,现场有2堆外运过来黑色网布覆盖的砂土,一堆为水泥渣石子约1千立方米,一堆为沙巴土约3千立方米。

3.该堆料场近期已停产,现场作业机械停滞生锈,堆放的砂石由黑色网布覆盖,但未完全覆盖到位,起风时容易产生扬尘,该公司定期对砂石进行喷淋处理,生产及运输时存在噪声、粉尘扰民情况。

部分属实

1.加快堆料场问题整改工作。

2.加强全村环境卫生巡查,确保群众享有良好的人居环境。

1.涵江区白塘镇政府督促业主整改,采取防护措施,杜绝生产时噪声、粉尘扰民。经与业主沟通后,业主不再继续经营,其表示愿意将砂石堆和沙巴土堆以及堆料场配套的全部碎石设备在2024年1月30日前完全清理,解决噪声、粉尘扰民现象。

2.白塘镇政府出台相关巡查方案,明确职责,加强对埭里村全村环境卫生巡查,确保群众享有良好的人居环境。

3.涵江区政府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28

D3FJ202312160025

莆田市涵江区荔涵大道附近,胜欣工贸鞋业,废气、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未发现群众反映的胜欣工贸鞋业。荔涵大道江口段有1家厂名相近的莆田市顺欣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现已停产关闭并将2幢厂房租给4家公司(分别为:莆田市富晨塑胶有限公司、莆田市奥思鞋材有限公司、莆田市锐斯特鞋材有限公司、福建省泓阳鞋业有限公司)进行生产,该4家公司(均通过生产项目环评审批、通过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办理排污许可证)均正常生产,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通过车间的墙体与空间距离衰减,降低噪声排放;鞋材生产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均已配套了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经涵江生态环境局巡查,厂界周边未发现有明显异味及噪声。4家公司废气处理工序具体如下:

1.富晨塑胶公司橡胶鞋底注塑生产有产生有机废气,已配套建设活性炭吸附箱环保污染防治设施。

2.奥思鞋材公司RB车间和喷漆车间分别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备一套,RB开炼及硫化有机废气:集气罩+水喷淋塔+排气筒排放;喷漆描漆有机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吸附+排气筒排放。

3.锐斯特鞋材公司大底组合生产产生的有机废气已配套建设活性炭吸附箱环保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照射工序两条线,其中一条已拆除未用,但原配套建设的集气管道未进行封堵,造成整体环保污染防治设施的废气收集率降低,影响废气处理效果。

4.泓阳鞋业公司鞋底生产有产生有机废气,已配套建设活性炭吸附箱环保污染防治设施。

部分属实

该4家企业生产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废气、噪声影响周边环境。

1.针对锐斯特鞋材公司已拆除的照射工序生产线,存在原配套建设的集气管道未进行封堵问题,该公司立行立改,已于2023年12月20日对管道进行封堵,完成整改。

2.针对群众反映的“废气、噪声影响周边居民”问题,2023年12月19日涵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4家企业开展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采样检测,待检测报告出具后,若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3.涵江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确保4家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废气、噪声扰民。

4.涵江区政府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未办结

29

X3FJ202312160079

莆田市荔城区农机监理站办公大院北围墙与河沟间,常年圈养家禽,污染河流水质。院内种植蔬菜,污染周边环境。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荔城区农机监理站办公大院北围墙与渠桥河之间,发现新度社区居民张某丕搭建一处简易棚,占地面积10平方米,共圈养家禽9只,存在少量禽粪污染河流水质。

2.该大院有1农户利用院内一块空地种植蔬菜,菜地面积25平方米,影响到机关大院的公共形象,没有污染周边环境。

部分属实

农机监理站院内临时搭建的鸡舍完成拆除,25平方米菜地清理完成。

1.对张某丕进行思想教育,该农户于2023年12月18日将圈养的9只家禽自行处置,临时搭建的鸡舍已拆除。同日,农机监理站一块约25平方米菜地,也全部完成清理。

2.新度镇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渠桥河流域常态化巡查,并落实监管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荔城区政府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30

X3FJ202312160071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卫生院西侧约50米,新度村与杨美村相邻河道常年漂浮粪便,影响流域水质和附近环境。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荔城区政府相关部门对后厝沟进行沿线排查,未发现沿河排污口和存在漂浮粪便现象,但检查发现,后厝沟水体感官一般,可闻到轻微异味,河道两岸有部分杂物堆放,水面漂浮少许杂物。

部分属实

完成后厝沟两岸“四乱”清理以及河面漂浮物打捞。同时加强对该河道的常态化补水以及巡查检查和日常保洁,持续改善该河段水环境。

1.2023年12月17日,新度镇政府组织人员开展该沟两岸“四乱”清理,打捞河面漂浮物。荔城区水利局保持河道生态基流,新度镇政府加强河道日常保洁,保持该河段水体水质。

2.新度镇政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河工作,落实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河、河道专管员每日一巡河,重点查看河流水质情况,加强河面环境和河道岸线日常管理。

3.荔城区政府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31

X3FJ202312160074

莆田市涵江区涵西市场,垃圾乱倒、污水横流、环境脏乱、异味刺鼻,老鼠蟑螂成堆。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2023年12月17日,涵西街道现场核查,环卫公司每天均组织人员及时清理垃圾,路面无成堆垃圾,运输海鲜车辆规范停放,不存在废水乱排现象。现场要求环卫公司增派人手,增加打扫次数,严格卫生标准,时间可以提前到6点半开始,保证市场卫生整洁。

2.涵江闽中水产品批发市场为人员密集场所,定期开展“灭四害”消杀活动,在市场每个角落投放老鼠蟑螂药,现场查看仅发现少量蟑螂和老鼠。

部分属实

涵西街道加强闽中水产品市场日常管理,确保文明经营、规范经营,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1.涵西街道经常开展“除四害”消杀等活动,在市场角落投放老鼠蟑螂药,清除老鼠蟑螂。

2.涵西街道组织对市场商户开展入户宣传,在商户门口张贴规范经营通知书,并签订承诺书,引导夜间车辆出入、装卸和营业控制音量,做到文明、规范经营。同时,出台《涵西街道闽中水产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加强常态化监管和保洁工作。

未办结

32

D3FJ202312160014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囊山村去往天元岩水泥路中段拐弯处右侧,几十亩林地被侵占用于违建铁皮房,目前已经建好,破坏生态环境,雨天造成山体滑坡、水土流失。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囊山公园上方辟支岩左侧,道路内侧无生态林被破坏用于违建房屋,但其外侧有一铁皮搭建的尼姑庵,侵占生态林。该尼姑庵为2018年群众自发捐资建设,面积约150平方米。近年来,囊山公园通往天元岩道路上未出现过水土流失或塌方现象。

部分属实

对铁皮搭建的尼姑庵立案查处,拆除到位并复绿;加强巡山护林频次,防止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发生。

1.涵江区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对该铁皮房占用林地的行为立案查处,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拆除到位。于2024年4月15日前对被侵占的林地完成覆土复绿。

2.江口镇政府制定《江口镇囊山村护林巡查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口镇囊山村林地管理,防止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相关问题。

3.涵江区政府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未办结

33

D3FJ202312160012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石塔村村部旁10米左右的山头被石材场违规采矿,破坏生态环境建设别墅。之前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目前仍未整改到位,要求恢复原有生态环境。

莆田市

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埭头镇石塔村村部旁一座废弃石窟,2023年11月29日,秀屿区自然资源局调查,该石窟约于1990年前后已荒废至今。经对石窟周边50米范围延伸调查,发现通往山顶的道路有石材散乱堆放。埭头镇政府正在组织对道路旁散乱堆放的石材进行清理,同时已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石材类别、涉及面积等进行鉴定,秀屿区政府将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并于2024年2月29日前处理到位。

2.投诉建设别墅问题,2023年10月26日及11月17日,埭头镇政府已两次下发停建通知书,要求林某春、林某宣停止建设并限期整改到位,于2023年12月1日对当事人违法占地问题立案查处。现场核查,林某春、林某宣户违建地下室正在进行地下室板面拆除。

部分属实

1.拆除违建地下室,并对占用农用地部分恢复原状。

2.埭头镇政府完成通往山顶的道路散乱堆放的石材清理及调查处置工作。

3.埭头镇政府完成违建地下室行政处罚。

1.通往山顶的道路旁散乱堆放的石材未清理及调查处理到位问题,根据委托鉴定结果,由埭头镇政府于2024年2月29日前处理到位。

2.埭头镇石塔村村民林某春、林某宣违法占地建设地下室问题,由埭头镇政府对林某春、林某宣违法占地行为的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制定整改方案,并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违建地下室拆除,对涉及的农用地予以恢复原状。对其中涉及的162㎡已在办理报批手续的用地,先整改恢复土地原状后,予以完善相关手续。

3.埭头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加大巡查保护力度。

4.由秀屿区政府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未办结

34

D3FJ202312160011

莆田市城厢区:1.常太镇长基村利垅坑水库上方的山林被随意砍伐,雨天水土流失,污染下游居民饮用水。通过12345反映两个半月都未解决。2.根据《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莆田市东圳水库水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居住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居民要限期搬迁,目前仍有100多户居民居住在东圳水库一级保护区生活,影响到整个莆田市饮水安全。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常太镇长基村利垅坑水库上方的山林被随意砍伐”系城厢区2023年松林改造提升年度方案项目实施地块,是对已受松材线虫病危害的马尾松树林进行采伐预防性改造,施工方临时开设进出场道路,少量砍伐非马尾松树木,属正常施工需求。林木采伐经区自然资源局审批,2023年度常太镇长基村共进行松林改造10个小班,审批面积为2051.76亩,分两次审批。采伐施工由长基村委托第三方负责实施。2023年12月18日,现场查看未发现随意砍伐现象。

2.经莆田市林业局林业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队现场核查,采伐施工修的便道有表土裸露,未及时防护;作业队为顺利进行砍伐运输,将采伐区旁原有的一条道路临时扩宽,短时强降雨会造成水土流失。因松林改造提升项目已经完成,下一步将进行林地补植复绿,正在与中标方拟订合同并准备组织进场,解决表土裸露问题,整治该区域水土流失。根据2023年1-11月国控东圳水库出口断面平均水质为II类,达到考核要求。

3.经查12345平台系统,类似相关诉求的投诉件,首次在平台上登记的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常太镇政府先后5次反馈。反馈前均有组织镇林业站等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查看松木采伐情况,采伐行为均为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正常作业需求,未发现山林被随意砍伐的情况。常太镇政府也已对群众提出问题及时进行反馈。

4.2014年8月,市委、市政府启动东圳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湖滨缓冲带治理工程,对东圳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内部分群众实施搬迁安置。项目红线图(第一稿)以一级保护区为界,一级保护区全部纳入征迁范围,因超出当时的财政可承受能力,后经研判,一级保护区内长基村、洋边村、常太社区部分区域处于东圳水库的背水面,暂不通过集中搬迁安置来解决水源保护问题,故未列入搬迁安置工程。该项目共搬迁安置库区661户,拆除旧房面积约22万㎡。遗留部分区域未搬迁,经初步摸排约204户,户籍人口740人,常住人口148人。

5.根据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8月1日相关文件第七点“关于生活面源污染”中回复内容“原住居民住宅允许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保留,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必须收集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原住居民住宅在确保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的情况下可以予以保留,不进行搬迁。目前,一级保护区未搬迁群众已全部完成生活污水收集纳管,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集中外运,日产日清,尽可能减少水质污染,但仍可能影响东圳水库水质。

部分属实

1.2024年1月份组织中标方进场补植复绿,解决表土裸露问题,整治该区域水土流失问题。

2.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未搬迁群众安置工作。

1.常太镇政府督促复绿工程施工中标方于2024年5月前完成补植复绿,解决表土裸露问题,整治该区域水土流失问题。

2.根据莆田市政府〔2023〕6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未搬迁群众安置工作。目前,一级保护区未搬迁群众已全部完成生活污水收集纳管,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集中外运,日产日清,确保不污染水源。制定常太镇一级保护区及周边环境日常巡查方案,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由城厢区政府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

35

D3FJ202312160001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囊山村囊山公园上方辟支岩右侧,道路内侧几百平方米生态林被破坏、侵占用于违建房屋,引起水土流失和塌方。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囊山公园上方辟支岩右侧,道路内侧无生态林被破坏用于违建房屋。但在群众反映的辟支岩左侧,道路外侧有一铁皮搭建的尼姑庵,侵占生态林。该尼姑庵面积约150平方米。

2.近年来,从囊山公园通往天元岩道路上未出现过水土流失或塌方的现象。

部分属实

对铁皮搭建的尼姑庵立案查处、拆除到位并复绿,同时加强巡山护林频次,防止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1.涵江区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对该铁皮房占用林地的行为立案查处,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整改到位。2024年4月15日前对被侵占的林地完成覆土复绿。

2.江口镇政府出台相关巡查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口镇囊山村林地管理,防止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江口镇出台相关方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相关问题。

3.涵江区政府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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