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发布时间:2024-01-02 18:12 信息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截至1月1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三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莆田市23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FJ202312220494

信访人对信访编号X3FJ202312050042办理结果不满意,表示“未发现暗管、群众表示村民生活未受到影响”等调查不实。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举报件反映的“莆田市仙游县榜头调味品厂”实为莆田市信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9日,仙游生态环境局执法监测发现该公司废水排放未达纳管标准,于2023年12月7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3年12月20日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正常,对厂区外仙水溪河段进行巡查,未发现有私设暗管,厂区外无明显异味,不存在偷排现象。经调阅平台数据,从2023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废水均达标纳管。2023年12月23日再次现场检查,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正常,对厂区外仙水溪河段进行巡查,未发现有私设的暗管。

部分属实

1.莆田市信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

2.仙游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仙游生态环境局、榜头镇政府协同联动,加大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监管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1.仙游县水利局督促该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前办理取水许可证。

2.仙游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涉及废水超标排放问题依法立案调查。

3.仙游生态环境局加强与榜头镇政府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常态化检查监管体系,确保工业企业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4.仙游县政府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到位,并加强群众宣传解释工作。

已办结

2

X3FJ202312220409

信访人对“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居民区中的云南老滇烧烤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截至目前油烟、噪声扰民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有关部门存在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假整改的情况。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根据《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内,鼓励个人和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减少油烟排放”,老滇烧烤店属于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非商用建筑,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正常运行,其排气管连接厨房灶台、烧烤车,用于收集处理油烟,距离居民楼约30米,厨房灶台、烧烤车产生的油烟,通过该排气管并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到莆田鞋业集团有限公司废弃办公楼三楼的一间办公室,但仍存在少许油烟味。

2.2023年12月15日,老滇烧烤店完成对玻璃房屋顶的改造,将原有硬塑料阳光板更换成铁皮包泡沫板,并在油烟排气管增加套管,进一步降噪降油烟。2023年12月17日,该店已将临近居民楼的3台空调外机搬离。2023年12月18日至23日夜间,镇海派出所工作人员到该店进行巡查检查,该店铺经营者已通过撤离室外餐桌、改造临近居民楼包间为喝茶休息间、调整播放音乐为轻音乐、更换玻璃房用材等有效措施降低经营噪声,现场未发现食客噪声扰民现象。

部分属实

1.各有关部门督促老滇烧烤店落实防止经营中噪声、油烟等扰民问题发生的各项环保措施及工作要求。

2.镇海街道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辖区日常巡查。

1.各有关部门督促老滇烧烤店落实防止经营中噪声、油烟等扰民问题发生的各项环保措施及工作要求,并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

2.镇海街道制定《镇海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层巡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开展一线常态化的巡查监督。

3.荔城区政府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到位。

未办结

3

X3FJ202312220476

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东吴村顶吴152号吴某福、吴某祥九分耕地(刘泉厝后)被东吴村强行占用,破坏耕作物,致使无法耕作。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2001年东吴村统筹征用村集体土地用于新农村建设,诉求人所反映的土地在统一征用的范围之内,且诉求人已签字领取相关补偿款,东吴村不存在强行占有耕地的情况。

2.因东吴村新农村建设推进缓慢,期间经历多次人事变动,致使该土地长期抛荒,附近村民将废弃渔具、杂物、废品等堆放在该地块,使土地无法耕作。

部分属实

1.该地块完成清理并恢复耕种条件。

2.东埔镇政府落实《东埔镇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加强巡查监管。

1.东埔镇政府2023年12月25日下午组织队伍对该地块进行全面清理,恢复耕种条件。

2.东埔镇政府制定《东埔镇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加强全镇各村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前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3.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到位。

已办结

4

X3FJ202312220482

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锦山村后江仔自然村群众反映邻居85号村民一层厨房烟囱排烟口朝向投诉人窗户,油烟直排,严重影响投诉人健康和安全。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的“东庄镇锦山村后江仔自然村85号”为东庄镇锦山村陈某粦户。该户于2013年间在一楼厨房搭设一根烟囱用于对外排烟,因与邻居住宅间隔较近,产生的烟雾对邻居造成一定影响。2022年5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后,陈某粦户将自家烟囱对外延伸55公分并加装网盖,避免烟雾直接飘向邻居。2023年12月22日现场核查时,陈某粦户一楼厨房烟囱维持改造后的状态。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现场复核时,该户一楼厨房的烟囱维持原状,经组织陈某粦户与反映人双方进行协商,同意按照“拆除原40公分网盖后安装三通,并在两侧各接出延长20公分左右”的方案进行整改,待签订协商协议后进行安装改造。

部分属实

东庄镇政府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陈某粦户一楼厨房的烟囱改造,并加强生态环境巡查保护。

1.针对反映人与陈某粦户已完成协商,但尚未签订协议及改造问题,由东庄镇政府组织双方尽快签订协商协议,并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烟囱改造。

2.东庄镇政府做好群众的解释宣传工作,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生态环境巡查保护。

3.秀屿区政府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到位。

未办结

5

X3FJ202312220398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霞东村头厝自然厝村民林某珍、林某友等人在原来臭水沟位置(下屿中学南门先往左侧走100米的路口,在路口处往右侧拐100米左右处,在杂草田间,搭盖及建筑物十分明显)建设露天公厕、大量养殖鸡鸭,异味大,蚊蝇滋生污染环境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养殖鸡鸭”为东峤镇霞东村林某友户,该户在房屋后面养殖鸡鸭共19羽,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但养殖棚舍内鸡鸭粪便未及时清理、菜地里鸡鸭粪便未进行覆土,存在异味。根据莆田市秀屿区畜禽养殖区划示意图及《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莆秀政办〔2018〕64号)第二条第二款:“家庭式散养户禽每户控制在20羽以内”之规定,该户处于可养区范围且不存在超数量养殖的情况。

2.举报件反映的“露天厕所”为东峤镇霞东村蔡某珍户,该户因住宅为夯土石结构,屋内无法设置厕所,故在自家空地上建设一处占地面积约2.4平方米的二格式水冲户厕,污水和粪便经沉淀后排入农田消纳。现场核查时,未见厕所内污水流出,但存在些许异味;巡查周边排水沟,水沟内较为干净。

部分属实

东峤镇政府完成养殖棚舍清理,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

1.2023年12月23日,东峤镇政府组织对林某友户养殖棚舍内的鸡鸭粪便清理至菜地,并对菜地里的粪便进行覆土,当天完成整改。同时,要求户主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2.东峤镇政府已督促蔡某珍户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加大户外厕所冲洗频次,消除异味影响。

3.东峤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日常巡查。

已办结

6

X3FJ202312220441

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长西组、掘尾组7户基本农田六亩,新厝组山地一亩,被占用盖房屋、车场、围墙等;常太镇山门村后山的林地毁林约15亩建休闲采摘园。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经比对2022年的航拍图及二调、三调图斑,坪盘村长西组、掘尾组、新厝组等3个小组尚无发现存在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房屋、车场、围墙等情况。

2.城厢区常太镇山门村无信访件所述休闲采摘园,山门村及周边仅有一处家庭农场,位于东青村(与山门村相邻)与山门村交界处,该农场系莆田市城厢区玉海种植家庭农场,由林某海与常太镇东青村上亭组村民方某高、陈某宝、陈某宣签订果园租赁流转协议书,租赁果园建立家庭农场,占地面积约15亩,2015年12月30日原福建省农业厅、财政厅公示该农场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2015年影像图斑显示该果园已种植荔枝等果树,现状仍为荔枝等果园,该农场并非毁林建设,也不属于休闲采摘园。

部分属实

1.加强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

2.严格落实城厢区常态镇林长制工作,加强林地的日常巡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处置,防止毁林问题发生。

1.白沙镇政府将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图斑用地审批要求实施,加强管理,确保耕地、林地不被侵占改用其他用途。

2.涵江区加强监管,健全日常监管制度,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3.城厢区常态镇严格落实林长制工作,加强林地的日常巡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处置,防止毁林问题发生。

已办结

7

X3FJ202312220515

信访人对前期反映天证检测公司数据造假的答复不满意,有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参股,所以包庇该公司。要求省厅认真排查该公司合同等。

莆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再调查核实,仙游县垃圾处理(焚烧发电)厂环评的开展时福建省天证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还未成立,该环评开展单位为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非福建省天证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2.经查询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林某凡,股东为林某凡、林某英、林某明。经询问企业和区环保部门了解,该公司股东三人未在环保部门任职。

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过程中,将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已办结

8

X3FJ202312220474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来塘村建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离学校不到50米处的非工业用地上违规建设厂房2000多平方米,生产时采用劣质污泥作原料,废气超标准排放,臭气熏天,影响周边学校,采用停工等方法躲避监管。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三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莆田市建仁建材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面积为33669.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性质。该公司厂区内现有建筑物5栋。2023年4月,该公司在其土地使用范围内新建一栋三层框架结构的厂房,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未办理相关规划及用地手续,目前已停工。

2.莆田市建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型环保节能建筑材料生产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证,各项环保手续齐全。2023年12月22日现场复核时,该公司已恢复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窑炉废气通过碱液喷淋除尘脱硫处理后通过1根约36米高的烟囱排放,未发现滚滚黑烟现象。经查阅影像图斑,该公司厂区距离周边居民区及学校直线距离约200余米,符合环评批复中“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厂界外延50米范围内”要求。针对前期核查时发现的该公司原料堆放区域未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秀屿生态环境局已于2023年10月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部分属实

1.完成新建厂房拆除。

2.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办理。

1.针对莆田市建仁建材有限公司新建的厂房未办理相关规划及用地手续问题,由笏石镇政府于2024年3月31日前依法拆除清理到位。同时在整改过程中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2.针对莆田市建仁建材有限公司原料堆放区域未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秀屿生态环境局已立案,但尚未处理到位问题,由秀屿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3月31日前依法处理。

3.由秀屿生态环境局建立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排污情况的环境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污染防治。

4.由秀屿区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未办结

9

D3FJ202312220026

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东宅村,赤岭石子加工厂,破坏15亩农田、树木,至今未复绿。要求返还农田,补种树木。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枫亭镇东宅村赤岭铜厝山村民休闲活动中心项目所在地块经福建省政府2019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及仙游县政府关于仙游县枫亭镇东宅村赤岭铜厝山村民休闲活动中心建设用地批复,转为建设用地。该地块范围与赤岭石子加工场基本吻合。根据2022年末土地利用现状图显示,赤岭石子加工场所在地为采矿用地。该石子加工场为临时石子堆放场。

部分属实

1.完成赤岭石子加工场洗砂设备拆除、增设喷淋设施。

2.依法对赤岭石子加工场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3.完成赤岭石子加工场周边公路沟渠内的淤积泥沙清理工作。

1.枫亭镇政府责令赤岭石子加工场立即拆除场内洗砂的机械设备,增加喷淋设施,定期、不定期开启喷淋降尘。2023年12月12日,赤岭石子加工场已拆除场内洗砂机械设备,修复场区内部分损坏喷淋设施并新增2台雾炮机。

2.2023年12月7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对赤岭石子加工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3.2023年12月11日,枫亭镇政府已组织人员清理完成赤岭石子加工场周边公路沟渠内的淤积泥沙。

4.由仙游县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常态化巡查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好良好生态环境。

已办结

10

X3FJ202312220491

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玉塔村大埔底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占用非工业用地,违法建设4000-5000多平方米厂房,且存在乱堆乱放生产材料及工业垃圾的情况。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建省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06年至2008年期间建设,经比对地籍影像,该企业厂区在2012年前建成,根据相关文件,该厂建筑物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2.2018年11月8日,福建省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招拍挂方式,以1087万元竞得仙游县XG挂-2018-8号工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鲤南镇玉塔村大埔底),用地面积2.1509公顷(约33.3亩),地块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原仙游县国土资源局与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签订《成交确认书》。

3.2022年11月8日,仙游县自然资源局对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土地一案立案调查,调查发现: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涉嫌擅自占用土地83.76亩,用于堆土场、机砖成品堆放场及建设厂房(包含扩建)、管理房等,该行为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经认定仙游具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土地中林地面积为43.01亩,该违法占用林地涉嫌刑事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触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11月16日,仙游县自然资源局将该厂《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移送仙游县公安局;2023年1月4日,仙游县公安局作出立案决定;2023年3月16日,仙游县公安局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4.2022年12月始,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陆续清理堆土场、机砖成品堆放场及拆除部分厂房复耕,至2023年12月25日国土云查询该企业厂区占地面积58.15亩,其中采矿用地56.90亩(含仙游县XG挂-2018-8号工业地块33.3亩)、林地1.25亩;多占面积24.85亩,其中仙游县XG挂-2018-8号工业地块红线范围外违法建设厂房面积约16.2亩及道路4.15亩,生产材料及工业垃圾堆放占用约4.5亩。

5.福建省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占用4.5亩位于仙游县XG挂-2018-8号工业地块红线范围外,乱堆乱放生产材料及工业垃圾行为,仙游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乱堆乱放生产材料及工业垃圾问题整改。

属实

2024年1月20日前,福建省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完成占用4.5亩用于乱堆乱放生产材料及工业垃圾问题整改。恢复原状后归还,由原业主管理原地类使用。

1.福建省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仙游县XG挂-2018-8号工业地块红线范围外违法建设厂房面积约16.2亩在2013年前已形成的,依据2013年1月1日《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通告》第二款规定:2013年1月1日前的“两违”建筑物业主,应立即停止违法建筑行为,保持现状,听候处理,对红线外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按历史遗留问题暂予以保留。

2.由仙游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福建省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4.5亩乱堆乱放生产材料及工业垃圾问题整改,恢复原状后归还,由原业主管理原地类使用。

3.由仙游县自然资源局、鲤南镇协同联动,完善常态化巡查管理机制,组成巡逻人员不定期对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厂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未办结

11

X3FJ202312220384

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凤际村有约28.5亩基本农田,被莆田铁路青云山隧道项目指挥部占为临时驻地并硬化,现项目已结束,未复耕。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莆田铁路青云山隧道项目指挥部”实际为原向莆铁路青云山隧道项目指挥部,位于庄边镇凤际村青云山隧道3号斜井出口处,占地面积约14亩,并非28.5亩,均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地类为设施农用地,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地类为工业用地,该地块现状为空地。

部分属实

广泛深入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正确维权。

1.2023年12月23日,庄边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围绕土地复耕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政策解读,提升群众依法维权能力。

2.基于该地块已硬化,涵江区庄边镇政府开放该场地用于周边群众晾晒稻谷、玉米等农作物,服务方便周边群众。

阶段性办结

12

X3FJ202312220385

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安置房二期2、3号楼楼下:1.海鲜摊贩噪声扰民;2.在小区路面上乱倒海鲜废水,破坏绿化带,腐蚀地下室钢筋;3.塘北路车辆噪声扰民。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海鲜摊贩”实为林某芬活鲜批发店,该店营业时间为24:00-次日05:00,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该店家在活鲜运输卸货过程中存在有装卸操作不当、重拿重放,造成噪声扰民的情况。

2.塘北二期安置房2、3号楼楼下为公共停车场及人行道,未设置绿化带。现场检查未发现商家乱倒废水行为;经进入该批发店地下室查看,地下室板面、墙壁未发现水流渗透痕迹,地下室所有设施均正常完整,不存在腐蚀现象。

3.涵江区塘北路为市政主干道,车流量大,产生车辆声音属于正常范畴。

部分属实

涵江区林某芬活鲜批发店在装卸货物期间严格管理,及时提醒装卸工作人员降低工作音量,装卸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影响周边群众休息。

1.涵东街道办事处、区执法局、涵江公安分局现场劝导业主林某芬整改,在装卸货物期间严格管理,及时提醒装卸工作人员降低工作音量,装卸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影响周边群众休息。

2.涵东街道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塘北社区对社区人居环境的巡查管理,维护群众良好的生活环境。

阶段性办结

13

X3FJ202312220340

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木兰社区胜利路1317号(金石中学附近),有个变压器距居民楼不足5米,存在辐射安全隐患;2.楼下垃圾收集点,夏天臭气突出,影响周边环境。

莆田市

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变压器距离居民楼不足5米”实为后门庭1号公变,于2009年9月由木兰社区协调安装在马路边的公共位置,配变型号:S13-M-400/10,生产厂家:浙江置电非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经现场查勘确认,变压器对地距离4.7米,与最近房屋水平距离3.4米。该变压器安装符合《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标准》。

2.仙游县鲤城街道木兰社区胜利路1317号(金石中学附近)距离垃圾收集点(垃圾分类屋)15米。该分类屋选址是经综合考虑垃圾分类收集需求、征求周边群众意见后,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建设。该分类屋安排专人专岗负责管理,每天对分类屋周边及内部进行多次全方位清洗、消杀,分类屋内部及垃圾桶保持干净整洁,无臭味。每日垃圾清运车辆停靠分类屋装载垃圾桶时,尽管立装立走,但短时间内仍会产生少量异味。

部分属实

1.仙游城市管理局联合鲤城街道、木兰社区等工作人员加强对该社区居民《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宣传力度。

2.督促仙游县锦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落实分类屋专职管理员职责,做好分类屋周边环境卫生管理。

1.加强《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提升居民环境卫生及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2.仙游城市管理局督促仙游县锦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落实分类屋专职管理员职责,做好分类屋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加密垃圾桶及分类屋的清洗、消杀,保持分类屋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阶段性办结

14

X3FJ202312220371

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文献北工地(下磨市场对面,才子酒店后面),每天24小时施工,噪声污染严重,一大片裸露土堆土碴未覆盖,满天灰尘,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文献北工地,实为莆田市木兰溪文献北片区综合治理及提升项目一期(悦澜山居A1区基础工程),目前施工地块正在进行土石方开挖及支护作业。由于该工地位于莆田市中心城区,离居民区较近,正常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噪声。12月23日19:25、12月24日12:23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均未施工,现场有存在部分裸露的土石方未覆盖到位情况。

部分属实

加强对房建市政工程巡查监督,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1.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进行作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不得安排产生较大噪声的作业工序。

2.目前,现场裸露的土石方已采用绿网覆盖到位,施工现场加强洒水车及雾炮机进行移动式湿法作业。

3.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夜间作业检查,重点检查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施工场所,强化部门联合执法。

4.成立以区住建局局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不定时对房建市政工程噪声及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将房建市政工程噪声及扬尘查处情况纳入施工单位日常考核。

已办结

15

X3FJ202312220389

莆田市涵江区商业城三期边涵江屠宰场,厂房破旧,生产时杀猪声阵阵,产生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沟,臭气冲天。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1.由于屠宰场厂房投入使用时间较久,企业关键设备、设施存在老化的现象;屠宰时间为24:00-次日03:00,屠宰方式采用直接屠刀切割方式,屠宰过程猪会发出较大声响。由于距离居民点较近,有时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2.该屠宰公司现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的城市污水管网。涵江区生态环境局多次开展现场突击检查,并利用无人机对河道进行巡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废水偷漏排进入河道的行为。群众反映的臭气问题主要来源于该公司厂区东侧和东南侧的待宰猪暂存栏。由于距居民区较近,受气候、地形、风向等因素影响,涵江商业城二期居民小区(直线距离约80米)、大地嘉苑小区(直线距离约150米),有时存在受异味影响的情况。12月22日涵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区屠宰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未超标;涵江区已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区屠宰公司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加大待宰猪暂存栏的卫生清理,改善臭味扰民问题。

3.屠宰场厂房建于1996年,投产时周边无居民小区等敏感点,如今周边已经建成多个居民小区,由于距离居民小区较近,居民受到臭气影响投诉时有发生,涵江区已启动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

部分属实

1.完成臭味、噪声扰民问题整改。

2.加强屠宰场日常卫生管理,规范经营秩序。

3.加快推进屠宰场整体搬迁,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1.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关闭非必要门窗、通道等,减少屠宰噪声传播通道;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屠宰操作流程。

2.12月22日涵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区屠宰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浓度未超标。

3.督促经营主体加强场地清洁卫生管理,每日对厂区猪粪等排泄物进行及时清理,并常态化开展卫生大扫除、消毒及污水调节池清淤等工作;合理调整屠宰时间安排,尽量做到生猪当日进场当日屠宰,减少生猪在场内产出排泄物等造成的影响。

4.涵江区现已启动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目前正在推进地块尽快出让、项目尽早动工,从根本上解决厂房破旧、居民受到臭气、噪声影响问题,保障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质量。

阶段性办结

16

X3FJ202312220372

莆田市城厢区新季路,噪声、汽车废气污染严重。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新季路店铺经营业务会产生噪声的为新季路65号的不锈钢门窗加工店,业主表示加工生产均在正常上班时间段进行,夜间时段未进行加工。经现场噪声检测,简易检测结果为55db,未超标。12月23日、24日晚,凤凰山街道有关部门对新季路沿街每个店面经营户和部分住户进行走访,店主与住户均表示该店加工生产在正常上班时间段进行,未产生较大噪声。但因该路段路面狭窄,个别车辆过往时存在鸣笛行为,产生一定噪声。

2.新季路为自筱塘南街往荔城南大道方向的单行道,道路两边为国投易泊停车位,中间一道行车道,车辆进出主要为周边新季路72弄自建房、宏鑫花园、名仕二区、新季小区居民及租户的私家车,车辆尾气达标排放。该路段客车及重型货车无法通行,并无严重废气源。

部分属实

强化巡查,加强生活噪声污染常态化管理,做好车辆有序管理,营造宜居环境。

1.12月24日上午,城厢区城管执法人员向新季路沿街店主分发告知书,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要求店家在经营过程中禁止占道店外店、堆放等,午间、夜间经营尽可能降低声响。

2.交警部门于12月27日前完成设立单向行驶、喇叭禁鸣相关警示牌,引导司机进入该路段文明驾驶,杜绝乱按喇叭声扰民。

3.凤凰山街道落实常态化噪声污染整治工作机制,避免噪声扰民。

4.城厢区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17

X3FJ202312220404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来垞村章厝大云寺下面100米左右建设有一处豆皮厂,天天燃烧模板和废柴,导致全村乌烟滚滚。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恒新豆制品厂于2022年租用现在的经营场所,用于生产加工豆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锅炉废气,燃烧废旧木模板和木材时产生尾烟。秀屿生态环境局、笏石镇政府已督促该厂立即进行锅炉提升改造并于2024年6月15日前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在完成锅炉提升改造和补办环评审批手续之前不得生产。同时由笏石镇政府帮扶企业,引导该厂搬迁至笏石食品工业园区内并督促该厂规范经营。2023年12月23日现场复核时,笏石恒新豆制品厂已停产整改,其锅炉提升改造、补办环评审批手续事项尚未整改到位。

部分属实

1.督促笏石恒新豆制品厂完成锅炉提升改造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2.引导企业搬迁至笏石食品工业园区并督促规范经营。

3.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

1.由秀屿生态环境局、笏石镇督促该厂立即进行锅炉提升改造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在完成锅炉提升改造和补办环评审批手续之前不得生产;由笏石镇人民政府帮扶企业,引导该厂搬迁至笏石食品工业园区内并督促该厂规范经营。

2.由笏石镇政府做好群众的解释宣传工作,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辖区各类企业巡查检查,对发现手续不齐全、违规生产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3.由秀屿生态环境局建立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4.秀屿区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

18

X3FJ202312220374

莆田市城厢区昌德食品、帝宝食品厂,每天晚上偷排废水和废气,黑色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到木兰溪,周边臭气熏天,相关第三方检测机构数据造假。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莆田市城厢区昌德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琼脂项目加工生产。废气主要来源为粉碎车间粉尘废气、锅炉房燃气锅炉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过程中产生氨等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碱液喷淋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周边无组织废气已配套高压喷雾系统进行治理。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调节+反应初沉+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现场污水处理站总排口无生产废水排放,现场调阅在线监控数据显示瞬时流量为0。原生产废水暂存在调节沉淀池内,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未闻到明显臭味的现象。查阅该公司委托的监测报告,2023年3月2日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7月3日、10月31日报告均显示废气、水和废水、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该公司因改造等因素需停产检修,2023年12月10日向城厢生态环境局提交停产报备,报备停产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2023年12月31日。待该公司确认恢复生产后,城厢生态环境局将再次到现场核查,并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废气、废水监测。

2.现场检查,城厢区帝宝食品厂正在生产,锅炉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现场未闻到明显臭味。生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纳入华林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闽中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未闻到明显臭味;但该厂生产设备因部分老化,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噪声。2023年12月23日、12月24日现场检查时,该食品厂均未生产(每天上午生产,下午、晚上歇业)。

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2023年4月20日,该食品厂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废水、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

3.城厢生态环境局对该2个公司的自行监测报告原始数据材料进行调阅,均未发现存在数据造假情况。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督促莆田市城厢区帝宝食品厂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维保台账,并指导其整改到位。

2.2023年12月25日上午,城厢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莆田市城厢区地宝食品加工厂进行废气、废水监测,预计于2024年1月4日前出具检测报告,待检测结果出具后进一步处理。

3.城厢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管,严格要求企业加强规范化管理,及时关闭仓库门,严格落实环评审批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4.按网格化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由华林经济开发区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持续加强该企业周边的日常巡查。

5.城厢区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将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

19

X3FJ202312220373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西沙村“三海鞋厂”,24小时生产,产生废气、噪声,扰民严重。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三海鞋厂”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华汇西路2169号,2023年12月23日-24日晚,华林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实,该公司未生产。该公司射出车间上班时间:第一班6:00-14:00,第二班14:00-22:00;贴合车间上班时间:7:45-11:45,13:15-17:30,18:00-21:20,均未发现有24小时生产的情况。

2.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由集气罩统一收集并过UV光催化设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第3、4层贴合车间部分员工将废气收集装置(八爪鱼)的吸口移位,导致吸口未完全对准废气出口位置,现场有闻到一定的胶水气味。

3.该公司的鞋材生产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的抽风机运行时存在一定的噪声。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针对废气收集装置(八爪鱼)的吸口未对准废气的情况,督促该公司立行立改。2023年12月25日,该公司已更换新的废气处理设施的抽风机,并在生产过程中须关紧门窗,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2.2023年12月25日,城厢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开展废气、噪声检测,预计于2023年12月31日出具检测报告,待检测结果出具后进一步处理。

3.城厢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管,严格要求企业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环评审批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4.按网格化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华林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持续加强该企业周边的日常巡查。

阶段性办结

20

X3FJ202312220337

莆田市荔城区镇海中街丰美园酒家、文明地摊烧烤长期将油烟排入雨水沟,通过检查井扩散地面,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丰美园酒家厨房设在镇海中街619店铺,共4个灶台,上方有排烟机。现场检查,该酒家排烟机的油烟排出管道沿一层顶棚从室内向室外布设,管道在店铺门口上方安装有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管道在门口处沿墙体内侧自顶棚向下布设后向室外排放,室外管道埋设在地面以下,并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备能正常开机使用。厨房的洗涤池排水管直接接入厨房地面设置的废水收集沟,废水经收集沟汇集后排入室内的地漏,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涤池的排水管末端未配备油水分离器。现场检查饭店排出口的污水井,污水井内存在明显油渣沉积现象。

2.莆田市荔城区文明地摊烧烤厨房设置在镇海中街667店铺,共有1个自带油烟净化功能的烧烤一体机、2个电磁炉灶台,灶台上方设置有排烟机。现场检查,该酒店排烟机的油烟排出管道沿一层顶棚从室内向室外布设,管道在门口处沿墙体内侧自顶棚向下布设后向室外排放,室外管道埋设在地面以下,并接入市政雨水管道,排烟管道系统上安装有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但该设备安装位置处于灶台排烟机排烟管道的前端,与油烟排出方向相反,未能起到油烟净化功能。现场打开油烟排出管道的雨水井盖查看,可见油烟排出。厨房内洗涤池的排水管汇集后排入室内的污水管,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涤池的排水管末端未配备油水分离器。现场查看饭店排出口的雨水井,未发现油渣沉积现象。

属实

1.跟踪督促丰美园酒家、文明地摊烧烤店在2024年1月25日前完成油烟、污水等配套设施整改。

2.依据相关工作方案,加强巡查监督与执法监管,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1.2023年12月23日,丰美园酒家已在洗涤池废水排出口安装油水分离器,油水分离器可以正常使用;当日,丰美园酒家已委托第三方完成对排出的市政污水管及污水井进行抽污清渣处理。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督促丰美园酒家于2024年1月25日前完成对油烟排出管道排出口改造,严禁将油烟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并在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处增设隔油池,进一步改善油水分离效果。

2.2023年12月23日,荔城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要求文明地摊烧烤店调整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位置,完成油烟排出管道排出口的改造,严禁将油烟排入市政雨水管道。要求在其厨房洗涤池等污水汇集处安装油水分离器,或在其污水排出管接入市政管网处设置隔油池,避免堵塞市政污水管道。由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督促其于2024年1月25日前完成上述整改。

3.由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持续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依法依规处置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4.荔城区政府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21

X3FJ202312220504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后郑村龙王庙东侧海边1600平方米国有海滩地被侵占,用于建造虾池污水池,并把虾池污水直接全部排入海中,严重污染海水,破坏海上生态环境。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一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群众反映的“虾池、污水池”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沈某雄水产养殖场和莆田市秀屿区埭头众盛水产养殖场合建的养殖场,位于埭头镇后郑村后湖68号。该养殖场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建设8个养虾池,占地面积约6600平方米;于2023年间就近利用自然岸礁等条件建设一处尾水处理池,占地面积约950平方米。经比对,养虾池未占用海域且为养殖水塘,尾水处理池占用海域。该养殖场共有2处排口,其中一处处于封堵状态,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养殖尾水通过尾水处理池三级沉淀、牡蛎滤食净化、海马齿吸收等处理后通过另一处排口排放。2023年11月16日,秀屿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虾池尾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养殖场虾池尾水排放符合标准。2023年12月23日现场复核时,该养殖场正在生产。

部分属实

对占用海域的尾水处理池整改到位。

1.针对埭头沈某雄水产养殖场和埭头众盛水产养殖场合建的尾水处理池占用海域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埭头镇政府根据整改方案,督促业主限期于2024年1月31日前整改到位。

2.埭头镇政府做好群众的解释宣传工作,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海域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22

X3FJ202312220339

莆田市仙游县榜头镇后堡村自来水水质不佳,重金属含量逼近临界值,不排除存在超标的可能。

莆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榜头镇后堡村自来水水源来源于榜头镇丰收水库,经仙游县榜头镇供水站水厂生产后,供后堡村整村村民生活用水。2017年12月份,榜头镇政府实施仙游县榜头镇第三水厂支管网(一期)工程,铺设配水主管道6770米,入户网7880米,新建阀门井35座,消防栓5套。项目于2018年3月竣工验收,实现榜头镇后堡村村民生活用水自来水全覆盖。

2.榜头镇丰收水库系一级饮用水水源,由榜头镇政府管理保护,一级保护区用防护栏进行完全防护,防止被破坏,二级及三级保护区范围内,无畜禽养殖场、企业及其他污染源排污情况。

3.榜头镇供水站每季度委托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榜头镇供水站水厂出厂水、水厂末梢水抽样检测。今年以来,已分别抽样检测4次。检测报告显示,重金属含量远低于限制标准,榜头镇供水站水厂出厂水、水厂末梢水水质均合格。2023年12月24日,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榜头镇供水站水厂对出厂水、末梢水(随机抽三个取点位)再次进行采样检测,因检测菌种培育需要时间,目前检测结论尚未得出。

部分属实

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榜头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紧抓在手,强化日常监管监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用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阶段性办结

23

D3FJ202312220014

信访人前期反映“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房霞村丰园路88号洪奥国际大酒店内的KTV噪声扰民”,目前问题反弹,凌晨1点后噪声严重扰民。向当地反映无果。

莆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五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2023年12月23日凌晨,涵江区再次组织核查,对洪奥国际大酒店及周边进行巡查后未发现明显KTV娱乐噪声。12月25日,国欢派出所再次组织对该酒店现场核查,经现场逐个包间巡查,发现个别无人消费包厢内小窗有开启的情况,故发生噪声外泄扰民情况。

2.经查询公安系统,未查询到今年以来有洪奥大酒店噪声扰民的报警记录。检索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共查询到10件诉求件,均已按时进行反馈办结。

部分属实

加强对洪奥大酒店KTV的管理工作,持续压降噪声,创造安静良好的居住环境。

1.持续做好隔音降噪措施的落实。每日营业前必须检查包厢内小窗,确保上锁后消费者无法自行开启小窗;继续加强控制噪声提示宣传。在包厢屏幕内滚动播放及在醒目位置张贴同样的提示牌;按照此前制定的控制包厢音量方案严格开展落实。

2.按照相关工作机制和相关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巡查等工作。

3.由涵江区加强监管,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处置到位,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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